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車禍調解後對方違約的後續步驟

作者: akay08 (Ara_K)   2014-11-14 23:26:35
小的五個月前發生車禍
目前已經從調解失敗→警察局筆錄並提傷害告訴→檢察官開偵查庭
→再回區公所調解(對方分期賠償)→對方第一期違約
→寫陳述狀送法院希望不要撤銷告訴
→檢察官開偵查庭說等對方拖到最後一期再來決定…
給對方的最後期限已經到了(半年也快到了)
對方依然裝傻置之不理
有幾個疑問還不是很確定,想詢問一些問題
1. 我現在需要再提交陳述狀,才會讓法院繼續走下一步嗎?
2. 找到一份類似案件的判決書-http://ppt.cc/IhQM
判決書裡面事實的內容,是我要寫一份陳述狀提出的嗎?
(當初請警察局提傷害告訴的時候,記得好像有附上現場圖跟初判表了)
3. 現在都快半年了,若要用強制執行的話,會不會對方早就轉移出去了
這樣只能拿債權憑證,但又如何能知道對方何時會有財產
難道說三不五十就去國稅局查才能知道嗎
查一次也要手續費,這樣感覺好像不太划算…
4. 提附帶民事賠償要在第二審辯論終結前
那等之後法院的開庭日當天我就可以提出,對吧?
5. 調解雖然成立,但是對方違約,而且他也一副沒意願的樣子
之後如果走民事賠償,金額會直接用調解的的結論嗎
還是說要看法官,所以這說法不一定?
6. 當時我是直行車東西向,對方從路邊起步
大概像這樣
----------------
==============
我→→ → → x
- ----↑-------
| | 對方
| |
| |
初判表上面寫對方「起駛前,不讓行進中車輛優先通行」
我這邊是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現場圖上面有寫我方經過號誌時是綠燈
另外監視器全都壞了,沒有畫面
後來我有回現場看
那條小路中間地上畫的是雙黃線
因為這點當初筆錄我沒有強調,現場圖裡面也沒有敘述到
若是以對方在現場圖上箭頭的起步方向來說,是否能說明他意圖穿越雙黃線?
可以多算一條違規給他嗎?
其實因為對方剛開始就想坑我錢
後來初判表出來(路權在我這邊,他有違規事實)
換我找調解他就開始不斷放鴿子、手機關機找不到人
一見面出來就大小聲亂罵
換到檢察官面前就唯唯諾諾好像他最委屈
態度實在是非常差勁,結果被他成功拖延時間到快半年…
又聽人家說搞不好只會被判緩刑或是勞動服務之類的
真的是很希望可以讓他受一點罪…
最後先感謝各位觀看我的文章了 m(_ _)m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