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諮詢] 推文說對方流氓 要告我妨害名譽

作者: camper1986 (1986)   2016-12-24 02:55:37
※ [本文轉錄自 LawsuitSug 看板 #1ONLkDI0 ]
Lawsuitsug 的版友說可以來law問問看
這邊比較多人回覆~
作者: camper1986 (1986) 看板: LawsuitSug
標題: [諮詢] 推文說對方流氓 要告我妨害名譽
時間: Sat Dec 24 01:14:50 2016
事情緣由是這樣
我朋友是房東 與他的房客有衝突
房客找來一堆人包圍我朋友家(因為就在隔壁而已)
我朋友他們就報警
警察也有把我朋友和對方家人帶回警局
並且用妨礙社會秩序辦理
後來在版上看到有人發問那條路上怎麼那麼多人
我在下面推問說:房客與房東有衝突 找來一堆流氓來
跟 聽說是流氓爸爸與太妹女兒
還有聽說裡面的流氓還有把人的腳打斷這樣
今天接到警察打電話給我問我此帳號是不是我本人所有要我後天去了解狀況
還跟我說是小案件而已
但電話中也沒提及是要告我什麼罪名
我猜可能是妨害名譽
這樣罪名會成立嗎?
我今天打給對方 對方希望我把文章刪除
我也請發文者刪除了
但卻都沒提到和解部分
且對方一直跟我強調認識律師
我沒錢請律師
也很後悔這樣挺朋友亂發言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5-12-24 01:44:00
為什麼你沒去就知道被告內容?
作者: camper1986 (1986)   2015-12-24 01:46:00
http://i.imgur.com/QZjvuaO.jpg 對方有故意po給我看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5-12-24 01:47:00
但若針對流氓二字,我會回說看到一堆人大小聲,覺得是流氓,沒有指名道姓,不知道為什麼要告我。試問如果有很多人在路上大小聲,老百姓不能覺得是流氓鬧事嗎?
作者: camper1986 (1986)   2015-12-24 01:56:00
先謝謝L大,因為25號要做筆錄不知道該怎麼講比較好,因為我朋友的奶奶被兇所以我才會這麼氣的在下面推文。但因為對方是跟我朋友租屋經營雞排店,我有說雞排店找了一堆流氓,跟流氓爸爸開雞排店給太妹女兒顧這樣耶~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6-12-24 04:27:00
沒看到完整對話過程很難判斷,但公然侮辱或誹謗罪的成立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內容可以使不特定人辨識到在指涉誰就可能成立。
作者: mm0107386 (阿鬼)   2016-12-24 06:18:00
單就流氓兩字,強度不夠,除非你還有罵其他字眼?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12-24 07:16:00
妨礙名譽啊!你這樣說我,你看到的是起訴書,我會用自訴XD流氓還不夠喔,社會評價、名譽沒有減損嗎XD
作者: love110257 (肉咖ㄟ)   2016-12-24 09:37:00
紅明顯,你這309公然侮辱一定成立,實務上有人被判過不信你去估狗,好幾個案例,不過這的確小事啦,易科罰金和民事賠償就搞定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6-12-24 09:47:00
請問樓上大大,樓下一堆流氓,流氓爸爸跟太妹女兒…是誰啊?你這樣就知道他是誰?法官判決會不會寫:我用天眼就知道你說ooo是流氓
作者: love110257 (肉咖ㄟ)   2016-12-24 10:02:00
你指的這部份,法官會去判定,別以為影射沒指名就沒事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6-12-24 10:12:00
這影射範圍跟海一樣寬了…廠廠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12-24 12:54:00
聽樓上在唱歌,他那個非常明顯找了一堆流氓,跟流氓爸爸開雞排店給太妹女兒顧這樣耶這是他自己打得,可不是我們說的大家住海邊都開雞排?該篇文章裡只有誰開雞排?不懂不要出來害人,當事人該請律師就請律師
作者: jimmy8069 (jimmy)   2016-12-24 13:04:00
最後就變成你們要不要調解了事XDD
作者: camper1986 (1986)   2016-12-24 13:06:00
謝謝大家~明天去做完筆錄看看對方是否願意和我和解。如果請律師的費用大概怎麼計算?
作者: PauFrank5566 (PaulFrank5566)   2016-12-24 15:23:00
自己做的事,自己承擔
作者: jaannddyy (詹敵)   2016-12-24 16:16:00
再看之後開庭要怎麼處理囉 判決並沒有拘束性那個怎麼判不代表誰就該怎麼判光說流氓可以辯說行為流氓,又加一些有的沒的就很難搞了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6-12-24 16:41:00
律師費通常一審4到7萬不等
作者: d6626410 (大諸)   2016-12-25 16:15:00
各人造業個人擔,連現在打字也稱呼對方流氓,反而讓人覺得你是活該。
作者: camper1986 (1986)   2016-12-26 04:25:00
謝謝d大的指教,上述會提到「流氓」是想讓大家知道原始的推文內容唷!並沒有要稱呼對方流氓的意思~你可能看錯推文囉!今天去做完筆錄了!也為自己用字遣詞不當負責,往後會更小心自己在網路上的留言,謝謝你~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12-26 11:23:00
這個案子,個人認為應該會成立單單說對方是 流氓爸爸+太妹女兒+朋友都是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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