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租賃契約請教

作者: nike466 (nike466)   2016-04-26 18:26:19
我方欲與房東承租店面
目前的契約的違約處罰
明列許多我方提前終止契約的罰責
並沒有房東提前終止的罰責
如果事後有爭議
1)合約沒註明如何賠償我方,所以視同放棄權益?
2)如果可以求償,求償的範圍?比如按未能履行租約的時間比例賠償裝潢成本、
營業損失之類的可行性?還是只能按行情求償1~2個月的租金?實務上的經驗
,有拿回裝潢費用的嗎?
3)租約會去公證,不過因為沒有註明違約賠償的事項,所以即使能求償,是否只
能走一般民事提告,並不能強制執行、假扣押等動作?
4)定期契約且又再備註未經雙方同意,不得終止契約。如果在不違法、違反租約
規章的前提下,房東有什麼辦法要求收回房屋?如果我方堅持不同意終止契約
,是否能直至契約屆滿才搬遷?
不好意思,問題有點多。訂金都付了,明天都要簽約公證了,房東這邊才來個回
馬槍.......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6-04-26 18:29:00
沒有列就是不能終止,除非房東拿出令你滿意的賠償 999萬之類不寫終止條件對你還比較有利 你只要正常繳房租 誰都不能趕你
作者: nike466 (nike466)   2016-04-26 18:37:00
即使房東用收回自住或重新建築等理由,一樣不能收回?訴訟期間是否一樣能照常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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