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條 引戰、挑釁、謾罵
5-1
‧請勿在文章中以情緒字眼對個人、團體、族群、國家,進行不客觀之人身攻擊、
挑釁、謾罵、引戰,違者一律退文,並水桶30天。
‧亦包含不客觀負面評論之地圖砲(此項判定標準,不須有情緒字眼)。
5-2
若在推文中發生上一項所述情事者,水桶30天。
文章代碼(AID): #1PFq5HUM (KoreaStar)
推 cherish0821: 真的不懂不喜歡朴卻每次都要進來酸的是怎樣,是犯賤06/13 10:53
→ cherish0821: 嗎?喜歡她的人事實上就是很多所以她才一直有新聞,06/13 10:53
→ cherish0821: 不喜歡她就不要看就好了可以不要這樣自虐自爽嗎?朴06/13 10:53
→ cherish0821: 在韓國就是當紅啊06/13 1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