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不滿標案給微風!NET登報嗆基市府違法

作者: crisis7287 (寧靜致遠)   2024-01-25 22:54:54
※ 引述《lesnaree2 ( )》之銘言:
: 想不到這件事竟然可以回溯那麼久
: 還扯上2018市長選舉
: 2015年12月
: 大日開發取得
: 基隆市東岸立體停車場營運移轉案(OT)
: (次優申請人為史丹尼斯實業)
: 2016年約8月
: 東岸改建消息傳出 但建築執照還沒有下來
: 議員質疑OT怎麼會變成ROT
: 也就是過了快8個月,議員才知道假OT真ROT
: NET的爭議就在這裡開始
: 這次市府與微風簽的約是ROT 20年
: 金額是2.5億
: 而2015市府與大日開發的契約是OT 5年
: 沒有金額
: 為什麼簽OT的大日可以找NET來進行ROT
: 這裡出現契約和法律上非常大的問題
: 當初議會請示財政部是要否有適法問題
: 而財政部回答
:  三、旨案民間機構得否於營運期間對商場基地進行增建、改建及擴建,屬個案履約事宜,
:    應由主辦機關基隆市政府就個案實情依促參法規及投資契約約定,本權責核處。
: 我想意思是說應該由市府就契約認定
: 但是OT契約不包含改增擴建
: 除非當初招標的契約和實際上簽的不一樣
: 這就更不應該了
: 因為這新聞當初鬧很大,甚至在2018市長選舉也被拿出來講,所以NET要主張不知道
: 大日開發簽的是什麼契約,未免過於牽強
: 現在看謝立功當初的質疑
: 為何公告招商是OT(營運-移轉)之採購案,採購招標基地之範圍、樓層均已明定,何以簽約
: 後變成ROT(增建-營運-移轉)? 權利金一年只比原本增加三十七萬,但他忘了業者增加了將
: 近三千坪的商場面積,每個月不過增加三萬的權利金,如此荒唐的事,只有林右昌做得出,
: 還以此炫耀沾沾自喜
: 謝立功並指出,當初招商是OT簽約後變成ROT,也是先斬後奏,議會也質疑有問題,市府才
: 向內政部釋疑,但違反行政程序市長也都沒有說明,權利金的部分,原本停車場時市府一年
: 收5013萬元,現在提高到5050萬元,難道林右昌不知道東岸商場是市中心區的黃金地段,在
: 寸土寸金的基隆市,會為廠商營造多少的利潤,這也是讓市民懷疑的,林右昌不用說清楚講
: 明白嗎?
:
: 今日發生這樣的事,可以說完全是當時市府種下的果,對標案便宜行事導致兩個結果
: 1.大日開發獲得暴利,並違法和NET簽約,至今逍遙法外
: 2.NET可以跟市府灰,NET主張蓋的建築物是他們的,市政府沒有權利拿走
: 然而NET此舉亦相當無理
: 是否為OT是否為ROT,政府網站都查得到
: 就算不去查,新聞也報的沸沸揚揚
: NET又是當事人,不可能不知情
: 這時候要主張為善意第三人,情理法不容
: NET在此情況下,配合便宜行事的政府
: 在OT的契約下做了ROT的事
: 契約裡沒允許的情況進行了改建
: 那現今的東岸商場就是赤裸裸的違建
: 是不存在於OT契約裡面的幽靈建築
: 等於是NET強佔國有地?
: 不是越講越誇張了嗎
: 再看看大日開發信二停車場爆出的弊案
: 還有,前市長至今對這件事沒做出任何評論
: 哎呀..
:

我先說說看到這個新聞的第一時間感想
「哇,二十年欸,國民黨餓八年,餓很久喔
不虧是國民黨。居然敢簽二十年。」
第二個感想
「微風?微風很了不起嗎?反正我也不會進去購物。」
雖然非精品級別,還是消費得起
但還是不覺得微風的單價是一般百姓可以當自家廚房逛的
NET可以說是從小與父母上街買衣服開始到
自己賺錢買衣服都可以放心逛的地方,當初NET換點之後逛得更是舒服
按照此篇舉證,意思是NET當初違法改建?
好喔,我覺得NET原合約到了,也別告法院了
有風度點直接開記者會認錯,並恭喜微風
但當初東岸停車場算是一樓挑高的建物,就把現有違建拆到剩一樓就好
再交給微風經營,這樣才算有借有還
你微風之前都沒投資半毛,一來就想獨佔二十年?
那拆到剩一樓,微風也投資改建,那你簽二十年,我服
如果微風也是沿用NET改後的建物,那憑什麼簽二十年約?
