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nh (一個人在半夜醒來)
2016-07-24 01:09:09大家好
近日換工作,錄取了一家獵人頭(headhunter)公司"主動"介紹的公司
獵人頭公司要求要簽屬一份承諾書
內容是要保證會去錄取公司上班三個月以上,不然就需賠償獵人頭公司兩個月薪資
感覺很不平等,因為整個找工作的過程並不曾從獵才公司得到任何一分錢
去錄取公司上班三個月也不會從獵才公司獲得任何利益
簡單來說,只可能賠錢給獵人頭公司,絕對不可能由獵人頭公司拿到一塊錢
這樣的承諾書是有效的嗎?
謝謝
ps: 承諾書的內容像是一封通知信,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