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從林沛祥的發言我感覺謝國樑是理虧的

作者: coober   2024-02-28 14:30:20
理虧與否不用看別人
看謝自己的態度就知道了
一堆人在那邊說破門如何正當 應該執行之類的
好~ 既然如此那謝就大大方方承認阿
承認是自己親自部屬 親自指揮的阿
幹嘛閃閃躲躲的
人家一說他在警方破門之前有開會議 沙盤推演
稍早一點時間還曾出現在現場
他第一時間就急忙馬上否認
直到被人拿出照片 他才承認
各位!!
看謝自己第一時間急忙否認就知道
他自己也知道這件事情在法律上站不住腳
所以才會一開始就設一堆斷點 防火牆
從一開始的請假 由副市長代行
到破門前一天 他又請假 但實際上在市府招開會議
被人說出來 他急著否認
這些種種的行徑
都證明他老早就問過律師 一直想要在法律上規避
作者: v3015 (阿厚啊)   2024-02-28 14:43:00
出事前好派喔,一副兄弟樣,出事後都跟我無關跟俗辣沒兩樣
作者: LinFeiFun (林飛帆)   2024-02-28 14:49:00
小草的行事風格
作者: wusp88 (patty)   2024-02-28 16:14:00
https://i.imgur.com/WgqEFAu.jpg謝國樑說交給發言人回答,結果發言人說的還不是一樣爛沒人下令,原來是一群警察自己跑去
作者: ajacky2005 (jacky)   2024-02-28 16:24:00
可以再誇張點,讓大家見識一下百年難得一見的基隆市府
作者: BensonTu (變身涂哥)   2024-02-28 16:27:00
國嫂奶最大
作者: torosome (TOROsome)   2024-02-28 16:35:00
沒有肩膀的市長
作者: silkworm046 (麻瓜)   2024-02-28 17:01:00
跳票市長有什麼好理虧的
作者: raune (raune)   2024-02-28 17:23:00
爛,什麼都推給別人就好,推事王
作者: ryan0714123 (Ryan)   2024-02-28 17:33:00
丟人現眼的爛市府
作者: hotanger (a feng)   2024-02-28 17:33:00
這個余治明根本就是提油桶來救火的XDDD等著看好戲囉
作者: abcm1042 (那就好)   2024-02-28 17:35:00
大日 林市長才是都躲起來的人吧
作者: ryan0714123 (Ryan)   2024-02-28 17:36:00
發言人的意思就是市長全程知情,但未下令亦未阻止謝國樑行前會議了解「適法性」與「警方協助內容」,然後硬幹。
作者: banmi (數學小天兵)   2024-02-28 17:44:00
我真的很好奇,警察到底是基隆市政府派的? 還是微風申請的?
作者: v3015 (阿厚啊)   2024-02-28 17:54:00
微風沒有法院強制令,警察也不會理,這只有我們偉大謝市府敢即便產權還沒釐清,法院判決前NET繼續用還是得付高額租金就不曉得為何那麼急不惜一切代價就是要用硬來的
作者: henry2131 (guest)   2024-02-28 18:30:00
我只想問,謝市長說前市長的商場合約有弊案,但是到現在還不去告,然後又說前市長污蔑他吸毒,然後到現在也不驗尿也不去告,到底?
作者: Destery (Need fresh air)   2024-02-28 19:12:00
嘴砲 政治演戲 要這種市長幹嘛
作者: abomgo (謝絕正妹搭訕!)   2024-02-28 19:54:00
作者: castlabell (HAPPY)   2024-02-28 20:13:00
有西區廣場可蓋偏要拿大日本
作者: abcm1042 (那就好)   2024-02-28 20:28:00
大日弊案請上網查 犧牲一個技正當党防火牆
作者: CrossroadMEI (江島十路)   2024-02-28 22:27:00
NET租金要付給誰?大日已經被解約了 市府又跟他沒有合約關係 如果是付給微風 那微風破門不是剛好而已嗎?
作者: henry2131 (guest)   2024-02-28 22:36:00
今天沒看到公佈當初的合約內容嗎?跟大日的合約裡面就直接載明有net這家協力廠商了啦,另外合約到期還有六個月的處理期,只要沒有處理完成,租金都是要繼續付啦,整天不追進度只會帶風向還會幹嘛
作者: v3015 (阿厚啊)   2024-02-28 23:04:00
都不知道就只會帶風向Zzz...
作者: CrossroadMEI (江島十路)   2024-02-28 23:26:00
可是大日就已經點交了 是要什麼處理期?現在微風就已經正式入主了大日已經處理完畢 至於NET的糾紛又不干他的事NET的租金從來就不是付給市府 是付給大日欸 既然大日同意點交他就已經沒有經營權 那NET還塞錢給大日幹嘛
作者: henry2131 (guest)   2024-02-28 23:32:00
沒看到大日一開始就說只點交地下停車場嗎?你有看到大日的人上去點交嗎?大日的人有到場嗎?就像之前有人說過的,大日從頭到尾都躲起來,前市長出來回應,現任市長說這合約是弊案,到底為何不告?監察院也不送?整天只會上直播,叫發言人開直播,記者當場提問,市長也只會說給發言人說明,到底在幹嘛?
作者: CrossroadMEI (江島十路)   2024-02-28 23:45:00
合約本來就有寫若乙方不到場 甲方可依照合約到期日逕行點交 然後鎖匠破門這麼多天 大日都沒意見 那就已經完成點交啦 那還鬼扯什麼處理期處理期也是針對大日 net的意見跟舊ot案一點關係都沒有 他有意見又不影響點交
作者: henry2131 (guest)   2024-02-28 23:54:00
https://i.imgur.com/BXu64xo.jpg一樓以上的招租跟營運管理是net的,你要點交不找net找大日?
