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基隆東岸商場產權糾紛首次開庭 市府、主

作者: v3aa7n (薰)   2024-04-17 14:03:19
基隆東岸商場產權糾紛首次開庭 市府、主富庭內激辯庭外互批違法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644003
2024/04/17 13:53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基隆市東岸商場產權糾紛再起,續戰民事庭!原營運商服裝公司(NET)繼日前控告基隆市長謝國樑等人強盜罪,民事部分主張擁有東岸商場2至4樓所有權,提起「確認所有權」訴訟,基隆地院今(17)日首次開庭,雙方針對訴訟範圍與證據,激辯2個半小時。
主富委任律師陳義文在開庭結束批評謝國樑再一次說謊。他表示,基隆市府就東岸商場產權與優先續約權有爭議時,到底應不該招商,基隆政府本來說有選擇權,他無法理解,為何基隆市政府要火速將基隆最值錢的東岸商場,用這麼糟糕價值與年限火速發包給微風,造成現場無法明確所有產權關係,造成商家困擾。
陳律師指出,謝國樑市長2月1日召開記者會邀請基隆國民黨團市議員為他背書時,說明市府已強制點交完畢,為財團開路,在主富對謝國樑提起強盜告訴後,基隆市府卻在今天開庭表示他們還沒有完成點交,他想問當晚市府用數十名警員,找鎖匠電鋸破門,東岸商場已掛上微風,連基隆2字都拿掉,基隆市政竟還可以睜眼說瞎話說沒有點交,如果沒有點交,微風憑什麼跟基隆市民收停車費,跟廠商收租金、收商場管理費,甚至以漲價方式處理,這部分是謝國樑市長又一次說謊的證明。
基隆政府委任律師葉慶元則指出,主富主張東岸商場2樓到4樓都由主富單獨出資興建,並取得原始所有權,此說法於法不合,大日今天出面表示,大日透過租金折抵方式也有出資,主富主張單獨出資興建商場2樓到4樓明顯是謊言,主富還違法佔據東岸停車場商場部分,恐嚇商家不可以繳租金給得標微風團隊,都是明顯違法行為,請主富停止違法行為並盡快遷出,將商場營運返回給市府與微風。
葉律師強調,主富在法律上既不是建築物所有人,也不是土地所有權人,商場2樓到4樓也不是獨立部分,根本無法獨立取得產權,主富卻以大動作,違法行為持續佔據商場,在台灣前所未有。
針對媒體提問主富指控,市府動用警力強制點交商場,葉慶元強調,沒有強制點交問題,根本是以訛傳訛的說法,市府依據所有權人地位,取回商產被主富佔有,警方當時只是配合基隆市交通處取回佔有。
基隆東岸商場重新招商,由微風集團取得營運權,2月1日起接手營運東岸商場。但原與大日公司一起營運的主富(NET)以商場2至4樓是他們出資興建,主張擁有2至4樓的所有權,於去年12月7日向基隆地方法院民事庭提出「確認所有權」訴訟。
基隆市府2月1日凌晨指示40多名警力以破壞鎖頭等強制手段接管商場,主富(NET)認為,東岸商場產權爭議仍在司法訴訟程序,市府沒有法院的執法命令就破門而入,控告基隆市長謝國樑、交通處王圳宏等多人強盜、無故侵入建築物、毀損等罪。基隆地檢署3月間已陸續傳喚謝國樑、王圳宏等人,釐清整起事件經過,追查是否涉及刑事不法;訊問後均予請回,全案尚在調查中。
作者: money5566 (投資有風險)   2024-04-17 14:28:00
拆樑團隊要不要再來呼籲把東岸還給NET
作者: assxass (包子)   2024-04-17 14:41:00
連大日都出來嘴net了 狂
作者: cjwayne (cj)   2024-04-17 14:44:00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作者: Hamazura (濱面仕上)   2024-04-17 14:45:00
大日神隱到現在才出現
作者: iamgaylan (甲藍)   2024-04-17 14:45:00
難怪之前大日這麼安靜
作者: rex7788 (胖東)   2024-04-17 14:55:00
我看新聞是寫說,市長和警察局長都對警力包圍商場不知情
作者: goodapple807 (Archi)   2024-04-17 14:58:00
NET不要在凹,趕快結束這場鬧劇再
作者: SAKUHIRO (HIRO)   2024-04-17 14:59:00
NET又在偷換概念,最值錢的點當然要趕快營運,不然放著爛喔,當初投標也沒說一定誰得標,到NET這邊變成急著馬上給微風。不管給誰他都要堅持那棟他的,只能給NET自己,到時候會不會說市府急著給自己不行啊?呵呵
作者: money5566 (投資有風險)   2024-04-17 15:19:00
其實上面的商家蠻爽的,跟微風換約後,再說NET說免繳給微風,不知道能多久不用繳房租勒NET自己一樓也說有爭議,所以不付給微風租金
作者: dodod42 (LO)   2024-04-17 15:38:00
笑死 大日神隱到開庭直接給NET一槍。
作者: a79111010 (魯肉兄)   2024-04-17 15:42:00
大日大概知道媒體那套之前都裝死 上法院再說還以為NET怎都不找大日 原來是根本懶得理他
作者: dodod42 (LO)   2024-04-17 16:21:00
連跟他簽約的大日都覺得NET在亂搞
作者: hurompton (hurompton)   2024-04-17 16:26:00
所以大日到底是被告還是原告的證人啊?
