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因為家裡土地要蓋房子,故請人來測量
發現隔壁老三合院佔了一小塊我家土地,便前去請其能否拆還
未料對方態度是說"不可能,沒什麼好說的,要告去告"
但因家裡急著要動土便先將此一小塊土地另外切一個地號出來
等要回來再併回一個地號
後來提出拆屋還地訴訟(房子也開始蓋了)
對方一開始也是那種態度...後來收到傳票
等到出庭前幾天卻發現派人來拆掉了…但地下化糞池還有一半在我們家
且發現管路也是從我們家地下經過這方面也沒有處理
而且也是家裡人剛好回去才看到...完全沒有通知我們去看
化糞池也沒有處理挖完也沒抽乾淨,前陣子大雨都流出來很噁心
上星期出庭調解的時候對方感覺有要處理,並允諾一星期內處理,並會通知我家去看
預定八月初會再出一次庭,若處理好我方可在出庭前撤告就不用再出庭了
但昨天下午回去看的時候,發現他們新的管路已埋好且都已經回填
化糞池那一邊感覺也沒處理直接回填…重點也沒聯絡我家人去確認
去跟他們說也感覺要拖時間…一直說處理好了 要叫我們撤告
試問如果這樣該怎麼處理會比較好呢?
還有什麼要注意的地方嗎?
如果他一直出庭的時候表現良好的態度(私底下又完全不一樣)
這樣該如何處理呢?
因為這樣損失的金錢(分割地號未來又合併)跟時間(上班請假)已經夠多了…
想設個停損點速戰速決…以免夜長夢多該如何處理呢?
煩請大家給個建議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