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車太賢&金俊浩高爾夫賭博是否受罰?

作者: shannyliu (shanny)   2019-03-17 21:54:41
警方17日對涉嫌賭球的演員車太賢和笑星金俊浩進行了確認。
近期2人將因涉嫌賭博而接受調查,而法界普遍認為2人可能被判賭博罪。
目前最高法院的判例認為,如果賭上財物,被"意外"取財,失財,就相當於賭博。
在這種情況,刑法處以1000萬韓元以下的罰款。
如果是經常性賭博,可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0萬韓元以下罰款。
但如果以較簡單的想法來看也可以認為賭球不屬於賭博。
因為高爾夫球是各自實力決定的比賽,也可認為與大法院判例中所說的"偶然性"不足是成
立的。
但法界普遍認為打賭高爾夫具有"意外性"。
位於瑞草洞的一位律師解釋說:"確實是根據技術來決定杆數,但無論實力有多強,都無法準
確預測比賽結果,如果任何一方皆不能支配比賽結果,那麼就存在偶然性。"
故與刑法中處罰賭博罪的理由不謀而合。
其宗旨是,如果因不正當的工作或勞務獲得財物,將通過處罰來保護與經濟相關的道德法則

因此,對於獎金的獲得被偶然因素左右著的賭球,賭球罪可能成立。
實際上,也有因為偶然性被認定為賭博罪而被判有罪的事例。
2008年,大法院判處每杆獎金50萬~100萬韓元,打26~32次高爾夫球的4人有期徒刑6~8個月,
緩期1~2年執行。
理由是,比賽者的技術的確在一定境界,但不可能準確預測每場比賽的結果。
https://www.dispatch.co.kr/201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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