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務投票

作者: Kiyume (綺夢)   2016-05-31 21:34:57
本次板務投票將進行兩項投票 投票時間自6/1起 為期七日
投票一:KoreanPop板討論範圍投票
由於 #1NHOLvjw (KoreanPop) 討論並無共識,故付諸投票表決
目前沒有爭議的:韓國公司發行的韓國藝人的韓文歌曲
(例:EXID正規一輯)
可能有爭議的:韓國公司發行的韓國藝人的非韓文歌曲
(例:Amber英文新曲、SMStation Lay中文新曲、SMStation純音樂歌曲)
非韓國公司發行的韓國藝人的所有歌曲
(例:韓國團體日本單曲)
非韓國公司發行的非韓國藝人的韓文歌曲
(例: https://youtu.be/beZFLT0Ixag )
投票一 選項如下
以公司區分
A) 開放韓國公司發行的非韓文歌曲 (只要韓國發行就可以)
B) 反對(A)選項
以藝人區分
C) 開放韓國藝人發表的任何歌曲 (只要韓國藝人就可以)
D) 反對(C)選項
以語言區分
E) 開放任何語言以韓文為主的歌曲 (只要是韓文的就可以)
F) 反對(E)選項
如果開放了(A)(C)(E)選項的話
G) 應以藝人為單位限制篇數 (比照個板文的方式處理)
H) 應以時間為單位限制篇數 (每周限X篇廣義韓樂文)
I) 不需要特別限制篇數
投票二:板規4-2存廢投票
#1NJ7L6_I (KoreanPop) 討論狀況以部分或完全廢除板規4-2為主
然而經板主群討論 原則上不太可能完全廢除 至少要保留操作失誤
(避免各種手機app誤事;而且投E選項的板友也確實最多)
原 板規4-2
2.若使用者係屬操作錯誤導致違反板規、或悔意明確願意改過自新者,
板主得視情況減輕處分。
修訂後 板規4-2
2.若使用者係屬非故意操作失誤導致違反板規,板主得視情況減輕處分。
投票二 選項如下
A) 同意廢除板規4-2悔過條款 (只留操作失誤條款)
B) 不同意廢除板規4-2悔過條款
作者: kuramylove   2016-05-31 21:40:00
手機app真的很坑,吃推文 推文跑錯篇都很常發生
作者: kikikikaka (moimou)   2016-05-31 22:36:00
辛苦版主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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