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東岸廣場權利金爭議?

作者: assxass (包子)   2024-02-22 14:52:35
※ 引述《torosome (TOROsome)》之銘言:
: 目前這戰已經延伸戰場了
: Net沒戲唱了
: 現在已經變成前後任市長的戰爭
: 前市府
: 至少大力整頓火車站周邊
: 有眼的都看得出來變得不一樣
: 東岸廣場即使產權什麼的爭議,已經不重要了
: 就交給法院去判決
: 現在延伸出
: 重點前市府每年穩穩5050萬元的權利金收入。
: 為何重新招標變成穩穩的收入只剩1500萬
: 其他還要靠啥營收有的沒的 才能到6000多萬?
: 別忘了商人最會做帳節稅 ,這樣設條件來達成真的有確保比較好嗎?
: 另外想問謝國樑目前對於基隆的願景規劃及政績是什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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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就是兩邊金額對不上
我們還記得謝立功身披國民黨景帶出來選的時候嗎
https://0rz.tw/ag8gb
當年謝立功選舉時 質疑
原本只有停車場OT案 5+3+2 的第一張5年約
大日就要給5013萬了
到 +3新合約 新商場蓋好市府只多賺37萬 (5050)
那 ... NET究竟給大日多少錢?
沒人去追大日? 躺著賺?
再來這次微風的新約 簽 20+10年 這很正常的ROT年分
那 ...
30年房租會不變嗎? 停車費會不變嗎?
微風又沒有賣什麼商品
他就是收租的 商場面積又不會變動
停車場平均停車數量也不會暴起暴落
這都是相對穩定的營業額 (除非再一次疫情)
那 這些投標廠商都是可以計算出來的營收
市府也算得出來
這有甚麼好爭議的~~
又不是只有微風一家的投標金額是變動 其他三家都是阿
怎麼樣 都是誠品 太平洋建設出來嘴
NET覺得市府低價得標 那就公布他自己標多少啊
鐵打的圖利證據 為何不公布?
為什麼硬要拿 OT合約 跟 正港ROT合約比價錢去說市府圖利?
而不是招標的四家廠商的價錢 看誰投高價
NET的委任大律師居然親口說了
投標時原本有14家有意投標 NET親自去"溝通" 說明產權有問題"勸退"了10家
然後自己去投標 (金額沒公布 但是評鑑第四名)
黑金梁家輝請喝茶那幕有沒有看過?
擺明了就是故意壓低價錢 想低價搶標 標不到只好哭哭
這麼灰色地帶的話 律師都敢說了卻不敢公布鐵打的證據 WHY?
作者: lpc95 (BOA)   2024-02-22 15:16:00
希望微風做做善事20年房租都不要變,這1500萬20年後才值多少最好便當20年後還是80元5年前就能拿到5千多萬,通膨這麼嚴重你談那個爛約還跟我炫耀
作者: wubai51 (一抹輕妄的炫藍)   2024-02-22 15:51:00
都蓋好是要r什啦 撿現成的爽成這樣還簽20+10的肥約,把後面市長的決定權都偷渡了還能護航 真是
作者: Oilchicken   2024-02-22 15:53:00
所以rot跟or你根本沒懂啊 是在攪和啥
作者: SAKUHIRO (HIRO)   2024-02-22 16:04:00
20+10這年限好幾任市長任期了,當初改這個的民進黨真的很無恥,基隆的利益就這樣被他們賣掉了
作者: torosome (TOROsome)   2024-02-22 16:25:00
評選標 得分最高先議價 NET連出價機會都沒有好嗎微風是打掉重蓋嗎? 投資2億多 30年!?
作者: lpc95 (BOA)   2024-02-22 16:41:00
事在人為,真的很無恥去做賣掉基隆利益的事
作者: torosome (TOROsome)   2024-02-22 16:42:00
評選標 分數最高得標 分數誰打的?他們評分標準為何?https://reurl.cc/rrnvGN
作者: CrossroadMEI (江島十路)   2024-02-22 17:16:00
現在流行爐主當假老二罵第一名作弊是不是
作者: Franc1224   2024-02-22 17:30:00
Zzzzzzz
作者: alin1028 (為大海而生的男人)   2024-02-22 17:42:00
要證據沒證據,只好選擇帶風向阿,綠師收錢總要拿出一點成績才好看
作者: asiasssh (燦緒)   2024-02-22 18:37:00
ROT簽甚麼都查得到 案號1121207-001反倒是前政府的OT變ROT 我在財政部找不到合約草案前政府的OT案號1040918-001
作者: JasperChang (PeterChou)   2024-02-22 19:47:00
跟高端一樣封存啊,同來源的難懂?
作者: lpc95 (BOA)   2024-02-22 20:40:00
笑死,人家沒案號的都比你們對基隆有利,你們照你們程序走結果那一個爛約..
