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T-ara商標申請後續

作者: dgitg5266 (巧克力)   2018-08-08 16:08:48
媒體名稱:
體育朝鮮
新聞連結:
https://bit.ly/2AT8vc2
新聞全文:
T-ara有望守住自己的團名,專利廳駁回前公司MBK娛樂申請。
8日,據歌謠界高層透露,最近專利廳已將通知送交MBK娛樂,
表示該廳拒絕MBK娛樂的相關申請。
專利廳表示:「"T-ara"是廣為人知的組合名稱,
相關申請不符合《商標法》第33條第1項第6款所許可範圍。」
並說明:「若團隊成員同意申請商標,
則必須提交有關組合成員授權同意書,
或是提交相關商標讓與契約,方可申請。」
此外,T-ara於去年12月與MBK娛樂合約到期後,
開始積極展開個人活動,若專利廳後續允許MBK的補件申請且成功,
T-ara的成員未來10年沒有MBK的允許,將不能以相關名稱進行活動,
而之後若要唱當初所發表的歌曲就要支付著作權費。
作者: Kristoflower (愛睡覺學長)   2018-08-08 16:11:00
推T妞爭取自己的名字
作者: imissyul (小安)   2018-08-08 16:24:00
所以故意傳芝妍緋聞嗎 笑死
作者: minne96 (妮)   2018-08-08 16:41:00
MBK回覆說會再申請,真的呵呵
作者: mon60819 (Sean)   2018-08-08 16:47:00
MBK是沒錢了所以要攬牢牢嗎
作者: pix16200   2018-08-08 16:48:00
所以其他團體是在跟公司簽約時有簽同意書才能夠申請嗎? 雖然問了這問題沒人知道XD
作者: kt9701 (小栗子)   2018-08-08 17:01:00
這規定從什麼時候開始? beast為什麼可以被公司註冊?
作者: tobikkomaho (maho)   2018-08-08 17:29:00
那為什麼beast得換成highlight
作者: catsondbs (貓仔)   2018-08-08 17:31:00
可能因為CUBE有留著賢勝
作者: BloodTear (血淚)   2018-08-08 18:29:00
垃圾公司
作者: LaBiere   2018-08-08 18:38:00
留著有什麼用又不能變現還是要叫師妹團唱?不如好好協商版權費跟使用費比較實際吧,不然看起來就是在針對成員而已啊
作者: jackalchin   2018-08-08 22:54:00
beast不是因為合約還在方塊時先被註冊嗎,如果方塊是在成員不續約後才去申請註冊是不是就會跟MBK現在一樣?
作者: NCCUOnline (嗯嘻嘻唷昂賴)   2018-08-09 01:36:00
MBK真的很奇妙,當初創團時早該就要註冊起來...不知道那時候為何沒有註冊,搞到現在這樣子...XD回LaB大: 我猜或許不是真的要留,可能是想要拖著讓成員也不能用?ps.上一則新聞6/30,到最近才有後續... (又多拖2個月)
作者: vivi09 (薇琪吳)   2018-08-09 09:15:00
經紀公司團名留著可以用租用的方式再和團體收錢,神話從2003年~2012年將近10年間都是租用的方式,2013年商標權到期之後才重新打官司收回團名的。
作者: pix16200   2018-08-09 10:07:00
推樓上說明
作者: vivi09 (薇琪吳)   2018-08-09 10:58:00
不過不知道韓國商標法的認定是怎麼樣,可能還是要看個案?因為據我所知神話的團名是在他們離開兩年後,SM才去申請的。BEAST的話比較能夠判定,因為賢勝還在原公司Cube
作者: jackalchin   2018-08-09 11:04:00
但很奇怪的是賢勝是先退出團體的人,他是否在方塊真的會影響商標可否由公司登記的依據?
作者: vivi09 (薇琪吳)   2018-08-09 12:19:00
其實我想了想,覺得不管賢勝在不在公司,應該都不影響商標註冊XD 因為商標權本來就是經紀公司註冊(因為當初團體成立就是由經紀公司策劃),我的理解是這樣啦但我覺得還是要看各國的商標法怎麼認定,我記得Cube是在中港台都已申請BEAST商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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