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1PfKYEli 推文判決 詳細說明

作者: z80680613 (龍神天劍)   2017-09-03 22:37:58
由於仍有許多板友在補充說明後,對於 #1PfKYEli 的判決存有疑問,
因此這篇將對判決進行更詳細的說明,並統整該篇推文的問題一次進行回覆。
但想先跟板友們說的是,很抱歉因判決內容的不詳盡造成不少議論,
另外,因為在思考怎樣的說明更能清楚解除各位的疑惑,
結果導致比預定時間晚才得以回覆,感謝各位的耐心等待。
以下將分項進行說明 (並附上公告原文中板友提出疑義的相關推文):
因推文「中國賴/支那賴」而被水桶的判決依據 - 板規4-10 (正名板規)
→ S2S2: 中國不就是個國家名字為什麼不行??08/31 00:53
噓 a547808588: 中國賴哪裡不尊重,可否再解釋清楚一點08/31 00:58
推 wendellchen: 版主 不是想找碴 但水桶的理由解釋很奇怪 無法說服人08/31 01:08
→ wendellchen: 能否更詳述一遍08/31 01:08
噓 once1024: 拿正名那條桶 真的哈哈哈哈 08/31 01:09
推 gee0123: 去申訴吧 拿正名桶也太搞笑08/31 03:07
在說明之前,想先跟各位談談板規4-10 (以下稱正名板規),下面為板規擷取部分:
四、特殊條款:
10.推發文請尊重官方正名,若有三人以上板友明確表示反感,請將誤名予以修正。
若無板主認可特殊理由卻拒絕於24小時內修正、或顯屬刻意誤用者,視同引戰處理。
正名板規的設立,旨在避免因「不適當」的稱呼用詞之使用,
而使得不必要的紛爭產生或延續,希望討論能專注於韓樂的音樂本質上。
至於稱呼的適當與否,並不與稱呼的內涵有所關連,
也就是說,無論稱呼的含意為何,或是稱呼是否符合事實態樣,
若以正名板規作為判決依據,則只會關注於稱呼是否符合板規明定的要件。
此次的「中國賴/支那賴」,是符合「顯屬刻意誤用」,但何以是刻意誤用?
對於推文使用此稱呼的板友,認定其對於賴冠霖的爭議發言事件有一定程度的知悉,
而實際上,如果寫的是「賴冠霖」,是不會被水桶的 (單就正名的部分來看),
但板友卻選擇使用中國賴/支那賴來指稱,使自己陷於可能會被水桶的不利處境,
因而判定確有刻意誤用的情況,根據正名板規,以引戰的相關規定處置。
噓 a547808588: 意思是以後都只能打全名嗎?中國賴冠霖這樣08/31 01:00
→ bboy0223: 然後好奇想問問之後推文說中國賴冠霖這樣應該就不違規?08/31 10:51
推 bettylongleg: 照版主用正名來判的邏輯,那就會變成''O國賴''不行08/31 10:54
→ bettylongleg: ,但是打成完整的''O國人OOO'',就可以規避,根本就 08/31 10:54
→ bettylongleg: 沒有罰的意義08/31 10:54
推 aceman: 那篇推文的確有直接噓中國台灣的賴冠霖 沒被桶08/31 15:10
如果推文用的是「中國台灣的賴冠霖」之類的用語 (原影音推文也確實有板友這麼寫),
以正名板規的角度來看,這樣子確實就不算違規,是不會被水桶的,
另外,也由於「中國台灣」一詞確實是由賴冠霖本人親口所言,
因此若有板友使用,會將其視為事實陳述,不會成為被水桶的理由。
當然,若文章中除了上述用語外有其他引戰內容,還是會處理的,請各位多加注意。
至於規避一說,根據前段的說明,現在這部分就不會有所謂的規避問題。
因為現階段來說,完整的用語認定為一事實,若是事實,則沒有水桶的動機,
除非推文中含有其他違反板規的內容,那就另當別論。
推 bboy0223: 推說明,但罰則是否要補充一下是因4-10水桶 08/31 10:48
推 bboy0223: 說明跟水桶參考版規是兩條不同的罰則 08/31 10:50
判決內容的這部分確實是我的疏漏,將會在原判決文中把判決內容補充上去。
其他非官方稱呼是否同樣違反正名板規?
