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3個月內直接離職問題

作者: LONGSMOOKE   2017-10-04 19:10:16
代po
朋友進了一家很無言的公司,
他做了兩個禮拜受不了直接當天早上還沒上班說離職,
就沒再去了,公司說如果不給他們10天找人就會告發勞工局
目前查到資訊都是其實不用預告這是okay的,也不能扣薪
但是公司後續可以用沒補到人力造成公司損失,告民事訴訟嗎?
或要求損害賠償
作者: alog (A肉哥)   2017-10-04 20:27:00
公司請求到賠償有幾個關卡 1) 要能舉證的出實際損失 2) 這個損失是跟這名勞工有密不可分的關係跟責任 3) 員工散佈洩漏營業秘密 或是侵佔公司物品未歸還 4) 賠償金額不能用工資去抵,屬兩件事,不能扣你的報酬來作為恢復損失的一部分 4)契約都要符合勞動基準法,若有更嚴格的條件或是抵觸現有法律規範仍不可求償我覺得你的問題可以先等到真的告發了再說。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7-10-04 21:27:00
不用預告,另外公司觀念嚴重錯誤不用鳥他,但是交接要好好處理,如果公司沒有提供勞健保更好處理
作者: yesohya   2017-10-04 23:06:00
到勞工局告發勞工 回它 哈哈哈~~請~~~
作者: wallachia   2017-10-08 18:14:00
沒補到人力是公司自己的問題......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7-10-08 20:42:00
假設公司直接同意勞工離職 但之後又要勞工回來交接有法律上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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