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usenwo 2025-06-18 20:17:59https://theqoo.net/square/3791592716
檢方表示:「事件發生在6月13日,警方對被告人進行了兩個月的追蹤調查,對監控錄像
進行分析追蹤,兩個月後對被告人進行了扣押搜查。 扣押搜查後便寫上自首書拿到了警
察署。因為一直拿著這個主張自首,所以覺得這部分是不是不太合適。所謂「自首」是在
警方長達兩個月的追查和實施搜查後才提交的,既不符合法律定義,也不應作為量刑上的
減輕依據,認為被告方主張損害了自首的法律意義。」
泰一方面雖然承認了公訴事實,但表示「向警方提交了自首書,好不容易與中國受害者達
成了協議,還收到了處罰申請書,呼籲從輕處理。」
但是檢方解釋稱:「很難接受這種說是偶發性犯罪的主張,從群組聊天內容來看,他們意
識到受害者是外國人,為了避免追蹤,要求計程車的位置設定至犯罪場所以外的其他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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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是在說文泰一這犯罪的嚴重程度
討論熱度被周鶴年的事件淹沒了
所以又重新上了一篇熱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