不然人家都花錢投資下去改建了,沒虧損,店鋪也滿租
如果說是租金太少,那新約重簽也可以重新要求
續約優先考慮原商家才是合情合理的
我鼓勵NET拆掉當初改建的部分,有錯就認,真心不騙
前年開始版上風向就很奇怪一直帶謝國樑有多好
我就很好奇,基隆版上的平均年齡是多少?
立委不出席評鑑最爛,只是憑自己是二信的二代是好到哪?
還是基隆人都金魚腦?
市長選舉半年前快一年就在堤頂交流道掛GOGORO的布條
怎麼看都像買票,而且還是做不到的那種
果然選後馬上跳票
離題了
最後還是要鼓勵NET要認錯,形勢比人強,你就全拆了吧
每年年末做公益幫助清寒家庭的企業是比不上人家靠關係賺錢的
期待兩年後又可以看到有一棟全新的東岸停車場
這樣很有中國特色,拉高GDP就靠這個了......
作者: daniel88888 (daniel)   2024-01-25 23:38:00
馬上看到綠X崩潰,理性討論很難?
作者: hotanger (a feng)   2024-01-25 23:50:00
樓上這種表達方式確實無法和人理性討論無誤,對了!這才叫朵拉XDD原po看來也潛水很久了 應該也是受夠胡說八道了吧XDDD
作者: daniel88888 (daniel)   2024-01-25 23:54:00
合約問題一直崩潰市長本人?很難讓人不聯想到綠X
作者: tvbic   2024-01-25 23:55:00
我覺得NET就輸不起而己,標之前不提出異議,標完才覺得不公平,要學連戰當初提出選舉無效之訴嗎
作者: hotanger (a feng)   2024-01-25 23:57:00
不用在那裡X來X去啦 光這起手式,就沒人要跟你理性討論
作者: daniel88888 (daniel)   2024-01-25 23:59:00
像你護綠那樣?
作者: lesnaree2 ( )   2024-01-26 00:23:00
簽約的從來不是NET要怎麼跟他續簽啊你是不是完全沒看內容 也沒去翻契約NET是跟大日開發簽約 證明你根本都沒在看 我的媽啊https://i.imgur.com/98Xi5E0.jpg這也是20年 這叫餓很久嗎 你知不知道BOT都是50年 這樣叫餓50年嗎 唉你有時間在那寫一堆情緒性的政治言論 有去看OT ROT BOT是什麼嗎你知道高鐵bot是到2067年 政府就可以無償取回嗎 到時候高鐵公司要把軌道車站拆光光?你怎麼不回答餓20年?知道自己講的話沒邏輯了喔NET說大日把所有權移交給政府你知道什麼意思嗎代表NET從來沒有建物所有權喔是不是違建給現在市府去認定,蓋的時候違法也可以就地合法又不是沒有這種案例請問NET對於沒有所有權的東西你要怎麼拆?用飛彈嗎
作者: your0207 (Daughtry)   2024-01-26 00:58:00
net不是我的童年和生活
作者: lesnaree2 ( )   2024-01-26 01:04:00
如果是合法建築NET更沒有權力去爭取,因為在OT/ROT契約終止後,政府就能無償取得該建築與建物,前市府已經對該建築發了建築執照和使用執照就認定他是一個合法建築,這已經是既成事實,NET也沒有權力也沒有所有權去拆已經移轉所有權的建築囉https://i.imgur.com/SI8jAs0.jpg這是109年前市府的資料喔 他已經說得很清楚了 移轉後既有建物移交市府我不知道NET還有什麼好吵的 他連拆都沒有資格他是違反OT招商契約蓋的 但是前市府讓他合法 然後財政部也沒有說話 我認為是違建 但是主管機關不認為是也沒用 對吧
作者: hotanger (a feng)   2024-01-26 01:34:00
對嘛 我在說你就是個似事而非帶風向的還不承認 現在承認囉?你認為是違建,但政府覺得不是 所以你整篇在講什麼鬼話?老話一句嘛 有證據趕快去檢舉,在這兒試水溫代表你自己也沒十成把握一定對...你就承認純粹是在發發勞騷好了會比較好下台
作者: lesnaree2 ( )   2024-01-26 01:53:00
我有承認在帶風向?政府認為和人民認為的事有差距 你感到意外?那我也可以說你在帶風向?從頭到尾就你一直在跳針要惹人生氣出粗口,還好我沒有被拉到一樣層級蔣市府認為凱旋苑公安合法你認為呢?新竹市政府認為柯文哲土地沒有廢棄物 你認為呢?新北市政府認為賴清德萬里工寮違建沒繳稅,你認為呢?法律是底層人民在講的,人家高官講的是權術,是利益,是版面,我google資料給大家看,質疑該質疑的,等司法結果出來,很難嗎 你又在帶什麼風向我寫的 你可以認同可以不認同,說我在帶風向,恕我直言,白癡才會被帶風向,我相信板上的人都不是白癡有什麼資料自己判斷很難嗎,都要別人去找給你看,不覺得很好笑?像你這種人,我真不知道還能說什麼張之豪什麼都沒查亂講你就信,我查了一堆你一樣一直跳針,我還要回應什麼
