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情報] 金賢重官方回應

作者: lazyyoga (熊兒:])   2014-08-23 19:2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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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azyyoga (熊兒:]) 看板: SS501
標題: [情報] 金賢重官方回應
時間: Sat Aug 23 19:04:45 2014
**原文請自己去網站看唷**
來源:Newsen
翻譯/撰寫:Kpopn 的 Linda
轉載請註明 http://kpopn.com 和所有來源
http://kpopn.com/2014/08/23/237518/
<翻譯>
以下為 Keyeast 針對金賢重訴訟相關事件的官方聲明。
首先為了確實掌握昨天報導的事件的狀況及事件真偽,延遲發布官方聲明的部分希望大家
能諒解,此外,對造成一直喜愛金賢重的粉絲擔心、憂慮,我們由衷表示歉意。
向金賢重確認後的結果,兩人在2012年認識,並在最近幾個月正式開始交往,但是兩人在
交往期間時常起口角,在這過程中的確因為情緒較激動互相都有肢體衝突,但報導中所提
到兩個月間持續的暴力行為或好幾次的毆打並不是事實。
兩人互相的肢體衝突以前也曾有一次,對於肋骨骨折的部分並不是在這次的衝突中發生,
而是在過去兩人互相打鬧時受傷的,當時隔天當事人還與熟人一起正常活動,所以也沒有
注意到肋骨有受傷,在報導中只有當事人片面的說詞,誇張、擴大與事實不符的內容,我
們覺得非常遺憾。
我們和金賢重確認後將實情告訴大家,之後警方所有的調查我們也都會誠實地配合,此外
,目前對於接下來的活動日程,因為必須依約進行所以會繼續完成預定行程,未來我們也
會盡最大努力讓這次的事件走向圓滿的結果,目前金賢重其他的時間會待在家中反省。
這次的事件,對於造成所有喜愛金賢重、關心他的粉絲們的擔心、憂慮,我們再一次向大
家表達歉意。
作者: pplilian (小奎好可愛我快爬牆了)   2014-08-23 19:08:00
作者: ddwxffeh (兔兔)   2014-08-23 19:12:00
作者: ritachang708 (Rita)   2014-08-23 19:15:00
作者: lilien99 (減肥中~請勿拍打餵食)   2014-08-23 19:16:00
這孩子竟然沒說明自己也受傷了!真的太善良了
作者: daniel1344 (人生百態)   2014-08-23 19:49:00
消毒水味道好重喔 (捏鼻
作者: shayy (shayy)   2014-08-23 20:18:00
打鬧傷肋骨...
作者: edin412 (yuta)   2014-08-23 20:24:00
消毒水三倍濃縮
作者: vaniya (煩人的機票)   2014-08-23 21:02:00
大家也不要想太多。。實際案例中的確有玩鬧中不小心搞到肋骨骨折的。。。也真的有人不知道自己骨折還跑去玩的不是幫金賢重開脫。。只是真實案例發生過。。所以他說的也
作者: Lucas500 (Lucas)   2014-08-23 21:05:00
如果真的只是玩鬧女方有需要跑去告? 既使是金賢重的粉絲
作者: vaniya (煩人的機票)   2014-08-23 21:05:00
有可能是實話。。只是女方後來拿這件事捅刀
作者: taeyeon09 (fangyu)   2014-08-23 21:15:00
我只知道互毆就是金賢重承認打女生一個有練肌肉 年輕力壯的男生打女生
作者: vaniya (煩人的機票)   2014-08-23 21:16:00
互毆一定有打阿...但是肋骨骨折是不是互毆造成的差很多
作者: taeyeon09 (fangyu)   2014-08-23 21:17:00
我不想提"肋骨"這件事 謝謝只提打人 再怎樣吵架有必要打人?不管對方是男是女 女友還是陌生人 都無法體諒用暴力
作者: vaniya (煩人的機票)   2014-08-23 21:22:00
我也只是想說..女生說的再怎麼可憐也是有可能說謊光是交往時間的長短都騙人了..會不會說謊也很難說說難聽點...兩個人都使用了暴力...兩方都應該譴責
作者: saniblue (sanity)   2014-08-23 21:24:00
我猜互毆,但金賢重出手重了,我覺得這算報復了,交錯女友就是這樣,甩不掉就玉石俱焚吧,不然分手叫金賠錢不就好了,告他分明是報復啊。
作者: ritachang708 (Rita)   2014-08-23 21:24:00
不論男女 打人就是不對 不是只有男打女才是錯的
作者: wer0713 (everybody)   2014-08-23 21:25:00
雙方說法不同,代表有一人說錯,或是雙方皆有隱瞞,為何錯的就一定是女方?
