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劇情雷,目前為第11集on檔中,請考量後繼續閱讀)
Love line一直被罵,覺得有點可憐。我認為女一的困境是劇本造成的。
原著中據說旻渶是女律師,電視劇改成檢察官,同樣都是法律人,但職業的腳色差別很大
。劇作家顯然沒有想透當中的差別和衝突。做律師很好設計,《教父》裡面的義子律師湯
姆‧海根怎麼演,律師媳婦就可以怎麼演。但如果是檢察官完全不是這麼簡單。
先說結論:導俊不死,旻渶的腳色沒有辦法活起來。
目前到11集為止的劇情,導俊重生之後,其實不太需要這個腳色,她不論是導俊女朋友或
者是菜鳥檢察官,她都沒有跟所有家族成員對到戲。唯一發揮的機會是撐著導俊,讓他們
倆人一起堅持正直的信念,其他沒了。第一集重生前的情況不同,由於她那時已經是企業
犯罪的專責檢察官,有顯赫的工作成績,下場一定是大殺四方,所有順洋家族成員都顧忌
她的行動,這個能量就強大很多。
編劇要加強旻渶的戲份,我猜設計應該是要讓徐太志粉絲情侶和雙面長孫夫婦可以對比,
一邊有正氣,一邊要入魔。兩邊一路上看來都要受苦,設計得很單純,但是很有潛力。
問題是技術性的:旻渶要怎樣才有辦法跟順洋家族的其他人們,發生合理的連結和情感交
流。做檢察官面對其他人,指揮搜索的現場、在偵查庭訊問被告,都不會是聽到真話和感
情發生連結的場合。還有一個根本難局,就是她絕對不能跟導俊結婚,她只要跟導俊結婚
,成了順洋家孫媳婦,所有順洋的案件,她全部要依法迴避,不能介入偵辦。她的檢察官
戲分也就到此為止。(同理:崔昌帝為什麼要爭取當市長,不當檢察官的原因在這裡。)
而且真要計較下去,一個拒絕檢方高官爸爸蔭庇、決心靠自己做個檢察官的堅強女性,怎
麼可能跑來等被告下班,開開心心拿證據來跟被告說你無罪,這叫「私下不當接觸」,我
真擔心在停車場抱抱被記者拍回家,絕對是個上頭版攻擊檢察署公正性的好材料。劇作家
到底在想什麼我也是...
旻渶她需要新的身分去跟其他人接觸。我左思右想,最有潛力的身分,其實是【檢方高官
的女兒】,也許切入點是3-@崔市長的人脈。但是崔市長看來已經沒戲了.....
但相反的,如果導俊被其他人宰掉,她就可以順利化身為【復仇者】,有殺夫私仇,手執
法律利劍,她辦順洋家的案子就有強烈動機,對劇情而言,反而充滿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