作者: Oilchicken   2024-01-26 04:56:00
我是沒找到哪幾篇有寫謝國樑帶很好啦 說綠吃相難看的比較多
作者: tonyhsie (一筆揮毫天下定)   2024-01-26 07:38:00
你的感想蠻好笑的 XDDD
作者: hotanger (a feng)   2024-01-26 08:10:00
早~避重就輕似事而非 你還要說什麼嗎? 還是趕快去檢舉比較實在喔跳針的人說別人跳針 怎麼都是同樣的表達方式XD
作者: Tutan (大海中的小船)   2024-01-26 08:50:00
通篇不敢罵前市府,看來真的急了
作者: say33520 (奈傑爾)   2024-01-26 08:57:00
前市府違建,現市府一定要拆,但什麼時候拆就說不準了,看看新北
作者: house40105   2024-01-26 09:28:00
支持東岸向賴皮寮看齊 蓋漂亮後院 國安人員站崗 保護市民逛街的安全www
作者: whale12 (鯨魚十二號)   2024-01-26 09:32:00
也是 違建仔不拆都當上總統了 其他人拆個屁
作者: double5915   2024-01-26 10:22:00
人家賴皮寮不拆都能當總統了,拆了不就認輸了嗎
作者: sheepinair (綿羊在空中)   2024-01-26 10:26:00
哇 拿礦工工寮來比……厲害厲害
作者: iamgaylan (甲藍)   2024-01-26 11:25:00
支持把東岸違建拆掉 還基隆市一個朗朗乾坤
作者: axi (綠衫軍重返榮耀)   2024-01-26 11:31:00
支持拆掉 不如改回中油加油站w
作者: dreamersin (radical_dreamers)   2024-01-26 12:10:00
加油站也太久了,只聽說過但沒看過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24-01-26 12:17:00
理性討論就不會扯什麼形式比人強 幫助弱勢好棒棒的言論 而是專注在到底有沒有合法違法的事情上
作者: kai08130623 (Sadaharu)   2024-01-26 12:28:00
如果NET拆掉微風會願意經營嗎?
作者: Oilchicken   2024-01-26 12:30:00
都違建為什麼不能比 厲害的點在哪裡
作者: kobe56 ((  ̄ c ̄)y▂ξ)   2024-01-26 12:45:00
作者: palewalker (null)   2024-01-26 13:16:00
建議是拆,太開心了
作者: sheepinair (綿羊在空中)   2024-01-26 13:17:00
都違建為何不能比?會問這問題大概也不用多解釋了…
作者: kid1412sonic (迦蚋李奧那多)   2024-01-26 13:22:00
這就是40%的理性討論
作者: alin1028 (為大海而生的男人)   2024-01-26 13:24:00
就是三民自看多了,才會繼續扯礦工工寮。原來現在的工寮,比多數人家都還要豪華。
作者: dodod42 (LO)   2024-01-26 13:30:00
你前面那兩個感想都是多餘啦,微風當然敢簽10+10,大日啥鬼東東都5年了,然後你說你不會去記得,開幕時千萬別踏進去唷!;)
作者: alin1028 (為大海而生的男人)   2024-01-26 14:57:00
國民黨餓了八年,所以迫不及待...但原po你也才餓了一年,為什麼不再忍忍呢,有這麼急嗎?
作者: Oilchicken   2024-01-26 15:09:00
說不出個理由就不要自曝其短好嗎
作者: tyytt (踢歪歪踢踢)   2024-01-26 16:56:00
要多無恥才會說工寮比多數人家豪華……
作者: your0207 (Daughtry)   2024-01-26 17:23:00
至少是一間有名的廠商需要營運20年
作者: alin1028 (為大海而生的男人)   2024-01-26 18:10:00
怎麼會有人蠢到連基隆有一堆老舊房子都不清楚,假基隆人嗎?
作者: devilsudo (一切都是命)   2024-01-26 18:12:00
違建就拆啊順便看是那個承辦發包的有沒有圖利廠商一起查,蓋違建這幾年賺多少一併吐出來拆當然要拆這幾年違法營運的不當得利也要吐出來啊
作者: linbaba0943 (腦頭六點半)   2024-01-26 18:18:00
偏僻的礦工工寮是有多豪華?一天有幾班公車?