作者: lazyyoga (熊兒:])   2014-08-23 21:25:00
不論性別,暴力就是不對阿...
作者: taeyeon09 (fangyu)   2014-08-23 21:26:00
對阿 打人就是不對 等看判決書 會寫得更清楚
作者: jjkelly (等呀等...)   2014-08-23 21:27:00
其實言語暴力也頗可怕的! 等結果吧!~
作者: daniel1344 (人生百態)   2014-08-23 21:48:00
男生跟女生互毆嘛........ XDDDDDDDDDDDD
作者: freely10469 (  ̄ (工)  ̄ )   2014-08-23 21:49:00
互毆跟被打差很多 打架之前要確定自己的能力在哪才對
作者: daniel1344 (人生百態)   2014-08-23 21:50:00
打人不對 打女人罪加一等
作者: saniblue (sanity)   2014-08-23 21:56:00
反正結果都差不多掰啦,管他事實如何
作者: janetfg (☆"Janet_Lin)   2014-08-23 22:25:00
再見了
作者: eric00169 (eric)   2014-08-23 22:44:00
交往多久根本不是重點 只有她們自己知道 至少動手是事實 這點並不能否認
作者: hank82228 (溫憨又)   2014-08-23 23:33:00
我也覺得整篇硬要偏袒某一方= =
作者: ym24 (ym24)   2014-08-23 23:55:00
現階段就是說法不一 但無法判斷誰真誰假吧 總之希望韓國司法能還真相清白
作者: amida959   2014-08-24 00:32:00
譴責女方並不會改變他是個吵架就打女人的事實啊遇到賤女人所以揍她是可以被理解的嗎?總之看女方証據了
作者: chunking (日韓瘋日韓)   2014-08-24 00:48:00
打人不分男女都是錯!因為公眾人物所以要讓他揹更重的罪?因為男方身強體壯所以再錯上加錯?這是什麼結論?大家愛腦補,我也可以說因為男生身強體壯被揍了10拳都沒事結果因位女生太柔弱男方回打了女生,女生因此成了受害者千錯萬錯都是男生太壯女生太弱,所以女生打人無須譴責?
作者: daniel1344 (人生百態)   2014-08-24 00:56:00
有說無須譴責? 男女力量不同傷害程度自然不同 女方肋骨骨折 男方受了什麼傷可以去驗傷再來檢視 侵害法益程度的不同影響到的罪責當然不同
作者: Ness (尼斯 三星捕魚獵人)   2014-08-24 01:18:00
看來是真的有動手...承認了肢體衝突,對他滿失望的欸
作者: amida959   2014-08-24 01:20:00
女方打人目前也是一方說詞而已 女生是有証據去告 男生呢
作者: Ness (尼斯 三星捕魚獵人)   2014-08-24 01:23:00
跟電視形象也差太多惹~以後看他演戲會不會莫名的出戲阿...
作者: gotohikaru (又沒差...)   2014-08-24 02:20:00
還是等調查告一段落再評斷吧
作者: pplilian (小奎好可愛我快爬牆了)   2014-08-24 02:20:00
兩造雙方各執一詞,大家在這裡爭執也不過是就自己從新聞或字面上所看到的面向去想而已,無助於事實的釐清,靜待警方調查即可。
作者: saniblue (sanity)   2014-08-24 02:24:00
感覺是鐵了心要分手,不然何必承認,有很多方法可以讓她閉嘴,應該受不了了,雖然打女生就是錯,但整件事還是充滿了愛你不到祝你"幸福"(吼哩細)的味道。
作者: pplilian (小奎好可愛我快爬牆了)   2014-08-24 02:24:00
雙方說法&證據真偽,不是我們或媒體說了算,而是警方。
作者: Green1216 (Green)   2014-08-24 02:31:00
誰有證據我就信誰
作者: ella30422 (顆顆)   2014-08-24 05:40:00
無論網民信不信只能說這件事會對金賢重有很大的影響
作者: ozakiinptt   2014-08-24 06:20:00
真的好想按"噓"..... 官方的回應 只能參考而已
作者: Lucas500 (Lucas)   2014-08-24 08:52:00
希望版上那些盲目支持金賢重的以後跟男友互毆而被毆打受傷時也要記得譴責一下自己XD
作者: ritachang708 (Rita)   2014-08-24 09:40:00
不論怎樣 目前是非對錯應該是無法定論的階段 而且也不是我們所能定論的 等調查吧:)
作者: tenmaykk (十全十美)   2014-08-24 09:47:00
為什麼支持我愛豆就要被說盲目 今天我身為他的飯 他出事我難道就要馬上割蓆說我才不是他的飯嗎 這才莫名奇妙吧上面的討論也沒有飯說一定都女生的錯 說飯盲目怎麼不說一面倒的指責男方的人也是酸民呢?新聞一出來後我的韓文老師也說韓國女生本來就會打男友包括她自己也會,所以這件事不見得全是男生的錯,總是要等到結果出來吧
作者: dalepp (無)   2014-08-24 10:00:00
是啊,只是在沒證據的情況下質疑女方打人、陷害而已
作者: tenmaykk (十全十美)   2014-08-24 10:10:00
男方是沒有證據還是沒有提出證據?如果兩個人爭吵中出現非常激烈的肢體衝突,那麼受到嚴重的傷也是可能的,為什麼事情就一定會只是金賢重暴打女友這個方向
作者: dalepp (無)   2014-08-24 10:47:00
嗯,對,超可能是不小心的
作者: Green1216 (Green)   2014-08-24 12:11:00
有證據就拿出來啊==當初李聖傑事件還不是男方自己拿證據 發這種官方回應有講跟沒講一樣
作者: yua123 (二手書,CD出清)   2014-08-24 12:31:00
不適合別勉強在一起...
