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IZ*ONE新專僅公開25天 H榜實銷突破40

作者: dirt112349 (泥土)   2020-03-16 02:56:25
※ 引述《ptt2023 (ptt2023)》之銘言:
: 1、2、3、4、5、6、7、8、9、10、11、12
: IZ*ONE 有 12 名成員
: 您到底在罵誰?
: 您是不是自己也沒想清楚?
: 每人都可以表達自己的意見
: 您的看法我也能理解
: 但若違背事實 邏輯有誤 還一再跳針 就很不可取了
大部分人針對的根本不是團員
而是團體 IZ*ONE
: 不是不回 是不想回
: 因為這比喻太爛
: 條件和情況完全不一致、天差地遠
: 您是不是只看標題?
: 內容也只草草看二三行
: 誤以為二件事可相比?
: 1.
: 您要求 IZ*ONE 解散
: 但梨花大有因崔順實女兒一人
: 取消所有同屆新生的入學許可?
: 甚至整間學校解散?
: 2.
: 據報道 崔順實女兒 是因為入學後
: 不上課、不交作業、不考試 才引發民怨要求退學
: 但 IZ*ONE 出道後
: 有划水、臭臉、耍大牌、遲到 或類似的不敬業行為?
: 3.
: 您是不是以為 人家只是走後門?
: 不知道 崔順實女兒是以體育專長錄取?
: 過程雖有爭議 但不知道人家是亞運金牌?
上面完全根本事無關
: 4.
: 您是不是無法區分清楚細節?
: 負責 PD 48 出道選秀、
: 簽下 IZ*ONE 經紀約、和實際營運執行的
: 各分屬不同的公司法人?其中含非 CJ 相關?
: (法人、自然人 好像有聽過?意義知道嗎?)
但毫無疑問的是IZ*ONE這個團體是以PD 48的「勝利者」為成員
並且這個「勝利者」自節目中定義為國民PICK,也就是交由投票決定。
: 5.
: 招待和走後門 目前被爆出的 多是第四季
: 第三季只有 2 間公司 其中 1 間還立即否認
: 您是數學不好?刻意忽略?還是有意移花接木?
但根據被告自白第三季最後的選定方法為PD PICK
跟原本節目所說的國民投票根本不同
: 6.
: 目前已知的 都只是媒體報導
: 庭都沒開完 連法官都不清楚
: 您卻已知道並認定事實了?
: 除非您真實身份是中二生 或鄉土劇中的老阿嬤
: 不然都 2020 了 這樣的行為自己都不覺得荒謬?
: 7.
: 您是不是以為 真實票數已算出來了?
: CJ、經紀公司、和 IZ*ONE 全都知道 只是沒對外公佈?
: (有沒有我也不知道 但我不會把不知道當知道、當作有)
: 不知道我在說什麼?要不查一下相關的法律和電信常識?
: 再者 在知道安操控人選後
: 您只要求解散或公布票數?
: 您是不是分不出因果關係?
: 您是不是忽略了更重要的事?
: 什麼真正決定票數的多寡?
抱歉自從IZ*ONE不是由國民投票所產生勝利者開始
所以真實票數為何一點也不重要
你可能說 但要是這些被選重的團員
本身的票數就足以讓他們進入出道組呢?
但是重點是節目組根本不是由票數作為基準選定12人的
所以票數不是重點,他可能跟賠償有關
但跟IZ*ONE這個團體根本無關
而是選定方式的問題注定使得這個團體的存在的正當性不足
: 8.
: 您是不是到現在還不清楚 CJ 的目的?
: CJ 要的是出團 選秀只是過程之一 (出團也是)
: 您只看到點 看不到線、面、立體、整體、和前因後果
: 甚至連唯一的這點都還看錯了、錯誤百出
: 以上等因素若都有考量
: 就不會用八竿子不相干的爛比喻了
: 唯一相同的只有標題中「造假」二字
: 內容、情節、過程和因素等完全不同
CJ的目的也不是重點
但是手段也就是你所謂的過程就是有錯
節目中告訴你過程為 節目 —國民投票 → 團體出道
實際上是 節目 —PD PICK → 團體出道
: 9.
: 更合乎情境的比喻 應是抱錯嬰兒
: 有錢的老大爺 要領養 12 位嬰兒
: 請金勇范 CP 主任和安俊英 PD 護理長負責
: 嬰兒領回後 一養二十多年 好不容易拉拔長大
: 從牙牙學語 蹣跚學步 到亭亭玉立
: 表現優異 待人有禮 學業也名列前茅
: (韓團一簽 7 年 韓女均壽 85.5 歲 自己算)
: 這時突然發現 當初領養的過程有問題
: 其中幾位疑似不應被抱回養育
: 此時有錢的老大爺應怎麼處理?
: 像鄉民般感到憤怒、生氣、傷心、絕望?
: 不顧情誼、漠視過去二十多年的日子
: 不論是非、立即遺棄所有的小孩?
: 小孩們更應受到指責?被罵人生小偷?
: (也不知道誰被抱錯 就全都一起罵?潑婦罵街?)
: 要不先看下
: http://www.linetv.tw/drama/11075/eps/32?
是有錢的大爺跟你說我要讓國家的人民決定我的12位嬰兒
不是抱錯嬰兒,而是金與安兩位只喜歡這12位嬰兒
我會告訴你小孩就是不該有「名分」
他們在這個例子不會是有錢的老大爺的女兒
在領養的過程中有問題代表
你根本就沒有完成領養的正確程序
所以自然也不會有領養成功所得到的監護人與被監護人的「法定名分」
名實
這十二個女兒在名上面自然是站不住腳
但沒人會否認他們的努力所創造的實
你說學業名列前茅等等的就是他們的實
我覺得應該的處理方法是解散IZ*ONE
並且向經紀公司爭取解除團體約
至於這12人重新組新團或是各自發展都沒差
只要他們不以IZ*ONE名義活動即可
但經紀公司跟團員的考量是耗時且不符合效益吧
所以才會產生現在這種情況
在我看來是你已經得到了實
但卻捏造了從來不存在的名
金與安犯罪是事實
但經濟公司與團員並沒有做出改變金與安犯罪結果的動作
不管經紀公司或者團員心裡怎麼想
但他們做出了繼續以IZ*ONE活動的選擇
自然是承擔了IZ*ONE這個團體的名義
不管團體出身的不正當性,或是為團體所付出所得到的收穫
那在這一刻起這些經紀公司、團員、金與安變成為了同一個立場了
那也不能怪別人酸IZ*ONE團體、經紀公司、金與安
你有切割的機會,但你選擇妥協
就不要怪別人站在道德與法理上批評
: 連最基本的都不知道?
: 你們是不是也第一天來韓星板?
: 若不是就更...
: 上次也有位 l 大 IZ*ONE 罵了老半天
: 後來被發現連嚼檳榔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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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約問題
在這種牽扯進詐欺風波的合約中
團員應該很有立場去打解約官司並且勝訴的可能性很大
經紀公司應該也很有立場中止合約才對
但兩方就是沒選擇這麼做
不就是錢的問題嗎
既然是為了錢的問題那就不要怪別人酸阿
我不懂為什麼粉絲硬要把別人打成黑酸
在這件事情上暫不住腳的明明就是IZ*ONE這個團體
也一堆路人在事件剛爆發時想幫成員解套
但最終成員只想跟著經紀公司一起賺錢啊
那被人指著團體罵造假根本是自己不選擇去避免
又有什麼理由去汙名化這些批評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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