作者: v3015 (阿厚啊)   2024-02-22 20:57:00
簽一個比原來還爛的合約還要被綁20年,果真藍綠都是垃圾
作者: money5566 (投資有風險)   2024-02-22 21:01:00
要說這約爛,也先說說沒人知道的NET出多少,原約不續,大日不會再付錢了,不標就是0收入我也覺得微風標的不夠高,但看起來234名也沒比較多吧,歡迎公布他們出的金額來打臉我,前約不續已收不到錢了,就不必再提了
作者: lpc95 (BOA)   2024-02-22 21:04:00
這麼好賺還怕沒人來標,無能才搞出這個爛約
作者: money5566 (投資有風險)   2024-02-22 21:08:00
所以NET出多少你說說看啊
作者: v3015 (阿厚啊)   2024-02-22 21:11:00
這是綜合評比又不是出高價者得標,結果來看就是比原本爛無誤
作者: money5566 (投資有風險)   2024-02-22 21:14:00
我是猜權利金大家都只底標,能分勝負只差在營運計劃跟投入改善的金額NET出的如果有明顯比微風高,還不拿出來嘴爆
作者: SAKUHIRO (HIRO)   2024-02-22 21:35:00
https://i.imgur.com/R70mKlZ.jpg11位委員有六位是外部委員,為何這個律師說超過半數是市府人馬?NET律師在帶風向?
作者: alin1028 (為大海而生的男人)   2024-02-22 21:46:00
誰叫net什麼證據都沒有,綠師收錢辦事,只好帶風向
作者: torosome (TOROsome)   2024-02-22 21:46:00
外部評委只要兩票就過半啊
作者: abcm1042 (那就好)   2024-02-22 22:23:00
Net 可以學紙風車一直拿政府標案 一樣可以吃飽飽
作者: v3aa7n (薰)   2024-02-22 23:16:00
約簽到後面直接產權變net‧‧‧這才是史上最爛合約吧‧‧光看net不想T(Transfer)回來的想法,他最後一名不過份阿
作者: CrossroadMEI (江島十路)   2024-02-22 23:40:00
根據採購法 民間人士只要超過1/3就合法 更何況本案是過半...不要再說什麼民間委員幾票就好這種話 真的要搞 市府委員直接過半也不違法好嗎 還需要湊2票?
作者: SAKUHIRO (HIRO)   2024-02-23 00:06:00
原來他是這個意思,還想說在說什麼兩票,乾脆直接說外部委員都市府找的要幾票都可以好了,採購法這麼不合理平常怎不出聲啊
作者: yspen (國境之南奇幻旅程)   2024-02-23 02:04:00
30年不漲房租,良心房東啊!30年前台北信義計畫區一坪40萬、30年後一坪240萬,但是東岸商場一坪1800元是30年不能漲喔?
作者: SAKUHIRO (HIRO)   2024-02-23 02:31:00
樓上,東岸ROT案有收土地租金,可以去看一下契約書,是依照促參法相關規定收取的
作者: henry2131 (guest)   2024-02-23 09:48:00
收了然後勒?你的固定權利金就是減少啊,京站一年營業額11億,你東岸商場一年要12億才有辦法拿到謝市長的變動權利金2200萬,到現在也不解釋媒體回饋金是幹嘛的?自己惹人懷疑怪誰ㄋ
作者: lpc95 (BOA)   2024-02-23 09:54:00
這個約最爛是綁30年..通膨都到天上了,還只收1500萬權利金
作者: henry2131 (guest)   2024-02-23 10:14:00
簽這種割地賠款的合約,好意思說他都是為了基隆市民?
作者: lpc95 (BOA)   2024-02-23 10:30:00
所以本來就不是重大建設搞什麼20年長約我是不知台南那上頭有沒有金雞母..
