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被人潑灑的糾紛

作者: smartnick (司馬特尼克)   2014-08-03 10:30:57
昨天在百貨公司美食街吃飯
我和我朋友發現兩個位子想要坐下時
卻有兩位中年人士跑出來說位子是他們的
結果就互相嗆聲了一下
後來我們把位子還他們,但改成和他們同桌的另一側坐位就坐
期間他們又繼續對我們嗆聲,但我們就不理他們
沒想到,他們去點餐然後故意倒在在和我朋友身上
我朋友當下很生氣,所以有抓住對方領口準備毆打
不過沒打下去,我趕快制止說報警就好
之後我就直接報警
當然他們是硬凹是意外不是故意的,不過當場有證人向警察說願意當證人
證明他們是故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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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幾個問題
1.如要提告,除了過失傷害、故意傷害,是否還有其他選項?
2.對方能告我們什麼?
(我沒亂罵,有回應的部分頂多搶位子大聲點,但沒粗口、怒罵,都盡量冷處理)
3.警察來的時候,只有留下資料,沒有做筆錄,但跟我說我有六個月的法律追訴權
(我其實也只是想保護自己,並不是真的想提告,畢竟只是小事)
a.想請問是否現在要去警局先做筆錄?
還是到時候要提告時才去做筆錄? P.S.我和我朋友已驗傷
b.警察有拍照保存一些證據,請問如果半年後才提告,
警察會幫我們保留這麼久的證據嗎?
c.百貨公司有監視器,請問我們要先請警察保留證據嗎?
謝謝各位
作者: chrisredfiel (深藍)   2014-08-03 21:53:00
對方不是沒動手?怎麼會受傷?若單純是潑灑食物 沒有刑事責任 頂多民事賠洗衣費
作者: smartnick (司馬特尼克)   2014-08-03 23:38:00
請問不論是蓄意或非蓄意都沒有刑事責任嗎?謝謝我是被他潑灑的東西輕微燙傷不過這只是怕他找麻煩,所以想留個自保的方法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4-08-03 23:42:00
驗傷若有成傷就會有傷害罪之虞...蓄意是故意傷害,非蓄意是過失傷害,差別在這裡
作者: aa182201 (顆顆)   2014-08-04 00:38:00
只要你受傷 是他弄得無論有無蓄意都會成罪
作者: smartnick (司馬特尼克)   2014-08-05 01:14:00
瞭解,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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