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eedTV (LEED)
2014-07-14 05:48:33為了避免佔用太多板面,
以後遭到檢舉後,舉行投票來決定如何處置的公告就通通發在這篇置底文,
板友spjail在(文章代碼:#1JmHjwfD)的推文已經經過投票認證違反板規,
(可參閱 http://goo.gl/IcTtml )
接下來決定要如何處置,
板友們覺得給他黃牌2張警告就好了,
還是要直接水桶30天呢,請按V進行投票吧,投票預計到22:30~23:30結束。
A.黃牌警告2張
B.黃牌警告3張=水桶30天
我覺得 投票這件事你應該放在前面講耶,不然看完整篇才知道你要講什麼…
作者:
onelove (一拉)
2014-07-14 15:41:00為什麼按V顯示沒有投票進行中
作者:
Ulose (有話直說)
2014-07-14 15:46:00標題怎麼感覺怪怪的
作者:
angelmax (你今天U質了嗎)
2014-07-14 16:16:00話說我覺得是否採線應該由版主認定吧 投票決定蠻奇怪的
作者:
monalin (迷路羊)
2014-07-14 16:31:00如果每被檢舉一次就要投一次票 韓樂版不是天天都要辦投票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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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14 16:34:00目前沒有投票舉行0.0 話說這投票有點怪怪的少時那首美國市場胃口不吃是事實 但說賣場就有點超過了賣臉標題有種「野生的太公出現了」 的fu XDDDD
作者: ty5ed 2014-07-14 18:24:00
投票表決怪怪的 除了增加看板的負擔 也容易再起筆戰或爭議
所以以後有檢舉就投票? 這哪招?繼開放個板文後又來個投票表決...
大概是版主也難以決斷,我自己覺得他就算是有點酸也未達到需要處罰的程度
作者:
loveaic (*Ai*)
2014-07-14 20:09:00我覺得用投票來公審是怪怪的,但可以設警告,積滿就桶反正會被檢舉的沒意外應該就某些人,不自律自己看著辦
覺得不需要公審,板規制定清楚的罰則,違規一次警告第二次水桶幾天之類的,版主自己要有個底,如果有板友站信檢舉,版主自己可以設個限制看到多少人檢舉就能罰
作者:
loveaic (*Ai*)
2014-07-14 20:58:00不過就算投票也要設個門檻吧,若只有十幾人投的多數這效力
作者: ty5ed 2014-07-14 21:47:00
真的要吵不管用投票看起來多民主還是吵得起來啊...版主標準訂出來給大家看得到就夠了 若是有版規不足之處再來投票討論都來得及~
作者: teal7 (teal7) 2014-07-14 21:49:00
覺得板主判決標準一致就好
作者:
wunei 2014-07-14 22:25:00除非是幾個大釣手,不然這種會投的多是牽扯到的團吧像我就懶的投 這樣板主覺得公平嗎?用投票真的很可笑 一些大釣手沒被檢舉的呢? 就不管了?
推ty5ed 另外我覺得懶得投不是廢除投票制理由 版主設的投票制還蠻ok的 爭議越大的發言就會吸引更多人去注意投票這件事
作者:
onelove (一拉)
2014-07-14 23:57:00我覺得投票很好,新版主上任全新作風很贊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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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15 00:24:00版主用投票問取意見很好 但要漸漸抓好標準 總不能一直投?公審的手法另人creepy 今天若是pf犯同樣的 結果應該不同
作者:
see1994 (星星)
2014-07-15 00:30:00違規用投票決定很怪耶 會care的人有時候是喜歡該團的人覺得被冒犯 路人覺得OK然後舉行投票路人參與投票的意願相對於粉絲的意願較低
我不解的理由是,為什麼一個版主可以決定的事情要弄到兩輪投票那麼費時,基本上給警告給水桶都是版主的權責,相信只要版主有制定明確的規則且標準一致,怎麼處分都不會有什麼太大的爭議吧? 投票決定雖然很新鮮,但是像剛剛結束的投票總投票人數不到100,真的是版主所謂的多數意見嗎?還是只是被s大的推文氣到而參加投票的而已?那這樣不會給人落井下石的機會嗎?
作者:
see1994 (星星)
2014-07-15 00:33:00於是被判違規的比例就會較高 小小意見^^"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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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15 00:35:00連處罰的力度也要投票決定?
作者:
see1994 (星星)
2014-07-15 00:36:00此外倘若真要投票的話 是否可採記名投票或者是備註欄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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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15 00:36:00知名太公被抓到公審肯定死刑的 但那公平嗎? 我囧
作者:
see1994 (星星)
2014-07-15 00:37:00填寫認為違規的理由 不然如果有報復投票的情形呢
作者:
onelove (一拉)
2014-07-15 00:44:00應該是版主對於那篇是否引戰覺得不同人會有主觀認知的不同,見解不一才投票吧!明顯違規的,版主應該可以自己決定要不然最後比誰會繞人,誰歌迷多就不好了
作者:
wunei 2014-07-15 09:11:00通篇看下來板主根本答非所問...呵呵給太快給成推 補噓兩三小時可完成 完全期間限定投票了 神招!
呃…所以版主沒有打算回應版友的疑惑嗎= =版主開投票的標準在哪裡?是只要有違規事宜就要投嗎?這一切都不是能不能在多少時間內完成的問題欸
作者:
LeedTV (LEED)
2014-07-15 11:48:00因為工作的關係 最快也要20:00以後才有空回覆到時候再來回覆一下幾位網友
推see 路人有時根本無感,投票根本就是各團在戰到底是公平在哪?
作者: toyota40106 (中321) 2014-07-15 17:03:00
同意onelove大 歌迷多還會有一堆人來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