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高雄市招募清潔隊臨時人員200人 月領可達

作者: PTTHappy (no)   2024-01-05 01:43:58
※ 引述《medama ( )》之銘言:
→ daye2012 : 備取200名兩年不任用,又要再招備取100名 01/03 19:22
依法論法,向消息靈通,知道2021年底那次高雄市清潔隊招考簡章內規定的網友打聽。
如果如d網友所言,那麼時效已過,先前的備用名單中還沒遞補(天曉得排在前面的報到
後是否中途辭職,若中途離職就可輪到備取者依序遞補)到的依理就歸零不算(法理不贅
述)。
至於2年內「已有隊員中途出缺,但環保局撐著不補」,這在法律上也不能說違法失職
(指比如構成被懲戒法院懲戒),頂多是高市府有政治責任,被議員批判欺負備取者。
可是另外有新聞說原簡章是訂三年為消化備取名單期。換言之,法理上,「另」招新人
要等2024年年底。然後一些備取者抗議說消化期還沒過,「備取的人選池子」內還有人
選不去依序撈起來遞補,卻另外重新召募是在幹嘛(畢竟打臉原先簡章自己)嗎云云。
這可能還涉及違法問題,環保局承辦人重則被懲戒,輕則環保局全局被監察院糾正。
是非曲直,依照原簡章規定為判準。
所以我首先想釐清事實:2021年的清潔隊員招募簡章上,到底是訂2年或3年為遞補期?
僅請教這點。哪位網友的朋友手邊有簡章的?(若能拍照上傳該段規定文字為證更佳)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