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車禍初判表問題

作者: jerry0913112 ( )   2014-10-15 16:18:50
我上個月9/6 騎乘機車載一名乘客
我是直行車 當時是綠燈 要經過路口時
發現前方左邊有一輛跟我垂直方向的計程車(他當時還擋住一輛快車道的汽車)
(他是對面方向要左轉的 但那個路口很大 他要有指示燈才可左轉那種)
因為我在騎的時候就有發現他了(他是靜止不動)
於是我減速 後面很多機車 我有慢放速度
本以為他會讓我先過 殊不知他就踩油門前進 我們就飛出去了
撞擊的地方是我的車尾 他的車頭
他的車沒事 我機車有摔壞
計程車司機不但沒有馬上下車察看
還一直待在車內
是好心路人停下來幫我們報警叫救護車
我左手腳都是擦傷 左手肩膀軟骨破裂須開刀
後座乘客也是摔到嘴唇 牙齒斷裂
筆錄是在醫院做的
先附上初判表跟示意圖


想問初判表的肇事原因會是"屬於號誌爭議雙方各執一詞 責任無法分析"
因為後來我們有去警局看旁邊加油站的監視器
跟我敘述的一樣(畫面很清晰)
這是可能因為對方的說法跟我們不一樣的關係嗎?
然後我有說是"疑似超速行駛(自認當時時速0-60)
那時候在醫院我很痛 我有說可能40~60 不太清楚
我車速正常 而且我看到他停在那邊我有減速
不是煞車不及撞到他那種!!!!!
而且對方當時根本沒有受傷就醫
他是由車行老闆陪同有來看我們一下
對方因為中風休息了一年 甚麼重新取到執照
結果第二天就撞到我們了
這樣我們是否申請車禍鑑定
有可能會改判嗎?
因為覺得應該是對方責任比較多
不知道怎會這麼判
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感謝各位提供意見 不好意思!!!!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4-10-15 17:20:00
你們有受傷,直接提告過失傷害就好,檢察官認為有必要的話,就會去申請鑑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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