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atlc (lds)
2014-10-27 19:28:00A1: 是 A2: 看不懂問什麼若你問的是所得稅法, 捐贈私校並沒有免稅, 而是得列舉扣除(綜所)或列報費用損失(營所); 如果問的是遺產贈與稅, 依遺贈稅法第16條, 則不計入遺產總額(無上限)如果你的問題是:"捐公立或興學未指定節稅效果大於捐私校或興學指定, 沒有歧視嗎?" 個人見解是, 要捐錢給私校, 還是可以不指定給哪一所私校, 就像捐款也可以捐到聯合勸募, 只是不知道哪一間私校是最終受益者(或雨露均霑?), 況且有些人捐給私校, 其用心不是合法節稅, 而是租稅規避, 捐給公立等同給國家, 不會有租稅規避的疑慮(sorry, 稅法荒廢一段時間了, 有錯請NTB先進鞭小力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