作者: pplilian (小奎好可愛我快爬牆了)   2014-08-24 12:46:00
今天是金賢重的泰國演唱會,要不要拿證據,也是等演唱會結束,交給警方,不是交給記者,也不是交給網友官方的回應或許不是全面,只想請問基於一篇新聞就認定女方所有說法為真者又是以什麼為證據?是女方照片?是驗傷單照片?還是僅是記者文字?即便大家認為官方說法再虛偽,最真實的一點就是,會配合調查,而且演唱會之後就會直接主動到警局又或者是,只要有爆料給記者的都是千真萬確,反之便是虛偽做假?
作者: ensha (我的驕傲無可救藥)   2014-08-24 13:47:00
很多人根本覺得只要公司和金賢重沒有承認指控,就是說謊,但其實無條件相信新聞內容,難道不是一種理盲
作者: Ulose (有話直說)   2014-08-24 13:51:00
可能因為這是D社報導 所以很多人相信吧打鬧受傷斷肋骨真可怕
作者: dagon (pp)   2014-08-24 13:56:00
到底在辯護啥?我看到的是女方拿得出證據,並訴諸法律反倒男方有拿出支撐他說法的證據嗎?被打告對方是權益,這也要扯陰謀論還是說跟公眾人物交往就要放棄法律追訴的權利?女方說的是不是完全事實難說,不過男方顯然也不反駁動手以
作者: pplilian (小奎好可愛我快爬牆了)   2014-08-24 14:03:00
我想我講的很清楚,演唱會結束後,金賢重會自動到警局接受調查並提出證據
作者: ensha (我的驕傲無可救藥)   2014-08-24 14:03:00
金賢重還在工作中,要拿證據也要等結束行程回韓國再說,跟陰不陰謀論一點關係也沒有
作者: dagon (pp)   2014-08-24 14:03:00
及女方受傷這兩點,光這兩點就足以告他了,動手理由,情景只會影響量刑
作者: pplilian (小奎好可愛我快爬牆了)   2014-08-24 14:05:00
證據是拿給警方看也不是拿給路人看當初大聲酒駕事件證明沒有撞死人的時候,不知道有沒有人去回想自己當初是怎麼相信媒體報導的?有罪無罪,我們只希望由警方調查出來,不是新聞,不是網民,不是女方,當然也不是男方自己,更不是粉絲說了算。
作者: dagon (pp)   2014-08-24 14:08:00
樓上,金是公眾人物必須要顧及形象損害,如果有力證據幹麻不選擇公開,當然如果他不打算顧及他的形象也就算了
作者: pplilian (小奎好可愛我快爬牆了)   2014-08-24 14:11:00
如果案件已經開始調查,的確本來證據就會交給警方,事實上,女方的證據公開了嗎?並沒有,也不過就是被媒體批露
作者: lilien99 (減肥中~請勿拍打餵食)   2014-08-24 14:12:00
官方稿不是有說巡演後會提出證據
作者: dagon (pp)   2014-08-24 14:12:00
所以咧,沒有人說女方的說法完全可信呀問題是,男方也沒否認動手以及導致女方受傷的事實不是嗎
作者: lilien99 (減肥中~請勿拍打餵食)   2014-08-24 14:13:00
女方提出的證據是什麼?你看到了嗎?我怎麼沒看到英文稿內他是否認的
作者: pplilian (小奎好可愛我快爬牆了)   2014-08-24 14:14:00
所以不必直接有罪推定,本來案件結案後,警方都還是會公布結果,就像你說,這是公眾人物事件,所以何不等屆時再看結果?
