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名稱:CBS Nocut新聞
新聞連結:https://n.news.naver.com/article/079/0004032152?sid=103
記者姓名:金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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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全文:
法院:「感到非常遺憾」…雖提出和解建議,但NewJeans方面再次拒絕
女團 NewJeans 與所屬公司 ADOR 之間就專屬合約的訴訟仍在進行中,法院曾詢問雙方是否
有和解意願,但NewJeans方面再次拒絕。
今早(5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議第41部(庭長:鄭會日)進行了ADOR對NewJeans
提起的「確認專屬合約有效性訴訟」的第二次辯論期日。當日NewJeans未出席,僅雙方法律
代理人到場。
法院確認了雙方提交的書面證據。ADOR方面指出,NewJeans提出的解約理由不斷變更,質疑
是否為被告單方面解約後才事後尋找理由。
與此同時,NewJeans方面則反駁稱,自HYBE高層掌握ADOR經營權後,未能盡到對NewJeans的
保護與管理責任,因此解除合約具有合法性。也對ADOR是否具有履行經紀義務的「能力」提
出質疑。
NewJeans方面表示:「選出一份可以取代閔熙珍前代表的製作人名單,不能稱作是完整的經
紀業務;若與某人會面,至少應該有討論的內容與結論等基本紀錄。」
對此,ADOR方面回應:「將在下週以書面形式詳細提交。」
對於NewJeans方面提出的「HYBE進行媒體操控」一說,法院則未予採納。法院表示:「有關
媒體操作部分,屬於被告帶有情緒性的主張,因此不適合作為法院說明的範疇,將不單獨針
對該部分進行說明。」
雙方對於提交證據的「違法性」也產生對立。NewJeans方面指出:「在非法審計過程中,從
伺服器中隨意下載資料,可能已違反資訊通訊網法。我們已向首爾西部地方法院請求不採用
這類證據,該法院也認為其違法可能性高,將進行進一步審理。」
ADOR方面則反駁:「既然談到證據,那就說明一下,這是經由審計程序取得的電腦文件,提
供者也同意了提供;電腦本就是公司財產,不能說這些證據是非法取得。雖然是否採納由西
部法院決定,但我們認為這些資料並無問題。」
在辯論結束後,法院表示:「在下次開庭前,是否考慮過和解?上次說沒有,但我們實在覺
得太可惜了。」NewJeans方面回答:「信賴關係已經徹底破裂,已經過不了那條『無法回頭
的河』。雖然要與委託人(NewJeans)商議,但認為和解並不容易。」
ADOR方面則表示:「無論是本案還是假處分案,只要法院作出判決,就比較容易進行和解。
」
針對庭審的具體進行方式,雙方也有不同立場。當法院詢問是否需要PPT簡報時,ADOR方面
表示30分鐘足矣;而NewJeans方面則認為30分鐘不夠。同時ADOR方面強調:「不論對原告還
是被告,法院應該儘快做出法律判斷。」
此前,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議第52部(庭長:許敬武)已於上月29日,針對ADOR對NewJ
eans提出的「間接強制申請」作出『准許』決定。若NewJeans在未經ADOR事前同意的情況下
單方面從事演藝活動,則每次違規需向ADOR支付10億韓元。
【第三次辯論期日預定於7月24日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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