噓 greensh: 照這標準板上一堆暱稱都該禁樂 傻眼08/31 01:55
噓 greensh: 什麼貝貝 姐妹 BB 精靈王 小野馬 全都該桶08/31 02:00
噓 jin062900: 雙重標準阿 為什麼可以講貝貝不能講中國賴?08/31 03:59
噓 imina: 用正名這條桶也太雙標了吧08/31 06:52
雖然正名板規開宗明義便說,請板友推發文時能夠尊重官方正名,
但這不代表所有的非官方稱呼都不能使用,而是符合一定要件者才予以處理。
過於限縮只會使板上的活絡程度打折,我想這不是大家樂見的情形。
因此,希望板友們在發言時能夠多加注意、斟酌自身的用詞。
c981401板友推文中的「(人名)我不行 凸」
→ greensh: 不對啊 「(人名)我不行」也算違規???08/31 02:03
推 roshe8780: 樓上 我猜是因為那個「」後面加一個“凸”有挑釁意味?08/31 02:05
推 bettylongleg: 為什麼''(人名)我不行''也要被桶+1 純粹自己喜好 08/31 10:37
→ bettylongleg: 的表達也叫挑釁的話,管得也太寬,那以後新歌底下 08/31 10:37
→ bettylongleg: 說不喜歡的不就全部該桶?08/31 10:37
推 aceman: 人名我不行 後面有中指圖案吧 08/31 10:40
個人的好惡並非板規的管轄範圍,因此「(人名)我不行」並非水桶的原因,
而是後面加上的「凸」,認定為是中指圖示而有辱罵之意,故給予水桶。
Pumbaa09、mp3w69兩位板友因推文吵架而給予警告
推 wendellchen: 還有那個推文吵架警告也很奇怪 也不算有批評團體的程08/31 01:48
→ wendellchen: 度吧08/31 01:48
推 husky1989: 覺得警告吵架那個很奇怪+108/31 01:59
推 roshe8780: 另外也覺得吵架沒到警告程度 他們言論都沒踩線吧 單純08/31 02:13
→ roshe8780: 意見不同08/31 02:13
兩位板友於推文中的言詞有相互引戰之虞,但因程度並非相當嚴重,因此僅給予警告。
作者: S2S2 (叫我爹地)   2016-08-31 00:53:00
中國不就是個國家名字為什麼不行??
作者: a547808588 (ctgwea97)   2016-08-31 00:58:00
中國賴哪裡不尊重,可否再解釋清楚一點
作者: a547808588 (ctgwea97)   2016-08-31 01:00:00
意思是以後都只能打全名嗎?中國賴冠霖這樣
作者: wendellchen (溫德爾)   2016-08-31 01:08:00
版主 不是想找碴 但水桶的理由解釋很奇怪 無法說服人能否更詳述一遍
作者: once1024 (once1024)   2016-08-31 01:09:00
拿正名那條桶 真的哈哈哈哈
作者: wendellchen (溫德爾)   2016-08-31 01:48:00
還有那個推文吵架警告也很奇怪 也不算有批評團體的程度吧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6-08-31 01:55:00
照這標準板上一堆暱稱都該禁樂 傻眼什麼貝貝 姐妹 BB 精靈王 小野馬 全都該桶
作者: husky1989 (Marvin)   2016-08-31 01:59:00
覺得警告吵架那個很奇怪+1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6-08-31 02:03:00
不對啊 「(人名)我不行」也算違規???
作者: roshe8780 (roshe8780)   2016-08-31 02:05:00
樓上 我猜是因為那個「」後面加一個“凸”有挑釁意味?
作者: roshe8780 (roshe8780)   2016-08-31 02:13:00
另外也覺得吵架沒到警告程度 他們言論都沒踩線吧 單純意見不同
作者: gee0123 (gee0123)   2016-08-31 03:07:00
去申訴吧 拿正名桶也太搞笑
作者: jin062900 (jin)   2016-08-31 03:59:00
雙重標準阿 為什麼可以講貝貝不能講中國賴?
作者: imina   2016-08-31 06:52:00
用正名這條桶也太雙標了吧
作者: bettylongleg (長腿貝地)   2016-08-31 10:37:00
為什麼''(人名)我不行''也要被桶+1 純粹自己喜好的表達也叫挑釁的話,管得也太寬,那以後新歌底下說不喜歡的不就全部該桶?
