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車禍問題請益

作者: leo10 (好人的宣判)   2018-03-06 19:49:29
狀況描述
事發日期:2017-12-22 約9:30 AM
事發地點:臺中北屯路過松竹路往市區
方向
受傷狀況:
1、對方:兩人小腿骨折
2、我方:膝蓋手肘手指胸口擦剉傷
保險狀況:
1、對方不明
2、我方:強制,第三責任及駕駛人
傷害
事故簡述:
先給現場街景圖
https://i.imgur.com/lLz30WU.jpg
當天早上騎在外車道往台中市區,
因當天圖中的小七施工,轉角紅線處
違停一台箱型車,因為當天早上太陽
位置如圖,所以陽光直射眼睛導致視線
不良,為避免危險,故經過上述地點時
有放慢車速至速限內切至中線車道繞過
違停車。
繞過去後才在光幕中看到違規穿越的行
人(外勞扶阿婆),估算距離不到半台車
距離,此時也閃避不及撞上去
https://i.imgur.com/y42PT5p.png
因為有人受傷,路人僅協助報警,現場
未被移動,撞擊點離血跡點約兩米,我
輕傷,車子殼破而已
以上是事發經過
初判表因為雙方口供不同,故為無法判
定,3/1調解時,對方獅子大開口,把
外勞受傷部分的傷停薪資、醫療費、不
想待台灣回國的機票費還有來台借款全
算在我頭上,另外阿婆的相關醫療復健
等費用一百多萬全要我給,還在調解會
上胡說八道,說有叫計程車然後也等到
車了然後在人行道上被我撞……
目前對方申請車禍鑑定中
想跟各位先進請教
1、因為現場沒有監視器我也沒有行車
記錄器所以對方才胡說八道嗎
2、現場離最近的人行穿越道在一百公
尺內,因視線不良導致事故,我方
肇責大概會是幾成
3、外勞的部分,我是否能檢舉對方未
依法通報然後以此要求對方負擔外
勞的部分
拜託各位先進了,謝謝
作者: pilifonbao (臺灣獨立)   2018-03-06 21:45:00
撞那麼嚴重,我猜他7你3吧;外勞該通報就通報,違法都該罰現場如果沒移動,警察有畫圖記錄,想唬爛,法官也不是智障吧不過你有保額外險,我的話會賠他傷錢,刑事不認罪還要告他,他們不侵犯路權就不會有這起事故七法搜尋得到很多案例,可以去看看自保。
作者: leo10 (好人的宣判)   2018-03-07 09:40:00
謝謝您,我會去七法上多爬爬的
作者: pilifonbao (臺灣獨立)   2018-03-07 11:25:00
高雄瑞隆路有一個民事較新判例,三位(女)法官居然判侵犯路權者只佔3成左右,我十足看不懂,但搜不到更多資料,可能是先告先贏吧…;(還好我住台北市…)
作者: leo10 (好人的宣判)   2018-03-07 11:35:00
感覺好危險,我該考慮先發難控告對方了
作者: hiimjack (鳳梨田ㄈㄓ)   2018-03-07 14:18:00
樓上上是指高雄地院民事判決106年訴字1288號吧 關鍵在行人是穿越交叉路口交岔*而原po的案例中 行人不是穿越交岔路口
作者: pilifonbao (臺灣獨立)   2018-03-07 22:33:00
回樓上,我有開地圖去看,那不是對稱的十字路口,但地上有黃色網狀線,(疑惑不算無號誌路口嗎);然後提醒原PO,保險沒賠精神慰撫金,所以透過提告刑事(和民事),分清責任比才不會在這條吃大虧。對了,統一超應該有監視器,快去請求調閱保存影像,或是請警察幫忙去講。(高雄那起感覺撞滿大力的)
作者: leo10 (好人的宣判)   2018-03-08 00:46:00
超商那天在施工,外頭好像都圍著,所以應該是不會有畫面
作者: pilifonbao (臺灣獨立)   2018-03-08 02:11:00
那記得跟檢察官講,證明違停有影響到最好,不過他們從左向右橫越,外勞和老人應該是走不快,你得留意你的態度別太強勢喔。應注意而未注意和車速…(補充:不太確定第三人責任險到底有沒有賠精神慰撫金,原PO自己可再多研究)
作者: leo10 (好人的宣判)   2018-03-08 06:51:00
現在主要是因為陽光,那個情況就像你晚上開車被遠光燈打到一樣,不是不注意,是根本看不見
作者: TurtleBB (溫馨家園洛聖都)   2018-03-08 10:08:00
嗯,所以陽光的部份你有辦法舉證嗎?法院不是跟你講道理的地方,法院是跟你講證據的地方,而且陽光根本就不是可歸責的對象,你要怎麼舉證?P大就有提醒你了,你現在想辦法證明違停有影響比較實在,不覺得你會全責,但是對方兩人你一人,對方傷又比你重,這種情況最麻煩,了不起就是互告,你討不到便宜。
作者: leo10 (好人的宣判)   2018-03-08 11:41:00
其實也沒打算規避責任,違停其實也沒影響,只是希望對方不要胡說八道,各負該付的責任
作者: pilifonbao (臺灣獨立)   2018-03-08 20:36:00
違停車妨礙你的通行,讓你轉道並影響視線是有可能的,而且可以舉證,你覺得沒影響那就是沒影響了,陽光刺眼反而難以舉證。
作者: leo10 (好人的宣判)   2018-03-08 21:36:00
我再問看看,畢竟事發後車子就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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