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 房子合約到期前退回保證金,但還是要繳

作者: sinpsyyi (psyyi)   2019-01-24 17:25:28
手機排版請見諒><
我朋友是住tworoom,是透過不動產找的房子,房子合約到期日2/26,但他之前有跟房東
說過他2/4號就要回國了,那這個月的房租是不是也要繳全額?房東說是,因為畢竟合約
是簽到2/26號。
但前幾天房東突然跟他說如果你是2/4號要走,那保證金我可以提前退給你(房東好像是
有意思在我朋友搬出立馬租給其他人),我問我朋友說那房租呢?我朋友說還是需要繳
全額....
因為我們韓文其實都還不太好,直接跟房東談房租減價有點困難,但想請問有沒有遇到
類似情形的版友?該怎麼跟房東說會比較好呢?還是去找當初的不動產協助可以嗎?希
望有經驗的版友可以協助一下我們,謝謝QQ
作者: emillyliuu (DANISELIU_)   2019-01-24 19:20:00
合約到26號就是得付房租啊 難道不住了就不用繳嗎 合約就是合約啊 除非你違約 而且不動產只是幫你找房子而已 妳繳不繳房租跟他一點關係都沒有或者房東如果是那種慈祥的阿嬤也許有點機會吧 你就拿你房租除30天看你一天多少錢給他 如果是那種愛錢的中年人不會理你的
作者: aet68933 (梡)   2019-01-24 23:07:00
房東和房客都要遵守合約內容,你朋友的情況完全得看房東願不願意通融,不願意就只能照合約走不過錢既然付了 到26號前房東應該不可以讓別人提前住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