作者: a64681432 (槍猛)   2024-04-17 17:03:00
連大日講話也這麼嗆 NET還不覺得丟臉嗎
作者: TheAnswerAI (我會好好的)   2024-04-17 17:07:00
當地主的第一步 先當租客
作者: ji394xup6xj4 (Sam)   2024-04-17 17:58:00
把市府的東西要回來,不花市府的錢打官司不然是要?
作者: linbaba0943 (腦頭六點半)   2024-04-17 18:22:00
承認動用公權力圍事
作者: Mytsb2421 (Mytsb2421)   2024-04-17 18:53:00
市府幫市民守護財產當然花公費請律師
作者: now99 (陳在天)   2024-04-17 19:25:00
地主不能講話,要把地送你嗎?
作者: waldo870 (基隆的林旺哥 )   2024-04-17 20:09:00
公開招標不是嗎?
作者: banmi (數學小天兵)   2024-04-17 20:41:00
這個律師葉慶元是說市政府這些年大概短收NET 20幾億的營運權利金的那個葉慶元嗎? 我真好奇二十幾億怎麼算出來的....
作者: CHB1980 (大叔)   2024-04-17 20:47:00
有興趣的人可以google"net 西門町"
作者: SuckRtkTV   2024-04-18 09:14:00
大日還有其他市政府的標案在手上當然只能選邊站
作者: smena (cmeha)   2024-04-18 09:29:00
柯府和謝府的差異就在柯知道要遞狀強執但謝只會耍白癡讓人抓把柄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4-04-18 09:48:00
柯文哲永春都更強拆還敗訴 樓上知道嗎?
作者: TheAnswerAI (我會好好的)   2024-04-18 10:20:00
那邊兩塊 那邊去
作者: SAKUHIRO (HIRO)   2024-04-18 10:59:00
拿柯文哲來比的意義是什麼?又在言不及義扯些亂七八糟的事情
作者: smena (cmeha)   2024-04-18 11:17:00
柯的爭議事項多的是,但為什麼西門這個案子還要google才知道?因為人家有強執阿另外地方版講話要心平氣和,打字前先想一下鄉民都在忍受你情緒字眼,基隆人已經夠委屈了討論事情不要再順手偷渡自己的情緒離開網路,你跟人面對面把你打字的話唸出來看對方會不會翻白眼
作者: SAKUHIRO (HIRO)   2024-04-18 16:56:00
首先,我是說你的舉例,完全無情緒性字眼,我有人身攻擊嗎?被質疑就懷疑人家沒有心平氣和也是很奇怪,更何況你以為高明?有人不覺得拖五年高明在哪裡,總之基隆地方版就說跟基隆有關的事情吧,基隆人夠委屈了討論事情不要順手偷渡政治
作者: v3015 (阿厚啊)   2024-04-18 17:38:00
就算在有理沒強執令就是會被砲,畢竟他是市長不是黑道
作者: smena (cmeha)   2024-04-18 17:41:00
你一路看下來應該明白我討厭林右昌比謝國樑更多,你看整個爭議他都可以當作沒事,這種人不恐怖嗎,機關算盡冠冕堂皇,但謝國樑畢竟是現任,做不好的事情就是該炮,他也應該還原真相並虛心認錯改進至於柯文哲市長有跑強制令就是安全下莊這個沒有爭議,必須當作好的案例
作者: v3015 (阿厚啊)   2024-04-18 17:43:00
繞一大圈結果還是得回歸法院解決又拖更久,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作者: smena (cmeha)   2024-04-18 17:46:00
但我還是建議你不要隨意把扯或者亂七八糟放在嘴邊,這只是表現出你個性急躁喜歡吵架而已,不如改成"請問可比點在哪裡?虛心求教,謝謝"這樣氣氛不就好多了嗎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24-04-18 18:46:00
大日是以利害關係人作為第三人參加 不是哪邊的證人
作者: hotanger (a feng)   2024-04-18 20:19:00
幹嘛跟他認真?
作者: young52177 (Yonug)   2024-04-19 15:27:00
就依法開怎麼做就怎麼做,沒必要罵人拉啊Net裝得那麼可憐,到時候被依法行政不就笑死人所以有的時候講話不要講太滿....
作者: ajacky2005 (jacky)   2024-04-19 17:40:00
依法行政,當初不知道是誰違法夜闖,這蠢蛋做事沒一件是正常合理的,最近連那個代言人得標案也是充滿爭議
作者: smena (cmeha)   2024-04-19 18:30:00
這個案子最大地爭議是明知依法行政一定會曠日費時謝卻擺爛以為爭議手法沒人會發現,現在網路時代這麼發達你要做什麼都是跟一輩子的現在不敢出來招認自己的錯就是葬送政治生涯當黨內的廢物而已
作者: young52177 (Yonug)   2024-04-21 13:48:00
然後就給租屋蟑螂撈到藉口繼續強占國土乖乖投標的被批鬥到體無完膚,整件事荒謬到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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