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深刻思考能源轉型正義的可能(外木山協和)

作者: honkwun (反皮草 拒絕血腥時尚)   2021-03-27 10:02:03
因為協和要轉型為燃氣,台電打算在那裡填海造陸18.6公頃,建造天然氣接收站,一方面
破壞海洋資源,一方面會因為漫長的工期讓中山區堵車數年。矛盾的是,接收港口還沒蓋
好之前的七年,台電要用浮在海上的浮體式接收站。而陸上接收站只用20年。與其如此,
不如就用浮體式,還可以解決桃園大潭的藻礁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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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深刻思考「能源轉型正義」的可能(王醒之)
面對全球逐漸步入極端氣候的危機,以再生能源取代傳統煤炭等化石燃料無疑是國際共識。
目前不但有超過200家如蘋果、微軟、google等大型跨國企業同意在2020至2050年間,達成
100%使用綠電的目標,重點是,他們也將同步要求供應商必須達成。這意謂著台灣的能源轉
型若來不及搭上這班綠能列車、無法提供穩定綠能,台灣高科技產業勢將被排擠出國際供應
鏈。
「能源轉型」對台灣的急迫性已無庸置疑,姑且不論這樣的考慮是被氣候威脅或商業利益驅
動,應該沒人會否認環境永續發展才是未來經濟基礎。但是,我們在台灣看到的是政府急著
對國際繳出減碳成績單,而囫圇吞棗,以能源轉型之名行環境不義之實。
落後開發模式拼裝轉型
就如倉促上路的「農地種電」政策,因為法規不完善,讓綠能業者在利益趨使下強勢進入農
漁村與公有土地,數千公頃農地流失,在台灣各地造成「綠色衝突」;除此之外,中油觀塘
三接案對千年藻礁的危害、台電協和火力發電廠在基隆填海造陸對萬餘株珊瑚的威脅,或是
電業商在基隆北方三島珍貴漁場的離岸風電提案,都血淋淋揭露了這個事實:能源轉型同樣
也是一種開發行為!
但,以「綠能、轉型」為名的開發憑什麼有這麼大的正當性?更諷刺的是,上述3個案子的
共通點都是不顧民間反對,拒絕審慎評估「替代方案」的可能。以善之名所為之惡才應更尖
銳地被檢驗。說到底,他們還是想用落後的開發模式拼裝出新的能源轉型。
以協和火力發電廠由燃重油轉型天然氣為例,雖然2032年轉型完成後可降低碳排量與污染,
但台電以「填海造陸18.6公頃」做為液化天然氣接氣站方案,卻將對基隆外木山海岸生態帶
來巨大、永久衝擊,只為迎接「每個月2艘次」的液化天然氣LNG船!況且,天然氣發電也是
能源轉型的過渡方案,在2050年「零碳排」來臨前勢必將重新檢討,此刻臨時抱佛腳的填海
造陸方案甚至可能只用18年!
而國際上早已有20年成熟經驗、相對環保的「浮動式天然氣接收站(FSRU)」工法,其成本
、工期僅填海造陸的一半,連天候海象也都足以克服。遠如美國有颶風侵襲的墨西哥灣,或
波士頓麻薩諸賽灣離岸約21公里處完成FSRU建造工程只花7個月;再如鄰近的香港即將在今
年完工啟用第一座FSRU,提供2個發電廠使用。儘管國際案例眾多,台電仍拒絕正式進行替
代方案評估,並以天候、斷氣風險、港區靜穩度等技術理由否定,卻又無法自圓其說何以在
填海造陸期間規劃以FSRU為「長達7年」的「臨時性」接氣方案。
協和發電廠更新改建案總工期預計超過10年,只是「附屬設施」的填海造陸就會花上7年時
間,到最後,真正延誤能源轉型的恐怕是台電自己。
生態與綠能不用二選一
高舉「綠能」的旗幟但卻逼著人在生態與能源間扭曲的二選一,這樣的轉型是不會有正義可
言的。與其花力氣不斷強調未來對於農漁業的損失補償、利益回饋、轉業再就業,不如深刻
思索「能源轉型正義」的可能。否則,這些補償與回饋都只是反向證明「不正義」的事實。
基隆市拖網協會陳傳文理事長日前在離岸風電說明會中對綠能電業者說:「你們乾脆把漁會
都買下來好了!」我覺得正是粗暴能源轉型最清晰的註解。
作者: shiauyuchou (小宇宙)   2021-03-27 19:44:00
可笑的是,國際已將核電也列入綠能之一。
作者: Alica (Torsades de Pointes)   2021-03-27 20:57:00
核能是否綠能只是定義問題 低碳的話是 永續資源的話不是我國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定義採後者 所以排除核電適用
作者: shiauyuchou (小宇宙)   2021-03-28 01:51:00
問題就在於發展綠能時間趕不及產業要綠電的時間。
作者: enhao (enhao)   2021-03-28 09:51:00
以核養綠 潔能零碳 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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