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通姦恐嚇相關問題

作者: effielinlin (青蘋果)   2016-06-02 19:06:28
想請問A女和有婦之夫交往一年
之後女方提出分手但是男方不肯
男方一直用隱藏號碼的電話騷擾,接起來立刻掛掉或是不出聲
甚至寄給女方在交往時期偷拍女方的裸照恐嚇
說事情鬧大之後看誰站不住腳等字眼
(裸照是在女方不知情時偷拍的)
請問的是如果走上法庭
女方雖會被以通姦罪判刑或易科罰金
但關於男方恐嚇或是關於偷拍裸照這點有辦法告他嗎?
另外想問如果已經沒有再見面發生關係等親密舉動
是否一樣過了6個月就沒有通姦罪的告訴時效呢?
請求懂相關法律條文的人給予意見,謝謝
作者: SPFH120 (自宅警備員)   2016-06-02 19:26:00
偷拍裸照就妨害秘密;寄裸照恐嚇就恐嚇罪,有證據就可提告了,沒有新的通姦行為的話,追訴時效到了就到了
作者: effielinlin (青蘋果)   2016-06-02 19:55:00
民事是6個月,但是刑事是10年的追訴期嗎?所以等於還要再忍受男方10年糾纏的陰影
作者: PitzMan   2016-06-02 20:06:00
>.<"
作者: malemma (Voila~)   2016-06-02 20:12:00
玩火嘛,被燒到的機率總是比較高些~
作者: effielinlin (青蘋果)   2016-06-02 20:15:00
需要的是法律相關協助,不是冷嘲熱諷謝謝,願你一生和都不會有上來尋求法律相關問題,謝謝。
作者: SPFH120 (自宅警備員)   2016-06-02 21:22:00
如果是不知情那沒話說,如果是明知故犯,實在不值得同情.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6-06-02 21:27:00
告訴期間和追訴期間不一樣,6個月的告訴期自配偶知悉時起算。過6個月配偶就算告了,也只能是不起訴。
作者: effielinlin (青蘋果)   2016-06-02 22:21:00
剛開始是被騙交往,後來有提過分手,只是以前一提分開男方就會訊息恐嚇,直到最近打算徹底結束這種關係,誰知道男方會變本加厲謝謝S大和J大的回覆,很有幫助,謝謝你們
作者: malemma (Voila~)   2016-06-03 19:35:00
如果我講話機車,很抱歉。但即便是S和J的回覆,說的也是同一件事。以對方配偶尚未知情來講,如果妳提告恐嚇和妨害秘密,那通姦的事就會爆發,然後同時要面對通姦告訴,同時是原告和被告。而若不提出告訴,對方的行為有可能停止,持續,或者變本加厲,可以說是一個二選一的問題。
作者: effielinlin (青蘋果)   2016-06-03 22:13:00
M大對不起,因為最近情緒很不安穩,口氣不好對你很抱歉。我也瞭解提告同時會變被告,畢竟是自作孽。嗯還是很謝謝你的回覆。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6-06-03 23:30:00
一、通姦罪的刑事追訴期間是10年,告訴期間是自告訴權人知悉6個月內。二、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的消滅時效: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有侵權行為時起,逾十年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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