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UTON 2014-09-11 08:34:57媽媽在去年七月往生
當時我還在月子中
那時爸爸向我要印鑑證明
所以去辦了給他
原本以為會留一份給我
無奈房子是登記在哥哥名下
現金也由爸爸哥哥平分
後來舅媽有說我媽媽有要留給我
我還來的及爭取我的權益嗎?
因為已經跟哥哥鬧翻
爸爸又偏袒哥哥
所以要看看能不能尋求法律途徑
謝謝
作者: ixixet (= =) 2014-09-11 11:24:00
要快,不然也白工居多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9-11 11:57:00撕破臉撕破臉.....雖然法律規定,但傳統家庭想法不一定這麼符合法律的...
來的及,只要你願意撕破臉,遺產分割協議上應該是由父親蓋章,未經同意蓋章就是偽造文書了
作者:
SUTON 2014-09-11 14:40:00那時我辦了印鑑證明 然後給爸爸 後來我才知道我什麼都沒分到那如果爸爸哥哥都說媽媽是如此交待(沒有要留給我) 那我還要的到嗎?媽媽沒有立遺囑 也沒錄音
作者:
ricewin (小米)
2014-09-11 17:16:00特留分
作者:
SUTON 2014-09-11 21:55:00謝謝各位的回答 請問期限是兩年內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