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金惠秀:母親債務問題感到抱歉 8年無聯繫

作者: jinyi (.....)   2019-07-10 17:13:10
https://www.edaily.co.kr/news/read?newsId=02994646622553208
金惠秀對母親相關報導的立場聲明
1.演員金惠秀的法律代理人地平律師事務所律師朴成哲對金惠秀母親的相關報導發表立場
聲明。
2.首先,金惠秀對因為家人的事情讓大家操心,表示感到十分抱歉。
3.金惠秀母親早在十數年前就有許多財務問題。關於母親發生的事情,金惠秀不僅完全不
瞭解內容,也沒有參與任何事情,亦沒有獲得任何利益,而是代替母親承擔了償還責任。
4.2012年左右,金惠秀又承擔以當時散盡家產也無法承受的鉅額債務,與母親之間的關係
產生巨大的裂痕。以子女幫助父母是理所當然的心情開始的事情像日常一樣反覆出現,
超越常人能理解的範圍,最終也未能和解。金惠秀為不再有這樣的痛苦,避免因自己的母
親又繼續遭受損失,獲得了今後不會再引發財務問題的堅定承諾,在此過程中甚至與母親
斷絕了關係。之後也長時間在解決母親之前留下的財務問題。
5.據推測應該是和金惠秀斷絕聯繫的母親在沒有和家人商議或協商的情況下又出現了其他
問題。金惠秀無法知道失去聯繫近8年的母親獨自做的事。也沒有介入過母親做的事情。
對於懷著善意幫助母親的人,感到非常遺憾。然而金惠秀一點也無法知道和母親進行交易
的人會產生怎樣的問題。只是被素未謀面的人強加要負起面對如此結果的責任。
6.問題的起因是金惠秀母親個人債務問題,金惠秀為防患於未然也盡了最大的努力。
得到母親的承諾後,連來往都斷絕了,但最終也無法控制(事情的發生)。因為沒有可以
事先阻止父母行為的任何制度性方法。
7.因為金惠秀是名人,因爲是子女,所以代替母親盡全力解決問題。但是以身為子女為由
,無條件地對父母所做出的不正當行為負起責任的做法,並不能從根本解決問題。
那樣根本無法阻止母親,也無法阻止因母親而受苦的人不再出現。以無條件負責的方式無
法解決所有問題,這是金惠秀在忍受長時間的痛苦後得出的結論。
8.問題責任不在金惠秀,而在於她母親。這是引發問題的當事人必須承擔到最後的責任。
完全不知道母親發生了什麼事情的金惠秀是沒有理由代替母親承擔法律責任。
雖然過去曾因母親做的事情被起訴,但大法院判定金惠秀並沒有責任。
9.對於數年來因與母親有關的事情而不斷遭受痛苦的金惠秀,懇切拜託各位不要將個人生
活與虛假事實混雜在一起傳播。違反法律的名譽毀損和侵害私生活,會採取法律對應。
10.金惠秀會仔細瞭解此次事件的事實,經過法律判斷,希望直到最後都能夠妥善處理。
同時對於今後盜用本人名義出現的問題,我們將更加堅決地予以處理。
因母親的問題,為大家帶來不便,再次表示歉意。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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