作者: yspen (國境之南奇幻旅程)   2024-02-29 00:08:00
你們好急喔,是都領到gogoro了嗎?氣急敗壞成這樣耶
作者: CrossroadMEI (江島十路)   2024-02-29 00:46:00
NET跟大日的合約是從OT母約來的捏 OT案被終止當然就即刻終止啊https://i.imgur.com/Tkg9nMr.jpg這裡的甲方是大日 乙方是nethttps://i.imgur.com/Gg3WnCV.jpg這邊有寫到只要大日沒續約 NET的租約即刻終止
作者: henry2131 (guest)   2024-02-29 00:54:00
你還是搞不清楚,大日已經把經營跟管理的權利交出去了,你即使要點交,大日當然覺得沒我的事啊,你自己跟net點,你市政府還在那邊裝不知道net是協力廠商?不知道是net在經營管理?好意思說人家是路人?照合約書來看,產權是市府的我也覺得沒有問題,是你市府動作太大搞得亂七八糟有看難看,什麼危機處理,跟新廠商簽那什麼爛合約才惹人注目啦
作者: CrossroadMEI (江島十路)   2024-02-29 01:15:00
協力廠商就大日的下包啊 上游都解約了 還管協力廠商幹嘛...母約都已經終止了 哪個協力廠商還會有效力你是不是看不懂合約啊 大日是因為母約才能把經營權交給NET 但如果母約未能續約 他跟NET的合約即刻終止 經營權要還回來 懂嗎
作者: henry2131 (guest)   2024-02-29 01:31:00
合約到期是合約到期,我在跟你說點交,你在跟我說續約,大日知道net增建哪些地方?大日有辦法做1-4樓的移交清冊嗎?就不是他在經營管理,你點交還找大日幹嘛?大日就擺明說樓上他不管,他只點交停車場~
作者: CrossroadMEI (江島十路)   2024-02-29 06:26:00
經營權就不是大日的東西 只是ot案期間給他代管 到期當然要交回來 你嘛很好笑 母約都結束了 你現在跟我吵大日把經營權交出去了 根本不是自己的東西是要怎麼交出去?上面都已經寫母約終止 net租約也即刻終止 那net哪來的經營權
作者: lpc95 (BOA)   2024-02-29 06:46:00
樓上的就是認為跟微風的新約對基隆最有利,破門合法的人
作者: CrossroadMEI (江島十路)   2024-02-29 07:06:00
破門本來就合法啊 乙方大日沒意見 是要違法什麼?只是點交過程發現有來路不明的鎖頭妨礙點交 只好鋸掉有問題嗎
作者: lpc95 (BOA)   2024-02-29 07:16:00
都合法,市長就承認是自己指揮破門不要再閃了
作者: banmi (數學小天兵)   2024-02-29 07:26:00
謝國樑:破門而入的警察 不是我指揮的
作者: linbaba0943 (腦頭六點半)   2024-02-29 08:13:00
破門合什麼法?警察不能介入民事糾紛
作者: CHYYP (彰化平)   2024-02-29 08:18:00
不是聽說賠一個鎖頭而已嗎?
作者: hotanger (a feng)   2024-02-29 08:23:00
我去你家破門進入鎖被我弄壞,事後我賠一個鎖頭就沒事囉
作者: henry2131 (guest)   2024-02-29 08:28:00
對啦,你的講法就是都不用好好點交,直接硬幹就好了,硬幹又不敢承認,只會事後被告了才說要找人家和解,什麼都合法還要找人和解?
作者: wusp88 (patty)   2024-02-29 09:36:00
媒體回饋金1920萬真好用
作者: CrossroadMEI (江島十路)   2024-02-29 09:50:00
警方沒介入糾紛欸 請問吵架的是大日公司嗎?NET不在本合約的糾紛兩造裡面喔你跟房東點交房屋 旁邊8+9在叫囂 這樣叫糾紛嗎?樓上說的不對 應該是我把你家鎖起來 然後你開鎖我就告你侵入民宅 net就是這麼荒謬
作者: banmi (數學小天兵)   2024-02-29 10:29:00
那一天為什麼會有警察?誰派的?
作者: henry2131 (guest)   2024-02-29 10:50:00
不用多說了啦,鐵柱派都是這種格調,裝睡的人叫不醒的,跟市長一樣完美演繹~
作者: js2004nt (REB)   2024-02-29 11:16:00
這市長當成這樣哀...市政方面人民最有感的交通目前也越來越退步,警察選擇性執法加怠惰不說,騎樓停車的也沒後續,難道是打算違法行為就地合法?規劃收費停車格很難?
作者: Hamazura (濱面仕上)   2024-02-29 11:28:00
轉型正義第一步必須讓謝家退出二信
作者: mizuhara (隱者之紫)   2024-02-29 16:15:00
人家合約裡面就寫NET是協力廠商了,還在那邊無關www
作者: kingofturtle (汪龜)   2024-03-01 00:36:00
笑死,破門合法?
作者: k232 (波妞)   2024-03-01 14:23:00
2/1到現在,謝國樑自己改了幾次說法了?
作者: CrossroadMEI (江島十路)   2024-03-01 19:28:00
協力廠商在合約上有什麼效力啦 就是乙方告訴你我有廠商來協助 但履行合約的還是乙方啊 反倒是net自己在合作意向書上面同意遵守母約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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