[問題] 離婚房屋財產分配

作者: love2ne1 (葵~)   2018-05-05 17:13:35
我先生外遇被我抓到,第一次發現時我選擇原諒,基於人太好覺得人都會犯錯,事實證明
我太蠢,當時要求要給我保障所以房子過戶一半給我,我們共同持有,用夫妻贈與的方式

現在又被我發現他與小三根本沒有分手,我決心不再原諒,要求離婚,順便要告小三妨礙
家庭通姦,請問這樣房子我還能跟他分嗎?
如果可以分是要怎麼處理呢?因為若房子不賣,他也不要要回另一半的產權,那我們是不
是只能維持現狀,我沒辦法要求要換成現金給我呢?
房子是我們婚後一年購買的,頭期300是他父母出的,每月房貸都由先生支付,支付房貸
的錢是婚後他自己開公司賺來的錢。
我平常全職帶小孩,偶爾幫先生跑銀行,做一些文書,勞健保都登記在先生公司,等於我
是他的員工。
目前我有他們賴的對話及親密照片,對話內容有提及到他們發生性關係。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8-05-05 17:16:00
在愛情的世界裡找律師的一方比較有保障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8-05-05 17:33:00
找家事律師協助啊!至於夫妻離婚時,婚後「夫妻間贈與」是否應受剩餘財產分配的計算範圍?一、肯定說:通說及大多數法院判決之見解。更正:下列才是正確的:一、否定說:通說及大多數法院判決之見解,認為夫妻間贈與之財產為民法第1030條之1第1項但書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二、肯定說:少數說及極少數法院判決之見解,認為夫妻間贈與,性質應為「家事勞務之對價」,實質上並非贈與,須列入剩餘財產分配項目中。
作者: mechman (莫忘初衷)   2018-05-06 19:08:00
樓上在說啥?
作者: ninetyling (玖零)   2018-05-07 12:32:00
樓上在說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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