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跨國婚姻與通姦罪疑問

作者: chanicen (李叔叔)   2016-09-08 15:09:51
  想請問若一女子(台灣人)與一男子(香港人)於香港結婚,若男方有申請取得台灣
國籍(即擁有台、港雙重國籍),那女方與他人於台灣通姦,男方應該可以在台灣提告這
應該沒有問題。那如果男方尚未取得台灣國籍(即只有香港國籍),女方與他人通姦的情
況下,男方有可能在台灣提告成功嗎?若無法提告,事後男方再取得台灣國籍,有辦法對
取得國籍前的通姦事宜進行提告嗎?
  本魯對法律一竅不通,在此先感謝各位撥冗解答。
作者: scott2009 (紅土芽莊單品香)   2016-09-08 15:11:00
一竅不通沒關係 付費就成 版上有多位律師可供服務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9-08 15:18:00
在哪裡通姦?有些國家不罰通姦,若該國不罰我國亦不罰
作者: chanicen (李叔叔)   2016-09-08 15:26:00
發生地點於台灣,所以男子若無台灣國籍,依然可在台提告是看發生地點這樣嗎?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9-08 15:45:00
妨礙家庭罪記得刑度上不到國外犯罪國內可以追訴的等級全世界也只剩下幾個國家有通姦罪.....:P另外,結婚登記有沒在台灣登記?
作者: chanicen (李叔叔)   2016-09-08 15:47:00
印象中沒有在台灣登記...會在跟我朋友確認 所以我朋友沒辦法追訴這件事情囉: (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9-08 16:59:00
在我國發生不論有無國籍均成罪,但以婚姻有效成立為必要然後通姦認定很嚴格,除非有確實性交證據,不然難成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9-08 18:05:00
有懷胎驗DNA 就可以了...:D
作者: chanicen (李叔叔)   2016-09-08 18:19:00
感謝大家解答!
作者: gemini2010 (gemini)   2016-09-08 23:13:00
如果是在香港登記結婚,台灣法院能管感覺也頗奇怪吧..這樣子想,擁有台灣籍的某女從小在美國長大,也在美國跟某美國男結婚,某日該女來台灣旅遊時和A男發生婚外情,難不成美國男可以來台灣告通姦?我覺得要看實際上這個家庭是在哪裡啦,畢竟通姦罪保護的是社會法益,如果實際上家庭都在香港生活,女方跑來台灣通姦,那也是回香港吵,根本沒有影響到台灣的社會法益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9-09 00:53:00
在我國發生跟國籍無關,頂多是不法有無認識的問題外國人在台灣強盜判強盜,殺人判殺人讓ATM自己吐錢,臺灣刑事局照抓,原理大概是這樣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6-09-09 15:08:00
國考板搞不好比較快 XD先論國私 婚姻有無效 再論刑法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6-09-09 15:22:00
兩人在台灣有登記嗎?
作者: gemini2010 (gemini)   2016-09-09 17:00:00
如果只看屬地原則,難不成兩個外國人偷情來台灣遊玩在國外的原配也能告?
作者: jaannddyy (詹敵)   2016-09-09 17:49:00
我只覺得台灣有通姦罪很丟臉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6-09-09 21:16:00
我國是民主國家 不喜某罪 集滿選票讓代議士改
作者: ultratimes   2016-09-09 21:25:00
屬地原則,國外當地合法,最低刑度又不到三年通姦地點在國外 怎樣都告不成 不論當地有沒有合法就算當地也是違法還有最輕本刑三年的限制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9-09 22:48:00
我只覺得台灣有通姦罪很丟臉→→→通姦的都不丟臉了其他旁觀的有什麼臉好丟呢?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6-09-09 23:18:00
通姦者:我們是解放人類性自由的偉大鬥士 :p
作者: ultratimes   2016-09-10 02:15:00
我覺得台灣有通姦罪是一種光榮,誰跟你丟臉
作者: jaannddyy (詹敵)   2016-09-10 12:29:00
通姦為什麼要覺得丟臉?違約會覺得丟臉嗎允許苞苞換包包的性交易包養婚約,丟臉嗎?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6-09-10 15:03:00
樓上的論點不只通姦了 性交易也變合法兩願促進內需活動
作者: jaannddyy (詹敵)   2016-09-11 00:22:00
我只覺得以這種情況成立家庭,擁有小孩,破壞了婚姻與家庭法益,應阻止就如同通姦所要保護的法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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