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子......非常誠心請教
網路交易 (FB社團 不是拍賣 交易紀錄:FB訊息 短訊)
我是賣方(拍賣評價也很好) 兩天前收到款項
買方堅持 請黑貓來我家收貨 約定時間黑貓都沒有到 所以取貨失敗
16號中下午 我決定取消交易 請買方給我帳號
一開始買家 堅持去銀行退匯 我也說OK 後來退匯失敗
買家下午四點 給我帳號 (我有告知買方 隔天去銀行匯,金額超過網銀)
買家下午六點去警局告詐欺
中間只隔兩小時 還拍照給我看
我17號會退款給她 如果走刑事 凍結帳戶比較麻煩 還有法庭比較遠
她盧我兩個月 我請她去跟別人買 後來盧到很煩 賣她
取消交易 跟她要帳號 她說退匯 我也說OK 我居然被告詐欺
我誠心請教 我可以告她誣告嗎? 還是有其他名目可以告她呢?
拜託拜託... 我遇到這種買家 還要被告...難道賣家沒有辦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