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條 引戰、挑釁、謾罵
第一項
請勿在文章中以情緒字眼對個人、團體、族群、國家,進行不客觀之人身攻擊、
挑釁、謾罵、引戰,違者一律劣退。
(對人不對事的不歡迎某某某之言論,依據此條辦理。見#1NmgkjYy (KoreaStar))
第二項
若在推文中發生上一項所述情事者,水桶兩周。
#1P6io334
噓 noname78531: 就是難聽 糞歌 還有人硬要覺得好聽 腦粉沒救了05/16 21:49
第五項 他板事務推文
請勿在推文當中評論其他看板之水桶尺度、退文尺度、板主作風等等。
理性討論他板討論風氣,不在此限。
以其他字詞替代水桶(地牢、遊湖),也以此條辦理。
(板主因管理需要公告援引他板判例,其公告下討論之推文不在此限)
違反此條者,經檢舉或板主察覺,水桶七天處理。
#1P6io334 (KoreaStar)
→ wendyg: 專版真的聽不得一點實話耶XD 也是很可憐 05/17 00:47
→ wendyg: 我剛說了實話被水桶呢 XD 05/17 00:50
→ wendyg: 專版最擅長粉飾太平了XD 不過有用嗎?05/17 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