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家中收到「不認識的人」的存證信函

作者: nickway (天意起斯文)   2018-01-04 23:18:14
我們家承租給房客
結果收到一封非我們家,也非房客名字的信函
房客說不是他的。
請問該怎麼處理?
https://i.imgur.com/ej1Y3Kq.jpg
作者: smallshow3 (小礸)   2018-01-04 23:21:00
小心詐騙,趕緊回文網上有相關資訊,存證信函 詐騙然後 不是本人的信幹嘛收下了...拒收少很多麻煩
作者: techup (一個學期過了)   2018-01-04 23:45:00
為何要收信並且打開?
作者: alog (A肉哥)   2018-01-05 00:03:00
E-CASH 是給海外外勞融資借貸菲律賓公司,看起來應該跟寄件者那間顧問公司有在配合,我猜是不是你家那裡有一個名字叫 Irene 外勞曾住過或出沒,拿你家地址做通訊地址後來人離開跑了之類的導致今天你收到這封?不過既然收到了也打開了,可能就麻煩你去跟對方談談看到底怎麼回事了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8-01-05 01:33:00
中華民國刑法第315條:無故開拆或隱匿他人之封緘信函、文書或圖畫者,處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無故以開拆以外之方法,窺視其內容者,亦同。但這條是告訴乃論之罪就是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1-05 08:35:00
樓上.....請注意法條上的 "無故"信寫了我家的地址,我有沒有那個"故"可以拆??? ^_^要是這是一封性名地址完全無關的信跑到我家信箱,我丟了都沒事......
作者: hamletgress (快樂無價)   2018-01-05 08:59:00
郵件封好,寫查無此人退回,丟郵筒就行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8-01-05 09:00:00
信寫你家不代表你有權利開信吧...你明知道自己不是收件人你應該要做的事情完全都不需要看信的內容,怎麼不能稱無故
作者: scott2009 (紅土芽莊單品香)   2018-01-05 11:32:00
信箱擁有者應該有開信的權利,不然怎麼知道是不是呢?我有遇過文件是文件是我的抬頭但內容是金管評議文與我無關,不拆怎麼會知道有無關係。南山人壽送了我一件大約2000塊的禮物,這如果弄去金管大概罰個八百一千萬跑不掉。
作者: ultratimes   2018-01-05 12:03:00
推Asasin 通常法官會直接認定無故
作者: rtyujlk (Remark)   2018-01-05 12:18:00
這可以告他吧 偽造文書?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1-05 12:29:00
果然u大師神解,怎沒想過 信封收件人可能打錯,但內容是自己的可能性???
作者: loveloser (不良豬)   2018-01-05 14:22:00
告偽造文書?! 怎麼越來越多神奇見解大師了
作者: hidog (.....)   2018-01-05 14:34:00
冒用他人名義之類的才叫做偽造文書...這可能是寄錯
作者: llh117 (蓮心)   2018-01-05 14:44:00
噓一樓,回文做什麼?存證信函又不是支付命令!
作者: OAzenO (すごいにゃ~)   2018-01-05 20:41:00
信件所有權我想應該以"收件人"為主
作者: yesorno1111 (女人)   2018-01-07 14:50:00
廣告信啦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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