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這樣有偽造文書?!

作者: coechp (Peter)   2014-07-09 20:33:36
我大學三、四年級期間擔任教授的助理(助教),老師每月支付現金作為薪水,
日前申辦國內某銀行信用卡替朋友做業績。
因送出前沒有核對,
薪資單的勞保欄位誤填有支付勞保費用(實際上沒有投勞保)
豈料該家銀行認為提供的薪資單與單位戳章是偽造的,將資料送交警方調查......
請問:
1.薪資單誤填勞保費用,提供給銀行,會涉及偽造文書?
2.警方或檢方找我到案說明,如何保障自身權益?
3.支領老師薪水,由我們開立薪資單與領據,有偽造的法律問題?
(單位圓戳章平常有在使用,並非偽造學校名義的印章)
ps...因前陣子與老師意見不合,有不愉快,擔心老師公報私仇,
不承認曾經支付現金給我,會不會真的被法辦@@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4-07-09 21:05:00
建議妳找律師研議 難聽點這和問我這辯稱檢方會信嗎沒啥兩樣了 應該不會有人敢回答妳 = =妳在同一頁置底也沒用啊 = =
作者: TheMidnight (惡夢)   2014-07-09 22:04:00
回答你啦...1.有可能 2.照實說 3.有點看不懂
作者: alawyer (alawyer)   2014-07-09 22:39:00
既然是「誤」填,當然不會構成偽造文書,但問題是,檢察官相信才有用....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