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偶像脫團不容易。比起代言,子瑜需要個人

作者: lifesg (無價之寶)   2023-10-19 16:01:46
簡言之:
偶像如果名聲主要來自團體,談判合約時公司就會是強勢方,藝人為了留團就會變成弱勢
方。所以一定要建立個人作品,續約時才能跟公司平等對談。這也是為何很多公司不想讓
偶像發展個人作品的其中一個原因,因為會弱化公司談判條件。
子瑜目前的演藝成就:
幾乎全部來自TWICE。如果被迫離開TWICE,按照KPOP傳統風氣,他將不能談論所有TWICE
相關事務,包括作品。而且離開團體後,一定會產生”對不續約失望的粉絲”,而對生涯
發展造成巨大衝擊
那就不要續約,繼續當TWICE成員,個人約另外簽就好啊:
說是這樣說,理論上商標在七年後,每個成員都有部分所有權沒錯,但是實務上公司只要
透過不與你合作,直接當你透明人的方式,就可以自行重新定義團體成員。比如WM家的
B1A4就是這種模式。退社成員即便表明不是退團,但只要公司這方發個新聞稿說重組為三
人,再透過長時間不提不聞不問,自然粉絲就會覺得退社的人就是退團。所以,如果公司
夠狠,退社想留團就是要看原公司的臉色,不是能夠說退社就退社的事。
以子瑜的知名度,單飛沒問題啊:
子瑜因為是一線團體TWICE成員,現在當然感覺他人氣很好。但是現實上他不是像車銀優
,路雲這種已經建立許多個人作品的偶像。近期比如Oh My Girl的祉呼,和GFRIEND的
Sowon,離開團體後都是以幾乎從零開始的程度在繼續奮鬥著。偶像單飛真的不容易,這
也是經紀公司能拿來控制成員續約的有力武器。如果先有作品再退社會比較順利,比如沒有退團的INFINITE L,退團發展的MBLAQ李準
韓劇又不可能讓外國人演:
首先子瑜不一定要演韓劇,也可以演台灣劇,像許光漢那樣以台劇出發打向國際。子瑜本
來就有國際知名度,比許光漢的起點更好。
有很多小資本戲劇,目的只是為了推人,不是為了推戲,對演技沒有什麼要求,可以從這
種戲慢慢磨練。
再不然像(G)I-DLE雨綺那樣,在Netflix絕世網紅客串,都可以累積資歷。
演技磨起來後可以重新輸出海外,日本也接受海外明星演日劇,比如韓國女星沈恩敬。
子瑜那麼美,時尚代言就可以了啊,幹嘛那麼累:
雖然靠臉吃飯很好,但是花期短。時尚產業跟偶像一樣,年紀大了就會成為劣勢。像秀智
也是年輕漂亮,更重要是他有很多個人作品支撐。時尚業只會找當紅團體成員和演員來代
言,如果你的身分主要來自”當紅團體”,你就無可避免面對公司談判就是弱勢。
合約都簽了,粉絲也不能幹嘛啊:
對。合約都簽了,這是最具有效力的方式。正因為如此,所以在下次續約時,如果希望能
有更好的談判位置,就應該積極建立個人作品。粉絲跟公司卡車抗議其實還是不錯的,能
讓子瑜去跟公司爭取資源時有比較強的底氣。不過訴求如果只放在爭取拍畫報,代言這些
短效資源的話,感覺對子瑜幫助不大。
現在你就是毒唯在煽動要子瑜退團?
不是要退團,但是你要有談判籌碼,才能跟公司伸張你的權利。不然這種商業環境,大家
照合約走,你也很難說公司對不起你,尤其合約你自己也同意簽下了。個人作品產出需要
時間,所以要在續約前很長時間就該開始準備,不是說等到要續約了才開始打算,說實在
太晚了。
結論:
應該跟公司要求個人作品,這才有長期效應。抗議合理且能成為子瑜談判的底氣。不想退
團也要具備可以退團的能力,這樣跟公司談判時才有強勢立場,就像現在的BLACKPINK。
Solo出道,戲劇出道或綜藝出道都可以,反正就是要有個人作品。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