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車禍責任與協調地區的問題

作者: EVIL5566 (邪惡56)   2014-05-19 10:04:54
昨天發生車禍,有幾個問題想跟大家請教一下
先說明一下事發經過
地點:台中科博館 忠明高中旁 健行路往西屯路方向
我開車
對方機車,車上駕駛,乘客兩人,共三人
馬路狀況:中間雙黃線,快車道,機車道,右方全是停車格
事發經過:
我在健行路往西屯路方向,
我駛於機車道找停車位(時速很慢,約10~20km/h)
找不到車位後打方向燈確認後方無車後要開向快車道
車頭剛轉向後方機車就撞到我左側車門後倒地
受傷狀況:
我無傷
機車駕駛倒地不起,由救護車送急診
乘客1受傷後自行起來,活動正常但臉部有擦傷
乘客2,一歲多小朋友是機車駕駛的小孩,無傷or微小擦傷
後續狀況:
機車駕駛送醫院休息一下後就出院,說檢查結果沒問題,僅是皮肉傷
乘客1,原本活動正常意識也正常,但是有突然暈倒後意識混亂且胡言亂語
乘客2,無事,後來好像家人接走後沒再看到
補充說明
我車上有行車紀錄器,還有我後方車輛的行車紀錄器(這個對方不知道)
後來打電話給駕駛,她有說做電腦斷層後沒有問題僅皮肉傷(有電話錄音)
由後方車輛的行車紀錄器來看,對方機車是先由快車道超越後方車輛後駛入機車道
於機車道騎到我的後面的時候無減速突然變換車道到快車道
機車變換車道的同時我也變換車道,故發生擦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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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1.車禍發生地點在台中市,機車駕駛住彰化,我住高雄,乘客1住台北
如果日後有需要開協調會,將會是在哪一個地區開??
2.肇責的部份感覺很難說,想聽一下大家的看法
3.對方包括對方家人態度都很好,感覺是理性的人(竟然沒人問我事發經過??)
我已請保險公司來處理,我也會持續關心對方
駕駛感覺傷勢較輕,表面看起來沒有明顯擦傷
但乘客1是個漂亮的小姐,臉部有不算小的擦傷
日後乘客1如果對保險理賠不滿意的話,是否可以向我提出告訴請求賠償??
因乘客1住台北,萬一對方提出告訴的話協調地點會是在台北??
4.我方車輛損傷的部份是否可向對方求償
以上請版友給在下一點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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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心得:
我完全忘了要拍下現場的照片,只有警方那邊有照片....
平常自認為冷靜的人,在發生事故後還是會有沒注意到的事...
還好小朋友沒事,不幸中的大幸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4-05-19 10:30:00
當下有報案吧?等初判表釐清責任歸屬後再說吧不過看起來你的責任似乎比較重
作者: wsx1983 (面對現實)   2014-05-19 22:12:00
快點拿錢和解吧,你這一點有肇責,而且絕對超過一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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