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eipei0919 (unpredictable future)
2016-06-27 23:05:45(幫友代Po) 本人的車在未經我的許可下,老公偷借出去給自己的姐姐開,結果車子在墾
丁被後車追撞,有報警,裁決書判對方付全責,於是對方來高雄保養廠將車子開走(沒有
用拖車),我大姑向對方要名片,對方稱忘了帶,於是車子至今到屏東保養廠去修理之後
,至今一個月又七天下落不明,對方這三天來亦不回覆電話與訊息,該怎麼辦?車子是我
的,偷開出去與人車禍是我大姑,請我能對我大姑做什麼處置?又該如何向肇事對方主張
我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