作者: dagon (pp)   2014-08-24 14:15:00
我沒有說男方有罪,但上綱到女方報復的說法難道就對?
作者: pplilian (小奎好可愛我快爬牆了)   2014-08-24 14:16:00
這個官方聲明稿我們大概看了三四種版本,沒有一個版本是完全一樣,連翻譯都還不能完全令人信服,更遑論新聞稿?
作者: dagon (pp)   2014-08-24 14:16:00
簡單來說,對方有提告的權利,用陰謀論的說法難道不是汙蔑
作者: lilien99 (減肥中~請勿拍打餵食)   2014-08-24 14:17:00
所以阿~等結果呀....
作者: eakw (ZoE)   2014-08-24 14:17:00
等確實"判決"出來再評論很難嗎? 不管譴責哪一方的不都只是
作者: pplilian (小奎好可愛我快爬牆了)   2014-08-24 14:17:00
我自己不覺得有需要無限上綱到男生女生為何而做,我也希望賢重的粉絲也都不要再揣測
作者: dagon (pp)   2014-08-24 14:18:00
很高興,我們結論是一致的,我只是看不過上面推文的陰謀論現在貿然揣測真相都不妥當,等結果是好的
作者: pplilian (小奎好可愛我快爬牆了)   2014-08-24 14:19:00
女方有提告的權利,男生或許也有,之後會有什麼動作,請等今日演唱會結束之後,大家冷靜等待調查結果
作者: eakw (ZoE)   2014-08-24 14:21:00
在判決出來之前 一味地指責誰不代表正義或者超然客觀 指責
作者: pplilian (小奎好可愛我快爬牆了)   2014-08-24 14:22:00
我希望無論支持或反對賢重的人,都是靜待調查即可,再多說本來也就無益事實,真的錯了我們不會坦護,但也只希望案件未釐清時,給予一點空間,如此而已,謝謝
作者: eakw (ZoE)   2014-08-24 14:22:00
男生的 何嘗不是只看記者說法就聞風起舞 指責女生的也就是一心相信偶像無罪 我是粉絲 我覺得動手就是輸了 可是 事實的真相我會耐心地等到判決確定的那天 或許 這是我身為粉絲的小小心意及立場 是護航嗎? 盲目嗎? 誰說了算?
作者: freely10469 (  ̄ (工)  ̄ )   2014-08-24 16:12:00
印象中看某板看過有女生想從床上滾到在地上男友的懷裡,這一滾男友的肋骨也斷了
作者: AJYOKO (放縱)   2014-08-24 16:50:00
不好意思 大聲沒有酒駕 有喝酒的不是他 請不要誤導 謝謝
作者: prenrnbo (prenrnbo)   2014-08-24 16:54:00
交錯女友?!所以該要找耐打的?還是被打也不坑聲的? @@
作者: Lucas500 (Lucas)   2014-08-24 17:11:00
可以確定的是以後深情款的角色看來也不會找金賢重來演了他已經為此事而重創形象了...另外順便推樓上
作者: pplilian (小奎好可愛我快爬牆了)   2014-08-24 17:51:00
To AJ抱歉恐怕是我記不清楚,總之是大聲之前涉嫌撞死人的事件but我要說的是,大聲最後的清白證明媒體是很嗜血的(不過在此還是為我記錯而say sorry)
作者: edin412 (yuta)   2014-08-24 17:55:00
粉絲護航也有個限度,扯大聲太無聊了吧
作者: pplilian (小奎好可愛我快爬牆了)   2014-08-24 17:56:00
無論最後賢重是否有罪,沒錯,他的聲譽已經損傷,但那也是警方判定後的事,有沒有打人有沒有要起訴他也都只有警方能裁定我不是在扯大聲,是指媒體報導的風向原本就不能完全客觀,我們也只是希望等調查結果出來而已,不懂為何可以被說是護航?
作者: edin412 (yuta)   2014-08-24 17:58:00
如果事情發生在自己姐妹或好友身上看你們會不會九彎十八拐講一堆。有夠無言
作者: pplilian (小奎好可愛我快爬牆了)   2014-08-24 17:59:00
形象他自己要去救,有罪的話他自己要去擔,但在還沒定罪之前,希望大家不要只是一篇媒體報導自動將他入罪很不幸我的身邊有相似例子,而且是強暴案件,我對我的姐妹一樣是持這個態度,(當然最後那個男的的確有罪)因為一篇新聞直接入人於罪,我們粉絲護航,那這樣的人又是?各位的證據又是來自?來自女方開記者會?來自警方公布驗傷單?還是驗傷單那麼厲害連誰動手都寫了?還是只是因為新聞這樣說?
