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這種情況會不會有
刑法的詐欺問題?
和解簽要還多少,且之後分期還多少
但分期逾繳甚至不繳了
謝謝
: 經與肇事者初步溝通 對方同意賠償5.3萬元
: 後雙方於派出所立下和解書
: 對方當下即先還2.5萬元
: 和解書載明6/15前須清償剩餘款項方能達成和解
: 但期限到後對方未還錢且拒接電話
: 經簡訊告知後對方於6/18匯1.5萬進來
: 並以簡訊回覆剩下1.3萬會盡快還
: 之後又開始聯繫不上
: 因此8月底寄出存證信函限期文到20日內還
: 但一直到現在都還沒還
: 電話不接 簡訊也不回
: [因應措施]
: 對方已多次不遵守承諾還錢甚至拒絕聯絡
: 忍無可忍想直接上警局報案
: 稍懂法律的朋友說警局應該會協調強制調解
: 若調解不成才可能會上法院
: 現在擔心上法院後賠償金額會重新議
: 且本人的車是舊車 若考量折舊恐怕殘值所剩無幾
: 想請教應該怎麼做比較好
: 文長抱歉
: 煩請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
: 如內容尚有不足
: 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