作者: aceman (aceman)   2016-08-31 10:40:00
人名我不行 後面有中指圖案吧
作者: bboy0223 (Wen)   2016-08-31 10:48:00
推說明,但罰則是否要補充一下是因4-10水桶說明跟水桶參考版規是兩條不同的罰則
作者: bboy0223 (Wen)   2016-08-31 10:51:00
然後好奇想問問之後推文說中國賴冠霖這樣應該就不違規?
作者: bettylongleg (長腿貝地)   2016-08-31 10:54:00
照版主用正名來判的邏輯,那就會變成''O國賴''不行,但是打成完整的''O國人OOO'',就可以規避,根本就沒有罰的意義
作者: aceman (aceman)   2016-08-31 15:10:00
那篇推文的確有直接噓中國台灣的賴冠霖 沒被桶
作者: Im22Yo (兔兔)   2017-09-03 22:43:00
推,辛苦了
作者: bboy0223 (Wen)   2017-09-03 22:48:00
推後續有說明
作者: rod13824 (猛矮)   2017-09-03 22:57:00
所以適不適當是你來判定嗎
作者: belongs (。夜貓。)   2017-09-03 23:03:00
呵呵,我聞到戰版主的味道惹
作者: Im22Yo (兔兔)   2017-09-03 23:09:00
聞到戰板主味+1= =
作者: gotohikaru (又沒差...)   2017-09-03 23:09:00
嗯... 反覆看了三四遍 看完還是不太瞭解標準...a
作者: eswxol (kkkkk)   2017-09-03 23:09:00
推說明
作者: XSperanza (Speranza)   2017-09-03 23:11:00
推版主辛苦了
作者: lemon1014 (檸檬鯉魚)   2017-09-03 23:18:00
板主辛苦了
作者: creepei (I'm gonna cherixiu)   2017-09-03 23:24:00
推 說得很清楚啊
作者: wendellchen (溫德爾)   2017-09-03 23:26:00
歐好 這樣看懂了
作者: bettylongleg (長腿貝地)   2017-09-03 23:40:00
雖然還是覺得'O國賴'跟'中國台灣的賴冠霖'一個可以一個不行很奇妙,但是版主真的認真,推解釋,辛苦了!
作者: yutan (玉檀)   2017-09-03 23:52:00
推~
作者: lovekangin (好人)   2017-09-04 00:03:00
了解
作者: fin1989 (F子)   2017-09-04 00:11:00
推說明,辛苦了。
作者: iloveykk (iloveykk)   2017-09-04 01:08:00
因為X國賴不是名字啊,中國台灣的賴冠霖有他全名另外,符合一定要求是甚麼意思?如果推文有說/精靈王\/精靈王\,並且有三個以上的人檢舉會怎樣?
作者: gotohikaru (又沒差...)   2017-09-04 01:26:00
中○賴 中國賴冠霖 中國台灣賴冠霖 三者是只有第一個不能使用嗎?未來有"地名+非全名"亦會同標準處罰嗎?
作者: dxoxb (噗噗)   2017-09-04 01:34:00
如果講"台灣賴冠霖"有三人反感檢舉也會桶嗎?畢竟不算台灣人
作者: JSeung (SSW)   2017-09-04 02:07:00
板主辛苦了
作者: harryman (harryman)   2017-09-04 02:55:00
辛苦了!
作者: belast (駱夏)   2017-09-04 03:20:00
大邱suga is a d-boy
作者: skullryan (骷髏萊恩)   2017-09-04 08:46:00
所以我就說了嘛…法治未必比較好,桶那些該桶的還得引經據典的
作者: VieriKing (Programmatore :))   2017-09-04 08:48:00
辛苦了,刻意來戰版主可以走了,你們的把戲誰不知?
作者: icega (冰塊)   2017-09-04 14:05:00
推推
作者: KETSU (KETSU)   2017-09-04 14:54:00
推文裡的中國台灣一詞可以不要一直出現嗎? 很不舒服
作者: rod13824 (猛矮)   2017-09-04 15:15:00
中國台灣
作者: yoga0701 (愛宥小鈺)   2017-09-04 15:34:00
推z大辛苦了
作者: getgoods0623 (EZeroFour)   2017-09-04 16:00:00
\中國台灣賴冠霖/ \中國台灣賴冠霖/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7-09-04 16:32:00
還是覺得很微妙 純推解釋誠意
作者: bottger (我愛任時完)   2017-09-04 20:33:00
解釋得很詳盡 版主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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