作者: Lucas500 (Lucas)   2014-08-24 18:48:00
其實PP大可以用回文的方式,而不用那樣瘋狂推文洗版護航
作者: skycloud (大鷹之魂)   2014-08-24 18:48:00
要相信最近常有肢體衝突的兩人是玩鬧到肋骨斷掉嗎?
作者: cooncoon   2014-08-24 18:49:00
金賢重竟然會和女生有肢體衝突囧和螢幕形象差有夠多的
作者: pplilian (小奎好可愛我快爬牆了)   2014-08-24 18:58:00
最後重申我不是要護航,自己看我文字就知道,我自始至終也從未說他無罪,我只是表明粉絲大多也是等調查結果的立場,之後也不會再發言了,感謝
作者: lazyyoga (熊兒:])   2014-08-24 19:22:00
現在沒什麼好講的了,一切靜待司法調查無罪就還清白,有罪就誠實面對這麼簡單
作者: eamber (albefree)   2014-08-24 19:39:00
光玩鬧到肋骨斷掉這點 就令人傻眼 還有什麼好說?
作者: amida959   2014-08-24 22:54:00
親人告強暴還稟持中立真的蠻強的 我非常相信妳的客觀
作者: amethysta ( )   2014-08-25 09:46:00
推樓上,還真客觀呀玩鬧可以玩到肋骨受傷…
作者: lykewake (lykewake)   2014-08-25 10:11:00
女方不是只有控告打傷肋骨嗎?怎麼又跑出一個強暴!?
作者: eric00169 (eric)   2014-08-25 11:22:00
我不知道妳中不中立,但是就這樣說出妳朋友的事情好嗎……
作者: soqqcat (笨貓)   2014-08-25 11:26:00
一碼歸一碼,每件事有不同的處理方式跟觀點才對
作者: amethysta ( )   2014-08-25 12:43:00
這樣拿自己的親友當舉例還強調自己很中立,你朋友如果看到這段應該很難過吧
作者: JyunL (Jyun)   2014-08-25 13:05:00
女方告男方實施暴力~而男方承認有動過手,不論骨折是否是男方暴力導致,都已經難逃暴力的事實。罪的輕重只能看判決了但若骨折確實是男方暴力導致,那男方現在的澄清申明,可能會加重其罪。最高刑7年~
作者: jajoy (黑暗在蔓延)   2014-08-25 19:31:00
所以是互打
作者: dalepp (無)   2014-08-25 23:59:00
中立在哪,提大聲卻一樣在搞不清楚的狀況下表述把親友的傷痛拿出來講更無言,希望你朋友不認識你的ID
作者: joklikbeck (毛線背心)   2014-08-26 00:00:00
感想同樓上
作者: mcwagamama (朱古力)   2014-08-26 00:30:00
XD 早就說過某p超丟臉超愛硬凹 可憐喔
作者: taeyeon09 (fangyu)   2014-08-26 02:10:00
得饒人處且饒人吧
作者: BeckyPH (Be)   2014-08-26 22:17:00
只覺得某人朋友真可憐 這種嚴重傷害的事 要被朋友拿來網路上當支撐自己"態度" 拿來說嘴用的 雖然不知道誰但真心希望她不要看到...
作者: dayno (zero)   2014-08-26 22:57:00
我不會交這種中立到幾乎冷酷的朋友,真心希望那位的傷痛會癒合
作者: cooncoon   2014-08-27 00:04:00
身邊姐妹發生這種事還可以用跟看新聞的態度一樣保持"中立",實在覺得很冷酷......
作者: NAKAIMAKO (NAKAIMAKO)   2014-08-29 19:52:00
基本上官方聲明已經承認打人了!依本來的形象也被毀了
作者: elyse0811 (伊莉絲)   2014-08-30 00:17:00
打鬧中肋骨受傷,金賢重天生神力
作者: yl3h0 (娜娜)   2014-08-30 10:23:00
不管女生有沒有說謊或是其他缺失,事實是金賢重動手了不能因為女生有錯,就推論金賢重沒錯,事實上兩人都錯
作者: pplilian (小奎好可愛我快爬牆了)   2013-08-23 19:08:00
作者: ddwxffeh (兔兔)   2013-08-23 19:12:00
作者: ritachang708 (Rita)   2013-08-23 19:15:00
作者: lilien99 (減肥中~請勿拍打餵食)   2013-08-23 19:16:00
這孩子竟然沒說明自己也受傷了!真的太善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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