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因為雜誌附錄品挨告

作者: sang821004 (凱i)   2017-07-27 09:00:59
大家好初次拜訪本版
想請教智慧產財產權的法律資訊如圖:
約去年在博客來/金石堂(太久忘記哪買的)商品購買了Street Jack 三月號 2015的
雜誌、包含附錄收納包,原本很喜歡想自己隨身使用、結果擺了半年東西沒機會使用只好出售。
昨天莫名被警察找去做筆錄,才得知被台灣代理的廠商給檢舉說此附錄品是假貨、想一想還是覺得很荒謬,想請問雜誌附錄品的真實性高嗎。
除了new era 還有很多知名的beams,stussy等等品牌…在誠品各大書店都有販售的,甚至也有專門進雜誌的公司。難道購買前真的要三思嗎。 小弟並不是雜誌附錄的批貨商,我只有一個,賣掉了被告也覺得很莫名,之後可能就要去開簡易庭
,因為沒有經驗,希望能求解謝謝ORZ
http://i.imgur.com/gbzlklk.jpg
http://i.imgur.com/xeW6ohM.jpg
http://i.imgur.com/MjXDvyT.jpg
http://i.imgur.com/hTncEE3.jpg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07-27 09:22:00
博客來有購買明細,印出來即可;那個鑑定基本上是渣,沒效力
作者: sang821004 (凱i)   2017-07-27 11:08:00
那如果針對授權部分我該怎麼回應他呢
作者: louisetorny (louisetorny)   2017-07-27 11:59:00
基本上你應該是不用授權的(若是真品),因為你是由博客來賣給你的,有國內消耗,即你可以再賣給別人。若是假的,也可以證明你不知情,所以結論就是,拿博客來購買證明去就好。
作者: RiTaYin (夢語)   2017-07-27 15:37:00
所以跟你夠買的買家就是告你的人嗎你把博客來的購買頁面印出來帶去,也找一下雜誌的介紹證明是該雜誌贈送的
作者: sang821004 (凱i)   2017-07-27 19:23:00
回Ri大 購買的人好像就是原告者王小姐 因為當時他有問我有沒有1000個這種商品 我當然回沒有(傻眼);其他有販賣此包的賣家也有被問同樣的問題,今天google到的訊息。然後我有像博客來客服要到當時的購買訂單編號,還有雜誌封面的照片,雖然雜誌已經丟了,不過我想證明應該也妥了一部分、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7-07-27 19:37:00
問你有否一千個就是在釣你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07-28 00:26:00
釣魚沒錯,對話紀錄印出來
作者: ytm1121   2017-07-30 23:24:00
只要確定是由博客來來的 基本上會因為國內權利耗盡而不違法
作者: sang821004 (凱i)   2017-07-31 20:16:00
第一次聽過國內權利耗盡這個名詞 謝謝了!沒去過法院還真有點緊張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7-07-31 20:59:00
法院有冷氣 很舒服 別緊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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