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再93年,用金錢跟爺爺買賣房屋過戶給我。(金流證明-我媽帳戶匯款資料)
爺爺再96年已過世
當時未成年需有監護人印鑑證明過戶,
再102年我媽媽也跟我爸離婚,現在媽媽跟我住。
問題:
今天接到銀行打來說我父親,欠銀行錢,說當時我未成年是屬於借名登記,要我協商還父
親的欠款,不然就提起訴訟是借名登記,將房屋轉還給我父親,執行拍賣。
請問房子是我爺爺(所有權)直接買賣登記給我,跟我父親因該沒關係吧? 我需要跟銀行協
商嗎。
你爺爺如何取得房屋?又當初應該有贈與稅免稅(繳清)證明書,快找出來或申請補發或原案影本等。
還有當初買賣契約書、金流等。還有請約到銀行商談,以免遇到詐騙集團,記得找專業人士陪同。
沒有買賣證書,有代書過戶,及金流證明房貸書 建議叫我不用去協商,因為房子是我媽媽用實際價金買賣取得,本於我父親無關。
那你也可以不理他們,等銀行如果起訴了,再到法院說明。
未成年人購買不動產,沒有資金流程,會被認為是父母的贈與,銀行會主張借名登記,不是完全沒理由。上面說的是遺產及贈與稅法,就事實而言怎麼認定還是要看證據。
借名登記契約是指當事人與對方約定,將自己的財產以對方名義登記,但仍由自己管理、使用、處分,對方答應出名登記該財產。上訴 都是我媽再管理的,我父親也沒繳過任何錢,也沒住在這房子了,這樣還有符合借名登記嗎?
先前父親打過贈與無效,但法院駁回而且不得上訴。以確認是我母親出錢購買我父親無權要求拿回,這樣還可提出借名登記訴訟嗎?謝謝你的建議 目前有再找律師了解中
你搞上面不小心送出,刪除。那份判決書留著當證據,應該很有用。就你的陳述,我會認為那間房子是妳媽贈與借名登記,而非你爸贈與或借名登記。
這份判決書銀行說他們也看過,所以我覺得是不是有點想唬我替我父親還錢,哈哈 謝謝你的專業回覆,如果有需要看判決可以私信給你不過判決中沒提到,借名登記,只著重在贈與,與買賣的攻防,及確認金流是由我母親這出資
以前在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並非一身專屬權的時期,即使是你媽借名登記在你名下的房子,也有風險,因為你爸的銀行等債權人可以代位行使。但現在已不是一身專屬權了,你爸債權人無法代位行使。反正銀行也講不聽,只能等他們上法院告了,起訴也要訴訟成本,看他們要不要花啊?如果是我的話,不會花這一筆錢的,贏的機率不大。
裁判費就不少了,還有人力及時間,目前看來銀行方的勝算也不高,除非可以獲得利益的金額很大,否則我是覺得划不來。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8-02-09 05:00:00這種事銀行常幹 畢竟只要動動嘴皮子就有機會騙到不懂法律的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2-09 08:44:00就....合法討債啊,10位有一兩位願意幫家人還債,銀行就可以減少呆帳大家都知道訴訟權是憲法保障,同樣的,對銀行也是假如回頭看更前面,銀行也會質疑令堂的購屋資金來源即便有錢從令尊帳戶流到爺爺帳戶,可是錢怎來???
銀行當然可以合法提出,但甲方有舉證的義務有證據當然可以直接提告,但直接打過來要親人還比較不懂的人還真的會被嚇到。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2-09 09:40:00當然就是這樣,所以不管好人還是壞人,都是受憲法保障的
作者:
volkov (官腔翻譯社)
2018-02-12 11:00:00等他告
證據都沒什麼問題,只等銀行動作,但拖到14年才打來也有點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