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我是不是只能乖乖吞下這件恐嚇案了?

作者: flora11883 (台南肯茄茄)   2016-04-21 21:56:28
各位版友好,今天收到通知書,確定再議了,一則以喜,一則以憂
喜的是這讓我覺得台灣司法總算還沒死透,也認同這件案子有再議空間
憂的是其實我知道應該真的很難查出是誰發的了,因為網路簡訊平台
實在太多了,台灣的電信犯案技術好像又不高明
為了這件事情,我還找上刑警大隊報案,想要重新報案,提告"號碼" (一開始是提告人)
但是警察們也跟我說了很多,主要說到如果檢察官能查到的就這樣,我們大概也八九不
離十,建議我們如果真的要再追,可以去台北找偵九隊,但是還有一個問題是時間已經
拖太久了,就算有跡可循,可能紀錄也都抹除了,唉...除了抱怨以外,還想問問
我還有什麼方法可以嘗試嗎? 很不甘心啊,欠了錢竟然還能恐嚇人,這有天理嗎?
0931-181-629 這就是我收到恐嚇簡訊的號碼,whoscall顯示是google簡訊
有人可以給我一點方向,怎麼追查這個門號嗎? 感激不盡,也希望大家都平安過日子
※ 引述《flora11883 (台南肯茄茄)》之銘言:
: 大家好,有些法律問題希望有人能幫忙解答。
: 去年八月收到一封恐嚇簡訊,起因是對方欠我錢,在一次line上的催討後(無惡言相向)
: 他傳簡訊來說要找人打我,他使用的號碼是遠傳系統電話,我不清楚這要如何發簡訊,但
: 我百分百確定是他傳的,於是隔天立刻到警局備案並提告,今年一月地檢署開庭後,昨天
: 收到判決書,判決不起訴,原因是無法證實這個門號為對方所有。
: 今天我請教了律師,律師說我不能去法院告他,只能書狀再議,並要我去釐清該請檢察官
: 函文什麼單位,怎麼調查,並說明理由,我的疑問是要怎麼請檢察官做什麼動作去調查誰
: 發出這封簡訊呢?
: 再者,我也打了電話給遠傳,客服告知可以函文他們的通聯組或風險組,我不解的是當時
: 偵查隊他們沒權利要求遠傳提供這方面的資訊,怎麼檢察官也就這樣做出判決了呢?沒有
: 義務幫我調查清楚嗎?
: 如果真的像遠傳說的,這隻系統門號沒有申請者可以提供,且一般人是沒辦法用系統門號
: 發簡訊的,那我能否直接提告遠傳,因為一定有那麼一個人阿?或是我只能乖乖吞下去,
: 讓那個可惡的人逍遙法外?
: 最後,可否請板友推薦台南熱心且專業於刑法的律師給我呢?謝謝
作者: yundatw (yundatw)   2016-04-21 22:54:00
沒有什麼新證據的情況下,再議跟安慰獎差不多台灣最多只能查到境外提供服務的是誰,至於境外服務提供
作者: flora11883 (台南肯茄茄)   2016-04-21 22:57:00
hi 我也做好心理準備了 只是在掙扎而已
作者: yundatw (yundatw)   2016-04-21 22:58:00
者願不願意給資料,純看對方心情,法律上無法強制朋友在大陸的公司也收過轉來的台灣方面請求提供資料的公文,但除非對岸公安部要求,不然公文大多拿去墊便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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