作者: henry2131 (guest)   2024-02-23 11:04:00
那就是林右昌的鍋啊,判出來是林的錯告翻他不就好?產權有問題又急著要標出去還簽這種爛約,動用警察圍人牆睜眼說瞎話,我就問你謝市長在急什麼啊海安路只有停車場上面沒商場,你廠商要回本,本來時間比較久啦,你微風現在根本撿現成的商場在經營,是要投入多少億才需要20年回本?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24-02-23 11:19:00
居然有人認為這個案子不用20年回本,連基本營收都不知道扣除成本後,毛利根本沒有多好看好嗎?可能連小吃攤的生意都做不了,才會那邊說20年太長
作者: henry2131 (guest)   2024-02-23 11:22:00
悲劇的停車場,真的這麼想改建,只編0.6億?現在叫悲劇,有看過以前更悲劇的時候嗎?謝市長自己說三月產權爭議就會判出來一個月都不能等?自己講的話在自打嘴巴?三次假處分被駁回,是因為跟大日的合約有六個月的處理期,所以法院覺得沒有急迫性,但六個月沒到謝市長就急著招標,點交,把人趕出去,所以我才問謝市長在急什麼,建議你再把合約看一次
作者: lpc95 (BOA)   2024-02-23 11:25:00
停車場又不是免費停,還是20年都不會漲停車費,明明也是收費
作者: henry2131 (guest)   2024-02-23 11:28:00
講這種話就更好笑了,謝市長認為東岸商場一年有12億的營業額,基隆可以分2200萬,請問微風投入多少錢要經營一個一年可以有12億營業額的商場,然後需要20年回本?你從頭到尾有看到我說讓利微風嗎?我只說市長這合約不合理,真的不滿意可以重新招標,不需要硬標出去吧?據我所知,商家的合約幾乎都簽到2025,你微風能趕誰出去?你市長就標出去了,新廠商強勢進入點交,net還能再提假處分嗎?有點法律常識可以嗎?Net勸退你有證據?聽說市長開標前兩小時還更改招標規則?我沒證據 所以我不敢講,沒證據的事道聽塗說也能拿來公開場合說嘴?真的因為產權問題停擺了都是林右昌的鍋啦都是Dpp的錯,真的為了廣大市民利益簽這種爛約不如不要簽另外,跟你說有六個月的處理期,你是不是看不懂,代表這六個月不會停擺,一樣收的到租金,真的搞到停擺都不是謝市長的鍋啦,市長是要解決問題的,不是來製造問題的好嗎
作者: v3015 (阿厚啊)   2024-02-23 12:07:00
都沒處理好就急著招標,再像強盜一樣強行點交,基隆市政府
作者: SAKUHIRO (HIRO)   2024-02-23 12:09:00
有人問房租會不會調整我說促參法都有規定土地租金會依據地價之類調整啊,本案也是如此,沒有甚麼收了然後呢你要質疑其他部分可以啊,只是房租這部分就促參法規定的去走,不爽你去修法啊幹嘛這麼激動
作者: v3015 (阿厚啊)   2024-02-23 12:11:00
何時變維尼熊金小胖了
作者: henry2131 (guest)   2024-02-23 12:15:00
樓上,我的文字讓你誤會我不爽了嗎XD,租金有收我知道啊,會不會逐年調整,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令人疑竇的點只是實際上收到的錢會不會比現在多都是未知數,謝市長只是拿了一個美化的數字在告訴大家他沒有問題,如此而已
作者: poboq0002 (唉)   2024-02-23 12:21:00
NET去年11月提假處分就被駁回三次了 關什麼點交強勢進入屁事 還法律常識
作者: henry2131 (guest)   2024-02-23 12:39:00
看不到上面說最後一次假處分是一月嗎?
作者: lpc95 (BOA)   2024-02-23 12:41:00
還好有人說才知没商場就值5050萬,現在竟只拿1500萬+不知有沒有的變金...
作者: henry2131 (guest)   2024-02-23 12:42:00
這要看大日跟net的合約依據,只是沒人看的到,畢竟net付錢給大日,大日付給市府,大日點交的只有停車場,上面商場是市府強勢點交,所以真的存在很多講不清的地方~微風進駐之後,已經跟裡面廠商都換約了,所以現在裡面廠商都正常營業沒有問題,就連net也是一樣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24-02-23 13:16:00
微風換約的時候,裡面有一些連鎖的店家到最後都認定租約應該給微風,人家的法務不會看不懂,就一些人在那邊543,另外大日和net簽了什麼合約,效力本來就不及大日和基隆市政府的合約,這很基本的法律相關規定,不懂凹什麼
作者: money5566 (投資有風險)   2024-02-23 13:31:00
NET勸退廠商是NET律師陳義文去八卦版發文質疑網友是網軍那篇文裡面自己說在招商說明會做的行為沒新聞有報,但網友討論過是否合法,最後沒結論
作者: smena (cmeha)   2024-02-23 13:32:00
樓上店家換約也是因為如果有什麼變動和微風求償有門吧,反倒是如果基市府如果因為一些程序錯誤造成民企利益受損到時的賠償要誰扛就是問題了
作者: henry2131 (guest)   2024-02-23 13:39:00
不換約正常就被趕走了吧?還認定該給微風勒?你是裡面商家嗎?自我揣測也拿出來說嘴?
作者: jinyih (山巔之月)   2024-02-23 13:40:00
好啦 沒差啦 反正都要去法院吵了 這些在法院就攤開來看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24-02-23 14:18:00
你可以說為什麼人家會換約,明白的店家當然會選擇換約,而且我狠一點我會反過來追究net為什麼在沒有產權的時候居然跟我收租金
作者: money5566 (投資有風險)   2024-02-23 14:22:00
你這招沒用啦,NET在大日合約存續期是有經營權的約滿後沒有經營權又沒有產權還收錢才會有爭議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24-02-23 14:39:00
說真的,要是我,我以後怎樣都不敢跟net打交道,連這種直觀的事情都可以扭曲,哪知道下一次會不會騙人
作者: CHOUHSIWEI (打虎英雄)   2024-02-23 16:47:00
三民自開始狂洗謝了......
作者: DUSTWAVE (WeNeedHumorLife)   2024-02-23 23:28:00
懂得政府標案的人都知道最有利標代表的是什麼 顆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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