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財產還要的回嗎?

作者: SUTON   2014-09-11 08:34:57
媽媽在去年七月往生
當時我還在月子中
那時爸爸向我要印鑑證明
所以去辦了給他
原本以為會留一份給我
無奈房子是登記在哥哥名下
現金也由爸爸哥哥平分
後來舅媽有說我媽媽有要留給我
我還來的及爭取我的權益嗎?
因為已經跟哥哥鬧翻
爸爸又偏袒哥哥
所以要看看能不能尋求法律途徑
謝謝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4-09-11 08:36:00
找律師 這要看你要撕破臉到哪種程度
作者: ixixet (= =)   2014-09-11 11:24:00
要快,不然也白工居多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9-11 11:57:00
撕破臉撕破臉.....雖然法律規定,但傳統家庭想法不一定這麼符合法律的...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4-09-11 12:52:00
來的及,只要你願意撕破臉,遺產分割協議上應該是由父親蓋章,未經同意蓋章就是偽造文書了
作者: SUTON   2014-09-11 14:40:00
那時我辦了印鑑證明 然後給爸爸 後來我才知道我什麼都沒分到那如果爸爸哥哥都說媽媽是如此交待(沒有要留給我) 那我還要的到嗎?媽媽沒有立遺囑 也沒錄音
作者: ricewin (小米)   2014-09-11 17:16:00
特留分
作者: javabird (爪哇鳥)   2014-09-11 17:34:00
至少也有特留分.
作者: SUTON   2014-09-11 21:55:00
謝謝各位的回答 請問期限是兩年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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