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怪問題請教

作者: neil0123 (wow)   2016-03-04 16:39:35
Hi All
小弟有幾個怪問題想請教一下
1. 甲乙是夫妻在美國結婚,也在美國生活, 甲擁有美國籍&中華民國國籍
甲有天回台, 與丙女通姦, 這有觸犯刑法239嗎!?
前幾天看到的新聞
因為條件上, 雙方都有我國國籍, 甲如果主張他是美國人, 美國沒有這規定
但因為屬地原則, 所以甲仍該當刑法239嗎!? 屬地原則不管本國非本國都論罪
所以他頂多只能主張不知而要求減刑吧!
2. 甲男跟乙女合意性交完畢後, 乙女又跟丙男性交, 丙男回家後跟老婆性交
結果丙男的老婆肚子大了, 卻是甲男的種, 事後調查是因為乙女性交後沒洗澡, 丙男
也沒洗澡, 所以造成這精子被傳遞給丙男的老婆
這是前幾天在網路上看到的奇人軼事
比較麻煩的是, 因為產生不可想像 因果歷程, 所以甲男意外當了便宜老爸
通姦罪需要性器直接的接合, 這看起來是不可能成罪
只是這小孩如果丙男的老婆要求甲男當小孩的爸爸, 能拒絕嗎!?
可這接下來18年的小孩養育費, 有可能主張什麼不付!?
因為如果不付好像不太對, 但是付了, 似乎有點像是非自己過錯造成的結果
自己卻要負責.
因為如果這樣也能強制登記父親身分, 要求付錢養育, 這應該會很恐怖
所以甲女苦追乙男不成, 某日趁乙男不在家蒐集剛剛手淫之產物, 注入自己的下體
硬是因此懷孕生子, 要求履行扶養義務, 並登記為孩子的父親
這似乎有很大的問題, 首先甲女觸犯竊盜罪, 然後又因此產生結合物, 小孩子
結果因此要求乙男, 行無義務之事, 感覺像是強制罪, 可小孩父親畢竟是他
可以主張不負責!?
會有這想法是有一天聽同學的恐怖經驗, 讓偶想到這問題
所以想問這題
3. 甲男因為愛上表妹乙女, 惟我國法律禁止, 所以他們打算取得阿拉伯籍
在國外註冊結婚, 以雙重國籍身分, 在台灣生活
這問題在於, 我國民法不同意近親結婚, 婚姻屬於無效婚姻, 可這種方式
真能繞過我國民法而被承認!?
照理來說行政機關因為有資料, 所以應該會查核, 並且拒絕他們登記夫妻的核可
但如果今天他門是移民國外多年, 這次移民回台灣, 行政機關是否會承認他們的婚姻
是否有效!?
又或者是這對夫妻本來就是阿拉伯人, 現在移民來台
台灣行政機關感覺上貌似會承認他們的婚姻關係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3-04 17:53:00
1. 主張不知...99%都減不了婚姻在國外有效不代表在國內有效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16-03-04 18:41:00
有中華民國國籍之雙重國籍 應該還是優先適用我國法律吧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3-04 19:22:00
看甚麼情況 刑法的話在我國無庸置疑用我國法民法要看合約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16-03-04 19:24:00
我指的是婚姻效力的部分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3-04 19:32:00
兩個A國人在A國的婚姻有效 我國法律會承認但是我國人去取得A國籍在A國結婚...如果在我國涉訟的話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應該會用我國法為準...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6-03-04 21:10:00
如果本國法依第二條選了我國就悲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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