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消保法第19條問題

作者: yuni1014 (yu兔)   2016-10-18 22:21:25
想請問,我在購物網站(東X)買了一台電視
因不適合想退貨,也在商品收到七日內申請
業者說網頁有註記拆封視同使用
非商品瑕疵不可退貨
這樣註記是不是消保法19條第二項
那想請教法律高手,我這樣還能無條件退貨嗎?
他跟我說可退要收整新費
整新費金額逾商品1/2
那是不是違反比例原則
謝謝指導
作者: PTTPeace (和平至上)   2016-10-18 23:43:00
找消保官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6-10-19 00:16:00
你的商品使用程度如何?
作者: jaannddyy (詹敵)   2016-10-19 00:35:00
比例原則不是這樣用的吧,你的問題很多人問過很多次,a一下很多文章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16-10-19 09:13:00
你主張解除契約,對方主張解除契約後的回復原狀,要求負擔整新費並非不合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10-19 09:44:00
那請廠商賣你1/2價的七天鑑賞退貨的 未整新電視吧...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10-19 10:23:00
同CCWck意見,消保法第19條是「無條件解除契約權」,但解除契約依民法第259條還是有回復原狀的義務,所以大部分網購業者都會要求要保留原包裝等等。你還是有解約權,非瑕疵不得退貨這款有問題,但要不要收取整新費用要看你使用的程度。 如果有疑問就去找消保官吧!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10-19 10:34:00
原PO未明述復舊,表示大概把所有包裝都丟光了吧有時候看文章,常看到一些請益文章有"刻意迴避掉細節"
作者: jaannddyy (詹敵)   2016-10-19 12:17:00
看你電視多少錢啦,硬要跟業者耗就是調解然後訴訟,目前消保官無法針對這個開罰,業者就是這麼強勢你覺的這個值得要你自己學寫訴狀,打官司,多次開庭,你有把握獲勝,那就可以堅持,不然就只能屈就,不再買這家的產品要是我 就把時間省下來拿去賺錢,然後買一台新電視或是你談判技巧很好也可以, 我媽每次打電話過去, 鬧個半天人家就願意退了,她很厲害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16-10-19 12:53:00
你還是可以爭執回復原狀的費用 上法院給法官核但是跑訴訟程序花的人力時間是否划算自己拿捏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10-19 13:01:00
消保官最大的功能是在協調消費糾紛又不是開罰。另外非瑕疵不得退貨的定型化契約條款有違反消保法第17條,而有適用同法第56-1條的可能性...,不是絕對無法處以罰鍰的。
作者: jaannddyy (詹敵)   2016-10-19 13:11:00
我記得那要公告應記載及不得記載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10-19 13:25:00
鑑賞期非試用期。你用過就是二手,打五折到八折正常。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10-19 13:36:00
消保會有公告,零售業等網路交易不得記載事項第5點。不過原PO可能要提示一下,因為直接去翻購物網條款沒看到限瑕疵才能退貨的規定。
作者: kery1120 (小源)   2016-10-19 14:30:00
開封就打五折退貨我個人是覺得過分了點..不過消保法沒處罰規定..你只能打訴訟或吞下去..或是狂打客服客訴XD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6-10-19 14:37:00
覺得「整新費」太高的話,你有錢有閒可以請消保官調解或上法院訴訟要求降低整新費。但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並沒有規定給消費者試用七天內無條件可以退費的。現在許多購物網站甚至聲明拆封就不能退貨了,當然商品有瑕疵是另一個議題。★★★這兒是台灣,不是美國,除非是像COSTCO那種賣場,否則大都是不接受消費者試用後才要求退貨的。但即使是到COSTCO退貨,他們也會註記的,下次有可能就不再讓你續約會員卡了。許多電器可以先到大賣場看過實際產品後,再去網路下單購買,這才是比較好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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