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變賣遺產需要所有繼承人同意嗎?

作者: chiuyufen (啊)   2016-08-31 11:11:28
爺爺已經過世3個月了
繼承人應該有:
奶奶 我大伯 我姑姑 我三叔 我(我爸爸已過世 代位繼承)
共5人
但之前財產的事情我奶奶都交給我大伯去處理 至今都沒說明也沒解釋要怎麼做
結果昨天聽說我大伯想把我爺爺奶奶的房子(登記在爺爺名下)賣掉換現金
目前我奶奶還住在那邊 她不願意搬走 也不想賣掉
她說她再活也沒幾年了 要賣等她走了之後再賣
但是我大伯想要現在就賣掉
我想請問 因為爺爺的證件印章之類的文件現在都在我大伯那
如果他要把房子賣掉的話 我們有辦法阻止嗎?
謝謝!!!
作者: kery1120 (小源)   2016-08-31 11:36:00
如果符合土地法34條之1可以賣~參考一下法條..如果不符合但突然間賣掉了..就要檢查是否有偽造文書了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6-08-31 11:58:00
不動產所有權人已死亡,要先辦完繼承之後才能出賣。先去戶政事務所辦理爺爺的除戶。民法第 1151 條:繼承人有數人時,在分割遺產前,各繼承人對於遺產全部為公同共有。依民法第1151條規定,目前爺爺的遺產是所有繼承人公同共有的狀態。目前是無法出賣的,要等繼承完畢再行。
作者: tjtjtj (新)   2016-08-31 12:54:00
公同共有狀態 你大伯無法單獨決定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8-31 12:59:00
繼承人有給印鑑+印鑑證明或委任書嗎
作者: nottodo (nototdo)   2016-08-31 14:26:00
這情況三分之二同意賣成立嗎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6-09-01 19:49:00
依民法第759條規定,繼承等非因法律行為之不動產物權變動,不經登記,即生效力;但依此種方式取得不動產物權者應經登記,始得處理。民法第759條:因繼承、強制執行、徵收、法院之判決或其他非因法律行為,於登記前已取得不動產物權者,應經登記,始得處分其物權。更正:物權者,應經登記,始得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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