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名稱:
Star News
新聞連結:
https://n.news.naver.com/entertain/article/108/0002961762
記者姓名:
Gong Mina
新聞全文:
對於撰寫April前成員李玹珠被成員孤立欺負之爆料文章的李玹珠高中同學獲得無嫌疑
處分。
首爾冠岳警察署對李玹珠同學於今年2月在某網路論壇上發表的有關李玹珠遭受集體欺凌
的爆料文章,涉嫌違反《情報通信網利用促進暨情報保護關聯法》而被起訴一事,於5月19日
以'不承認犯罪嫌疑'為由決定不予移送。
李玹珠方面法律代理人8日表示:今後將繼續與調查機關合作,以查明集體霸凌的真相。
今年2月李玹珠弟弟在論壇上發表關於"李玹珠2016年作爲April出道1年多後退出團體,
是因爲團體內的欺凌行爲",引發了爭議。
之後李玹珠4月18日在自己的SNS上表示:從出道前的2014年到2016年,一直遭受暴行、
惡言、戲弄、辱罵、人身攻擊等折磨。
爭議擴大後,李玹珠和April所屬經紀公司DSP表示"李玹珠的主張與客觀事實完全不符,
是未被確認的虛假事實",並展開了法律應對。
之後,自稱是李玹珠高中同學的某人通過"首爾公演藝術高中表演藝術系(現戲劇電影系)
第六期,也是玹珠同期"的文章爆料稱:April內部存在霸凌行爲,爲李玹珠方面的說法提供
有力支持。
對此,DSP表示:不僅對李玹珠,對自稱是李玹珠同學們發表的文章也將採取法律措施,但
事件以無嫌疑告終。
DSP方表示:為了確認傳播虛假內容的責任,決定對警方的不移送決定提出異議申請
+)《情報通信網路利用促進暨情報保護關聯法》又名《網路侮辱罪》小百科:
加強「限制性本人確認制」的實行,以減少網絡上虛假和惡意信息的散播。
內容還包括: 「如果網民在網上發布損壞他人名譽程度嚴重或傷害他人身心健康的留言,
則不需通過本人同意即可受到法律處罰。」
來源:https://reurl.cc/noEp6d
https://reurl.cc/1Y28Qm
心得或評論(選填):
來源:https://theqoo.net/square/2022424559
隨機翻譯@BunnyBerry22
韓評
1.呃 好醜啊 道歉吧
2.原來真的提告了啊;
3.哇 公司到最後都這麼厚臉皮kkk 好好道歉吧
4.玹珠 加油!
5.放過玹珠吧.. 還有彩暻和Rachel;;
6.真不是人 都到這種地步了 還再怪被害者k
7.沒有人性 處理方法也太傻了 大家快要忘記的時候就拼命點火
8.哇 真的提告啊? C8 好無言啊
9.哎呦..同學真的辛苦了 因為沒良心的傢伙們..TT 希望鼓起勇氣的人和玹珠都能順利TT
10.居然提告?? 瘋了kkk 但是怎麼辦咧 竟然說沒有嫌疑呢
11.沒有嫌疑kkk DSP已經被認證是垃圾了kkkk
12.DSP GG
13.哇 公司真卑鄙 真的提告 然後還輸了kkkkkkkk
14.爆料文章說的運動鞋保溫杯事件在DSP立場文中不是早就認證了嗎kkk
15.OK 那麼可以相信被孤立是事實了...為什麼公司要自己出面認證kkk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