作者: alin1028 (為大海而生的男人)   2024-01-26 18:31:00
可以google地圖萬里中福路85號呀,然後再跟中山二路往虎仔山方向的建築相比就知道了。還有別扯什麼公車,偏鄉地區交通運輸本來就不發達,扯這些只會讓人覺得你們是死忠的。我恭喜lie當選,但我從不跟死忠的討論政治
作者: EmeraldAZ (EmeraldAZ)   2024-01-26 18:50:00
這篇樓主講的比較有理 推
作者: skylers0317 (這是蘋果)   2024-01-26 18:56:00
基隆人愛這味,沒辦法
作者: LinFeiFun (林飛帆)   2024-01-26 19:33:00
小草們的邏輯
作者: TCPai (荒野遊俠)   2024-01-26 20:19:00
不是謝國樑有多好,是蔡適應沒比謝國樑好
作者: Oilchicken   2024-01-26 20:26:00
不豪華就不是違建就不用拆了嗎
作者: MarkFung (罪と罰の終焉)   2024-01-27 13:19:00
可能是我太窮,我實在看不出賴總統一再增建的建物是工寮,如果是,那我家絕對是貨櫃屋乞丐窩大家討論事情,用同一個標準討論才有意義,如果同樣都是違建,同樣都是手握重要權力的人物,某方的違建就是可以被容許,另一方的就是不行,那就沒有繼續討論、講道理的空間
作者: shancat (PANDAS)   2024-01-27 20:56:00
推 違建就拆 有錯就認吧 但有可能嗎
作者: painvano (河蟹になりたい)   2024-01-28 12:02:00
https://i.imgur.com/N9IzGc5.jpghttps://i.imgur.com/7r7JlUo.jpg不覺得另外兩邊的支持者有啥臉指責XDD 反正選舉都選完了
作者: smena (cmeha)   2024-01-28 22:18:00
可以搭個789同時欣賞賴宅和大NET
作者: Arodz (鎖一點螺絲...)   2024-01-29 00:31:00
K黨還有良心就讓NET多待在東岸廣場幾年吧 但我是不看好啦☺
作者: money5566 (投資有風險)   2024-01-29 12:17:00
NET就沒標到,頂多市府居中協調微風先保留NET賣場回租NET 2年
作者: cloverfan (草草粉)   2024-01-29 22:51:00
按法律關係,基隆市政府沒有拆的必要,但是net可以主張其增建有增加該處價值,是可以要點錢錢的,就這樣,別再拿違建說嘴如果真違建,麻煩同時檢討林右昌為何讓違建活這麼久?
作者: lifebobi (不正常人類研究所所長)   2024-01-30 12:20:00
很急吼
作者: ANCEE (安西)   2024-01-30 12:44:00
蔡適應哪裡沒謝國樑好 XD 立院質詢的部分嗎 XDD
作者: Kevinsun (阿肥)   2024-01-30 14:05:00
即使NET不是跟市政府簽約,但市政府把NET2-4樓的建物直接簽給微風,還沒處理好爭議就急著讓微風進駐的做法,不覺得這樣有比較妥當
作者: suiyan (朋)   2024-01-30 14:20:00
不知道上面的人是從何得知NET沒有建物所有權的???
作者: st060333 (st060333)   2024-01-30 14:38:00
既然吵成這個樣子,為什麼政府不把相關證明都拿出來一一說明呢
作者: cherry777 (Cherry)   2024-01-30 15:04:00
其實可以協商的話NET的約也只到明年年底,那時候再退場說不定就不會這麼多爭議了
作者: abonce (羊)   2024-01-30 15:28:00
如果NET把樓上拆掉真的很浪費也很沒必要...希望多方能協調出一個好的結果...
作者: yvonne1124 (射手呢)   2024-01-30 15:52:00
如果NET當初能像微風一樣簽20年的話還公平一點
作者: timzzz (阿蘇)   2024-01-30 16:10:00
官商勾結只要程序上合法 別人就只能當作政府大方了
作者: cutefishball   2024-01-30 16:32:00
招標的問題也很大,微風在得標前就招人,事先就知道自己會得標,而且評分的標準還有很多主觀判定的項目,這樣不就是想給誰就給誰嗎?也不把招標的標案金額跟評分標準公佈出來,如何讓人信服?
作者: h7866821 (wei)   2024-01-30 16:58:00
微風預計出資2.5億也遠遠不及NET當年的2.89億,結果政府還這麼好 直接簽20年起跳 這叫做沒有特別待遇嗎
作者: Anubistw (阿奴比)   2024-01-30 17:02:00
基隆市政府拿不出2-4樓的房屋所有權狀,卻在合約內把這塊餅直接劃給微風,這又是什麼操作
作者: Arodz (鎖一點螺絲...)   2024-01-30 23:26:00
笑死 新聞出來了 基隆市府沒有產權
作者: boyo (腦科學先生)   2024-01-30 23:32:00
新228事件哩
作者: monkboy (Monk)   2024-01-31 06:57:00
看原po一直跳針超好笑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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