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xo7796 (汐華 初流乃)
2018-02-11 14:35:06幫一個朋友代問,朋友的狀況是有一個女友,對岸人,離婚,有個4歲女兒,但女友要在
對岸工作,希望小孩能在台灣受教育及接受照顧,會出錢,但朋友想想,覺得非親人在照
顧上可能會碰到困難,收養的話有機會嗎? 還有需要注意其他什麼法律問題嗎?
唉,直接講難聽點好了,中國女性,離婚,前父只會是台灣人吧?小妹妹的爸爸還沒死,還輪不到工具人你朋友去養…
作者:
alog (A肉哥)
2018-02-11 18:04:00這包袱之重非常人可負擔,出錢這種事情隨時都會跳票的看你朋友自己考慮清楚有沒有這個本錢負擔對方履行承諾只做一半或根本沒實現,之後該如何處理有時候你得現實看待這種事情,別傻傻的幫別人做他們應該要承擔的義務
作者: rock0807 (∫PTT幫∫ 廢文組組長) 2018-02-11 19:39:00
建議你不要倘這個渾水 愛的時候什麼都答應 不愛的時候就...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8-02-11 23:08:00不愛的時候就離婚... 問題是收養小孩成自己小孩之後離婚可不代表小孩不是你小孩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8-02-12 11:39:00那不是寵物,是個人,你收養她就是她的父親了,你準備好了嗎? 以後萬一她媽不給錢,你也是要付喔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8-02-12 18:05:00不只你生前 一但收養 你的遺產養子有權主張 與親生子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