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告訴期最後一天提告之機關

作者: Alio1234 (Alio)   2014-09-14 00:22:23
大家好
先前已有爬文(生活法律版)告訴期提告一事,但想做確定
如果我在最後一天(例如9/12)至警察局提告(車禍事件),
是否當天自己個人做完告訴筆錄就算有效?
即使9/12後警察局才製作被告的筆錄,
並且相關資料移送到地檢署已是9/20號(或更久),
是否仍是有效的告訴?
(因為有聽過即便在警局提告,但是告訴期是以地檢署收到移送案件之日為止。
不知這是舊資訊,還是現況實際是如何?)
PS. 告訴期計算是六個月計或180天?
3/12-9/12 或 3/12-9/07
(因為如果想精算最後一天的話)
以上,謝謝答覆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4-09-14 00:32:00
一定要玩表面張力嗎?其實這裡和PTTLifelaw版會回覆的就那些人,你轉來這邊會回覆你的也還是那些人...
作者: cute101037 (cute101037)   2014-09-16 03:16:00
要是我可以的話,一定判你輸....尤其是進入賠償的時候,對方言詞用得楚楚可憐,刑事就算給你得了便宜,了不起罰錢,民事不會輕易放過
作者: Alio1234 (Alio)   2014-09-16 14:45:00
C大是不是誤會了?我不是加害者,是受害者。此外,我也無意玩表面張力,是疑惑不解,當然警局比地檢近,時間許可的話,總是就近處理。最後一天的事,是不想提告,但若對方毫無歉意,遲不處理,那最後一天就是最後期限...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4-09-16 16:26:00
你提告了,他在偵查庭上就會表現出悔意了...不知道你提告的罪名是什麼.告訴乃論的話可以撤告
作者: Alio1234 (Alio)   2014-09-16 17:18:00
過失傷害吧。上法庭前一句道歉都沒有,當庭才表現悔意會不會太假了??我也不想跟對方太計較,調解從沒以提告要脅,但他就冷淡回應不積極協商,調解破局,他保險員說只能法院求償了。他或他的保險員像是賭我會不會拖過告訴期,也可能想著反正真提告,偵查庭再認真談和解就好了...對了,最後一天去警局提告是可行的嗎??(省時省力 ><)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4-09-16 21:15:00
不用等最後一天,直接提告就好,等下去只是浪費你的時間你要等最後一天的理由,大概是因為對方也有受傷?
作者: Alio1234 (Alio)   2014-09-16 23:37:00
對方沒有受傷(除非他想誣告跟我「揮」,但他真那麼做就犯了非告訴乃論罪吧,因為他既沒有摔車,也沒上救護車送醫,調解前又再次確認,他保險員也說沒受傷)最後一天提告是因為,他既然無所畏,那我就只是想按自己的步調走,警局近多了(地檢有點遠),又不用自己寫訴狀...請問,最後一天在警局提告是有效的嗎??當然,最後一天提告也能防止他誣告的可能。我不提告,他萬不可能先去提告,那等於是求我告他了。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4-09-17 08:11:00
不要再跳針了,就叫你別浪費時間直接提告了提告後就不要跟他和解,告到底就是了
作者: Alio1234 (Alio)   2014-09-17 10:25:00
謝謝答覆,我不會等最後一天,但這疑問純粹是很好奇。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4-09-17 10:49:00
你不提告,跟他要不要提告沒有關係,這兩件事是獨立的你提告後警察移送,你還是得去地檢署開庭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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